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定江镇法源村民委员会社头村民小组
乙方:蒋祖桂
本着友好合作的精神,明确甲乙双方权利和义务,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所有条款共同遵守。
一、 甲方同意乙方使用第2栋第12-16号仓库4间,租用面积共为850平方米(建筑面积),租金为每平方米8元/月,每年递增一次,每次每平方米建筑面积递增1元/月,依此类推。乙方应每月一次性向甲方缴纳租金。
二、 租期从2019年12月1日至2019年12月1日,共伍年。
三、 乙方在市场内自主经营,独立核算,自负盈亏。乙方应守法经营,乙方经营过程中产生的债权债务与甲方无关,如乙方违法经营,后果自负。
四、 为使本合同能顺利进行,乙方在与甲方签订合同时,须一次性向甲方缴纳计伍仟元整作为保证金(第一间仓库保证金2019元,递增加一个仓库,增加1000元保证金,以此类推)。经营期满,如乙方未违反本合同约定条款,则甲方将保证金如数退还乙方。如乙方有违反本合同约定的行为,甲方则不退还保证金,并收回仓库。如甲方有违反本合同约定的行为,甲方将双倍退还乙方保证金。
五、 乙方按合同及时、足额向甲方交纳租金和水电费,每月的10-15号为统一交纳租金时间,如在每月的10-15号未交纳的,从每月16号起,每日应交费的2%收交滞纳金。如在当月20号乙方仍拒不缴纳当月的租金,应视为违约,甲方有权终止合同,收回仓库,保证金不予退还。
六、 乙方装修所租仓库时,不得破坏和改变墙体结构,保证房屋使用安全。乙方租赁仓库到期后,仓库应完整交还给甲方,仓库内的门、电线、电灯、开关、水表、电表等物品均不得拆除或破坏,否则,由乙方赔偿相应损失,保证金不退还。
七、 乙方应搞好安全生产,加强对雇员的安全知识教育,按安全操作规程操作和使用仓库内的电器和机械加工设备,不得在仓库内使用明火,如出现安全事故,由乙方负责。
八、 乙方应维护市场整齐、规范,市场内通道一律不准摆放物品、车辆;要保持仓库美观、整洁、卫生,市场内不准饲养家禽(不含猫)。仓库卫生费每月按5元收取。乙方使用仓库不能经营合同规定以外的项目,不得私自转让仓库。否则,甲方有权收回仓库并没收保证金。若需变更合同或转让,须由乙方提出书面申请,经甲方书面同意后,双方签字终止合同,甲方与受让人另行签订仓库租赁合同。
九、 乙方在经营期间,必须遵纪守法,文明经商。遵守市场制定的《市场管理规定》,接受甲方市场办公室的管理。
十、 甲方负责市场内公共基础设施的维修维护工作,搞好市场内的治安和卫生工作。乙方所租用仓库内部的水表、电表、照明、门窗等配套设施如有损坏,由乙方负责维修,地面和屋顶的维修由甲方负责。
十一、甲方不得无故解除合同。如确因政府城市整体规划建设需要停止该场地的市场经营活动,应提前两个月书面通知乙方,以利乙方另择场地作拆迁准备;乙方如因经营需要停止租用该仓库,应提前两个月向甲方书面提出,经甲方同意并交清租金和水电费用后,双方签字协议终止原租赁合同,乙方所交的该仓库保证金不退还。
十二、租赁费按月计算,不受当月实际天数影响。如遇重大节日,经经营业主会议决定歇业若干天,当月的租赁仍应足额缴纳不得减免。
十三、合同期满,乙方应在2天内搬空仓库内的物资及设备,将仓库完好地交付给甲方。
十四、本合同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以诉讼解决。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方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
代表(签章): 代表(签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