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三条 乙方确需对公寓进行改建、扩建或装修的,经甲方同意,并报请政府有关部门批准方可进行,甲乙双方应就此另行签订书面协议。
第十四条 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出租公寓全部或部分转租给他人。经甲方同意按法定程序转租的,转租期限不得超过本租赁合同的有效期限。乙方保证其受转租人不将转租公寓再行转租。本条发生的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第十五条 甲方出售房屋,须在二个月前书面通知乙方,在同等条件下,乙方有优先购买权。
第四章 合同的转让、终止、解除和续签
第十六条 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本合同转让给第三人。乙方要将房屋转让给第三人或与他人交换房间,须经甲方同意,但所居住天数不能连续计算。
第十七条 合同自动终止的免责条件:
1.发生不可抵抗力或意外事件的影响,使合同无法履行;
2.因市政建设需要,政府决定征用出租公寓所在土地而需拆除出租公寓,或者需要改造房屋;
3.甲方的有关公寓租赁有效证件失效。
发生上述情形之一,合同终止,所造成双方的损失,互不承担责任,租金按实际使用时间计算。
第十八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有权终止合同,通知乙方交回公寓,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应由乙方赔偿;
1.乙方为损坏公寓设施而不主动赔偿,甲方从乙方租赁押金扣除有关费用后,乙方不及时补足押金的;
2.乙方逾期不交房租的;
3.未经甲方同意,乙方擅自改变出租公寓用途的,擅自将公寓转租、转借、转让他人或与他人交换的;
4.乙方违反本合同约定,擅自改变公寓内部设施和内部结构的;
5.乙方在公寓内从事违法违规行为。
第十九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有权要求解除合同,在迁离公寓时,乙方有权要求甲方退还预付消费金的余额以及租赁押金:
1.在公寓内固定设施发生自然损坏或乙方愿意承担人为损坏的费用时,由于甲方不能及时维修,致使乙方无法继续租用该公寓,且未能及时为乙方安排其他适当公寓;
2.乙方在公寓里得不到安全保障;
3.乙方得不到相应的服务。
第二十条 本合同到期或出现本合同自动终止的情况,甲方对公寓进行核收,结算乙方所有应付账款后,应返还乙方的预付金余额和押金。乙方应按期迁离公寓。乙方提前办理退房应提前_________天通知甲方。
第二十一条 乙方在本合同到期,如需继续租用甲方公寓,乙方应于合同有效期满前三日向甲方提出续租要求,经与甲方协商一致后,重新订立新合同,原合同押金将自动转入新合同。合同期满后,如甲方继续出租公寓,在甲方还没有与其他人签订合同前,乙方享有对同一房间的优先承租权。
第五章 违约责任
第二十二条 甲方违反本合同的规定,若给乙方造成损失,甲方应向乙方赔偿。本条赔款仅限于乙方的直接损失。
第二十三条 乙方拖欠租金及各项费用,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补足所欠费用,同时还有权收取滞纳金。每日滞纳金金额以拖欠费用总额的_________。
第二十四条 乙方擅自将出租公寓全部或部分转租他人,或将本合同转让给他人的,该转租(让)无效,且乙方应向甲方交付违约金。违约金金额为乙方在违约期间应付租金的_________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