第1篇作文
初识致远
刚升入初中,刚开学,我们二班,座位还没安排,我们都随便乱坐。坐在我后面的那位同学,瘦得像晾衣棍子,那小胳膊小腿的,好像一阵大风刮来,他就会飘走一样。他两张脸圆圆的,十分喜感。从面部看来,离“英俊潇洒”还是差了几条街,但也没到“歪瓜裂枣”的境界。他鼻梁上架着一副眼镜,显得文质彬彬。
因为初来乍到,朋友不多,而且我们两人聊得十分投机,所以关系也就挺不错了起来。他自我介绍,大名叫“罗致远”。
致远别名
“你是二班的吧!”“你怎么知道?”我疑惑地问。“你们班有个叫罗致远的笨蛋吧?”“咦,你怎么会知道?”我有些惊奇。“唔,那就没错了,他以前是我们小学班上的一个‘人才’。”
这天,我去检查十九班卫生,在去检查包干区的路上与这个班的劳动委员聊了起来。没想到他是罗致远同学的小学同学。“罗丁丁这个人啊……有点傻,可是……”他开始介绍起罗致远来。
“哎,他不是罗致远吗?怎么是罗丁丁?”
“你还不知道!这就是为什么说他傻了。”他徐徐地说道,“小学时,老师要大家写一封信给×××,这罗致远就去电脑上抄了一篇,抄了还好,只是他蠢得把最后的署名‘丁丁’也抄上去了。于是,我们语文老师赐其名曰‘罗丁丁’。”
“后来怎样了?”
“怎样了?嘿,这家伙居然乐意接受了!”
机灵致远
“罗致远,快改英语听写本!我要订正!快!”“罗致远,我……”
“别吵了,英语课代表又没把作业本发下来,催我有什么用?你们总在这吵,要不你们来当这个组长,我不干了!烦死了!”这是罗致远当组长以来第N次(N>100)发火了。如果不是他真的只有12岁,我都要怀疑他是不是更年期到了,火竟如此之大,脾气变得如此之暴躁。可是,大多数,都是他自己不愿改。“这样,你们前后两个人,互相改对方的,我把我的答案给你们,这样就快了吧!”罗丁丁灵光一闪,急忙说道。
咦,你这脑子里面不全是水泥啊!还是有那么一点点的作用呀!我想。
“我无所谓。”“随便了。”大家纷纷表态。最终,罗致远的建议通过了。
虽说罗丁丁的脑子时不时会抽一下,但是,他不失为是我的好朋友,是那个抄作文会把署名也抄上去的,傻得可爱的罗丁丁。
第2篇作文
他长得特别帅气。个子比我高,长得比我胖,留着一个小平头,圆溜溜的脑袋上长着一对大大的招风耳,一看就是特别有福气的人。那双淡淡的眉毛下是一双水汪汪的大眼睛,黑黑的眼珠就像两颗黑宝石。你看他眼珠骨碌一转,肯定又有一个好主意了。他,就是我的好朋友江宇时瑞。点评:观察比较仔细,外貌描写有特色,能写出人物的特点。
江宇时瑞不仅可爱,还很聪明呢!记得有一次上语文课,吴老师一走进教室,看到黑板上密密麻麻的粉笔字,就皱起了眉头。她扫视了一下全班。点评:神态的细致刻画,让人感受到老师的心情。这时,江宇时瑞仿佛明白了老师的意思,他站起来大步流星地走向讲台,拿起黑板擦就快速地擦起来。“唰唰唰”几下,黑板下方的字就被他消灭了。黑板中间的字有点高,他就踮起脚尖,伸直右臂,像雨刮器一样来回摆动,那些白粉笔字就像雨点一样被他刮掉了。点评:比喻奇特,想象非常丰富。有几行字他踮起脚也擦不到,他转了转眼珠,立刻跳起来擦。瞧!他跳一下擦掉几个字,再跳一下又擦掉几个字,教室里回响着“吱嘎、吱嘎“的擦黑板声,我看到他额头上都冒出汗珠了。黑板最上方还有几个字,他跳了几次都没擦到。那几个刺眼的白粉笔字就像在嘲笑他:“好你个小矮子,居然把我的兄弟都杀死了!哼哼!我们这么高,你没办法了吧!哈哈哈!”江宇时瑞停下来,紧蹙着眉头,抓了几下脑袋,就匆匆往回走。我以为江宇时瑞是放弃了,然而,他回到座位,端起自己的椅子,又匆匆跑向黑板。点评:心理描写的穿插,更能突出同学做事的认真。他把椅子放在黑板下方,站在椅子上,很轻松就把这几个顽固分子干掉了。教室里立刻响起了热烈的掌声,老师也向他投来赞许的目光。
江宇时瑞就是这么一个聪明的孩子,作为他的好朋友,我感到无比自豪。
家长点评小作者笔下的好朋友阳光帅气,聪明伶俐,是个值得交往的朋友。文章选取了最具典型的招风耳和眼睛来描写朋友的外貌,并且选用擦黑板这个具有说服力的典型事例来表现其聪明的品质特点,使人物形神兼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