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2 卖方应在适宜的位置,以醒目的方式,用中文印刷体书写以下内容:装运标记、收货人、目的地、件数、毛重/净重、尺寸(长、宽高)及设备名。
4.3 根据___________的特点和对运输装卸的不同要求,所有包装上以醒目的方式用中文和其他国际通用的标记注明“小心轻放”“向上”“防潮”等。
4.4 收货标准如下:
(1)外包装盒完好无损,无挤压、无受潮。
(2)___________及相关配件外观完好、无损坏、无短缺。
第五章 交货时间、地点、风险转移
5.1 合同生效后,卖方应在______日内把货物运至买方指定的地点。
5.2 开箱检验时双方应做好记录并签字,以作为双方确定责任的根据。若卖方由于自身原因不能按双方同意的日期参加检验,或委托买方检验,买方有
权单方开箱进行检验,检验结果与双方在场时同样有效。货到7天内买方未提出质量异议则视为产品验收交货完毕:数量属实、质量合格。
如发现箱内设备部件和技术资料短缺或损坏,且属卖方责任,则由卖方负责及时补足或更换,并承担相关费用。
5.3 货物的所有权及风险转移以货物到达买方指定的地点并验收合格为分界点。即验收前货物所有权及风险归卖方,验收后归买方。 买方联系人及验货人: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
卖方联系人及验货人: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
第六章 质量标准、保修条款
6.1 卖方提供的______,必须符合国家质量标准( )和行业相关技术规范要求;
6.2 卖方提供的______“三包”有效期为一年(自最终用户开具发票之日起十二个月内)。
6.3 卖方提供的______三包有效期为六个月(自最终用户开具发票之日起六个月内如在三个月内出现无法解决的故障,由卖方负责包换(自最终用户开具发票之日起三个月内)。
6.4 卖方所提供产品由______公司全权负责产品质量及服务工作。 返修、送修地址:______
收 货 人:______
电 话:______
邮政邮码:______
第七章 不可抗力
7.1 如发生不可抗力事件,不能履行本合同,经双方商定,可视情顺延完成本合同的时间或终止执行;
7.2 受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应在不可抗力发生后7天内,尽快以电传或电报的方式通知另一方,并用ems邮寄由有权机构出具的证明,以便另一方审查、确认;
7.3 不可抗力:地震、战争、严重火灾、洪水、台风、翻船、空难及双方共同认可的其它不可抗力。
第八章 违约责任
8.1 买方若未按合同约定的期限向卖方支付货款,每逾期一天须按应付货款的______‰作为违约金补偿卖方,此项违约金总额不超过本合同本金的______%。
8.2 卖方若未能按合同约定的时间交付货物,每逾期一天按本合同总货款的_____‰作为违约金补偿买方。此项违约金总额不超过本合同本金的______%
8.3 由于卖方自身原因错发到货地点、收货单位及收货人,卖方应承担错发期间货物毁损和遗失的风险,同时立即采取补救措施,并承担由此产生的运输保险费用。
8.4 若因买方原因错发到货地点、收货单位及收货人,买方应承担错发期间的货物毁损和遗失风险,同时立即采取补救措施,并承担由此产生的运输保险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