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二手车买卖合同

时间:2023-07-15 06:39:46 作者:会员上传
  
  第八条 争议解决方式
  因本合同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或向有关行业组织及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申请调解。
  当事人不愿协商、调解,或协商、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  种方式解决:
  (一)向上海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二)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九条 其它
  (一)本合同未约定的事项,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二手车流通管理办法》以及有关的法律、法规和规章执行。
  (二)双方因履行本合同而签署的补充协议及提供的其它书面文件,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三)本合同经双方当事人签字或盖章后生效。本合同一式三份,由甲方、乙方和二手车交易市场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四)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法定代表人(签章):        法定代表人(签章):
  经 办 人:            经 办 人: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帐   号:            帐   号:
  签约时间:   年  月  日    签约时间: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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