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乙方不得经营与甲方同类、价格大致相同的竞争性产品。
第六条 结算与发货
一、结算方式:现款购货,款到发货。
二、乙方根据市场销售情况提前______天向甲方订货,并将货款在______天内及时汇到甲方帐户。
三、乙方以书面方式向甲方订货,详细标明货物的品种﹑规格﹑数量以及到货地址,甲方在收到乙方订单____个工作日回复。在甲方收到货款后________天内,甲方按照甲乙双方约定的发货地址及时准确的将货物发给乙方。运输方式以汽运方式为主,运费由乙方负担,如遇缺货情况,甲方应及时通知乙方协商处理。
四、乙方在提取货物时,需对货物包装以及数量进行检查和检验,发现有破损或者数量差异后应立即要求托运部门出具相关的证明材料,以便索赔,并及时通知甲方协助索赔。
五、乙方收到货物后验收无误,应在两天内回传入库单给甲方,过期未传,视为验收无误。
第七条 保密原则
一、除法律必须公开外,乙方不得向第三者展示甲方营业书面报告书﹑价格表以及其他有关资料,不得做任何有损甲方形象﹑利益的活动。
二、乙方不得向第三者泄露甲方按合同规定给乙方的商业秘密﹑企业vi标准以及其他有损甲方利益的资料。
三、乙方有责任保证其职员不向第三者泄露有关甲方以及其产品的秘密。
四、以上规定在本合同期满一年后仍有效。
五、甲方提供给乙方的经销授权牌和其他文件归甲方所有,乙方在合同期内需保存完好,合同终止日归还甲方。
第八条 补充条款
一、甲方为确保乙方利益,严禁货物倒流﹑窜货等情况出现,如乙方发现有其他地区货物恶意冲击本地区,甲方应按窜入本地区两倍数量的货款赔偿乙方,乙方应在授权地区经销,不得超范围经销甲方产品,若发现窜货到正式授权区域范围外,甲方亦按照乙方窜入该地区两倍数量的货款对乙方给予处罚,甲乙任何一方累计窜货三次以上或一次窜货达____件以上,被冲击一方有权终止合同。
二、乙方年度累计进货量低于____支,甲方有权取消乙方的经销资格;若乙方年度进货量未达到_____支,但乙方年度销售量高于甲方所有经销商的平均年度销售量,则在双方协商一致的情况下,甲方仍可保留乙方的经销资格。
三、签订本合同的同时双方应附下列资料(营业执照复印件,税务登记复印件,法人身份证复印件,法人代码等证明复印件),如有委托代表人需附上法定代表人亲笔签字以及加盖印章的授权文件。
四、甲乙双方帐户发生变化应及时通知对方,如因没有通知对方造成的经济损失由帐户发生改变一方自行负责。
第九条 违约责任
一、乙方在经销产品过程中,应守法经营,如因乙方经营行为造成的经济损失和刑事责任,均由乙方承担。
二、甲乙双方应严格遵守本合同规定的责任和义务,如有一方违约,违约方应按本合同条款规定承担全部责任,不可抵抗因素除外(不可抵抗因素是指自然灾害﹑禁运﹑国家政策以及战争等本合同当事人不可预见其发生的结果﹑不能避免和克服的事件)。
第十条 合同的续签和终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