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妹妹小名叫嘟嘟,是一个“人见人爱,花见花开的可爱大王”。
可爱自然缺少不了外表:嘟嘟长着水亮亮的大眼睛,小小的鼻子,樱桃似的小嘴,可爱极了。当她干坏事了,妈妈要骂她时,她总是路出一副无辜的样子,让妈妈不忍心打骂她。记得有一次,嘟嘟跑到妈妈被房间去翻妈妈的化妆品,翻得真是一个字“乱”。这时,刚洗澡出来的妈妈看见了,愤怒极了。立马把嘟嘟找来拿起鸡毛掸要打,可最后还是因为她的可爱没打。
嘟嘟不仅可爱在长相,她也可爱在爱表现自己。
还记得,嘟嘟第一天去上幼儿园时,竟然一进去,就在音乐课上当着老师,同学的面唱歌,跳舞。表现自己。把人们都弄笑了。还有很多关于嘟嘟类似的小故事,我改天在慢慢和同学们说吧!
同学们,你们说嘟嘟可不可爱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