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 屋 租 赁 合 同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就房屋租赁事宜达成以下协议:
第一条 房屋基本情况。
甲方房屋(以下简称该房屋)坐落于 出租给乙方。房屋面积为 平米;第 层 共 层;出租包含附属建筑物 。
第二条 房屋用途。
该房屋用途为 。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任意改变房屋用途,否则甲方有权立即终止合同;
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将所租房屋转租他人,否则甲方有权立即终止合同。
第三条 租赁期限。
租赁期限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租赁期满后可根据本合同第十条第3款之规定进行下一年度内续约。
第四条 租金。
该房屋月租金为人民币 元(人民币大写)
第五条 付款方式。
乙方按 支付租金给甲方(押一个月房租作为押金,另付三个月房租费用),下次付租金时间应在已付租金到期前 日支付。 1乙方以现金或银行转账的方式将租金支付给甲方。乙方若以现金方式支付年租,甲方需开具收据;乙方若以银行转账方式支付年租,以银行或网银转账后打印的凭证以及实际到款记录为准,如果乙方需要收据可之后补开。
甲方租金收取开户行: 账户名称: 账号:
第六条 交付房屋期限。
甲方应于本合同签订之日起 内,将该房屋交付给乙方。
第七条 维修养护责任。
乙方承租期间,非甲方房屋主体结构造成的日常房屋维修费用由乙方承担。
因乙方管理使用不善造成房屋及其相连设备的损失和维修费由乙方承担责任并赔偿损失。
租赁期间注意防火用电安全,乙方应执行当地有关部门规定并承担全部责任。
乙方不得随意损坏房屋设施,如需装修或改造,需先征得甲方书面同意,并由乙方承担装修改造费用。租赁结束时,乙方须将房屋设施恢复原状,如经甲方书面同意可不需恢复原状。
第八条 关于房屋租赁期间的有关费用。
乙方租赁期间,水费、电费、取暖费、燃气费、电话费、物业费以及其它任何由乙方居住而产生的费用由乙方负担。租赁结束时,乙方须交清欠费。
第九条 房屋押金
2甲、乙双方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由乙方支付甲方1个月租金作为押金,如乙方在承租期间没有违反合同内容的事项,甲方在双方解除租约10日内将押金返还乙方。
第十条 租赁期满。
1、租赁期满后,如乙方要求继续租赁,请提前10日通知甲方,甲方优先同意继续租赁;
2、租赁期满后,如甲方未明确表示不续租的,则视为同意乙方继续承租;
3、租赁期满后,如甲方同意继续出租房屋给乙方,双方对此无异议,并且截至已付租金到期日前 日时,乙方已付清下一年度租金,则视为双方同意继续履行此合同的相关条款,本合同自动续约一年。 第十一条 租赁期间,甲方房屋由于政府规划拆迁需要提前终止合同时,甲方会在得到通知后第一时间通知乙方搬离所租房屋,乙方应无条件配合尽快搬离。甲方会在核实有无房屋物品损坏和其他应缴欠款后,返还扣除相关费用(实际入住时间产生的房租费用+损坏物品维修费用+其他应缴水电费等欠款)后的余款给乙方,实际入住时间以天为单位计算,日租金为当月租金除以当月实际天数。
第十二条 违约责任。租赁期间双方必须信守合同,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的规定,按年度须向对方交纳1个月租金作为违约金。
第十三条 因不可抗力原因导致该房屋毁损和造成损失的,双方互不承担责任(不可抗力包括但不限于地震、台风、洪水等自然灾害)。 第十四条 本合同未尽事项,由甲、乙双方另行议定,并签订补充 3协议。由双方签字确认的补充协议作为本合同的附件具有同等效力。补充协议与本合同不一致的,以补充协议为准。
第十五条 本合同之附件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之一部分。本合同
及其附件内,空格部分填写的文字与印刷文字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及其附件和补充协议中未规定的事项,均遵照中华人民共
和国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执行。
第十六条 其他约定
(一)出租方为已提供物品见合同附件一。
(二)当前的水、电等表状况:
(1)水表现为: 度;(2)电表现为: 度;
(三)附加 本合同在履行中发生争议,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甲乙双方可向当地人民法院申请仲裁。
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
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身份证号: 身份证号: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其他联系电话: 其他联系电话: ___年___月___日 ____年___月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