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新同桌是全班最胖的男生。他叫包雨堃,是本周刚换来的。他全身肥嘟嘟的,圆圆的脸,五官端正,鼻梁上架着一副老式的黑框眼镜。他的头发中间长,两边短,像极了“洋葱头”。
包雨堃是一个非常“萌”的人,很喜欢吃肉,特别是鸭腿。他每天都要去一次食堂,看看第二天的菜单上是否有鸭腿。星期五一大早,包雨堃就开始惦记中午的鸭腿了,下课时不停地念叨:“鸭腿,鸭腿。”中午,吃饭的铃声刚响起,他就紧攥着饭碗准备排在第一个了。当老师一宣布下课,他立刻奔了上去,排了一个好位置。只见他拿着碗,两眼目不转睛地盯着盘中的鸭腿,生怕大的被其他同学盛去。他一边看着鸭腿,一边使劲地闻着肉香,不知不觉口水就流了下来。轮到他了,他一边把碗递给盛菜的老师,一边说:“鸭腿大一些,菜少一些,肉汁再多加一点!”盛完了,包雨堃捧着碗跑到位子上,先把“小心肝”鸭腿放在一边,然后狼吞虎咽地吃完了饭和菜,最后拿起鸭腿一掰为二,大口撕咬起来。等啃完了肉,他还舍不得扔,非把骨头舔得亮晶晶的才肯罢休。由于吃得太忘我,他的脸上满是肉汁,活像一只大花猫。我忍着笑,对他说:“包雨堃,快去洗个脸吧。”他用手在嘴边擦了擦,果然有许多肉汁,就不好意思地跑去洗脸了。
他不仅吃相很萌,跑步也很萌。每次跑步,他都会拼尽全力向前冲两圈。到后来,他累了,速度也慢了下来,两手摆动的幅度越来越小,最后竟变成了双手弯曲,放在胸前不动了,好像袋鼠一样,那样子简直太可爱了。
这就是我的同桌,“萌宝”包雨堃。
第2篇作文
转眼间,我已经是一名三年级的小学生了,换了新班级,换了新同学,当然也换了新同桌。我的同桌长得非常帅气,个子不高也不低。头发乌黑发亮,眉毛细细的,弯弯的,长着一双水汪汪的大眼睛。
他是一个乐于助人的人,星期二,是美术课。老师讲完课,让同学们自己画。我勾完边,在书包里找彩笔,我翻来覆去,怎么也找不到彩笔。我的同桌看到了,悄悄的把彩笔放在了我的面前,说道:“我们共用一盒彩笔吧!”我说: “谢谢你!”他说:“不用谢!老师不是说过要乐于助人吗!”我听了同桌的话,心里暖暖的。
我的同桌不仅仅是乐于助人,而且还是讲卫生的人。
有一次,我吃完东西,把垃圾随手扔在地上,我的同桌急忙拦住我:“要保护环境,不能乱扔垃圾。”我听了赶紧把垃圾拣起来,扔进垃圾桶里。
我的同桌就是一个乐于助人、讲卫生的的人,也是我学习的榜样。你喜欢我的同桌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