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号:
甲 方:
地 址:
联系人:
联系电话:
传真:
乙 方:
地 址:
联系人:
联系电话:
传真:
乙方租用甲方位于____平方米的空闲区用于建设天线架设,架设高度为高出其楼顶围墙四米;另租用靠近顶层一独立房间用做发射机房(面积不小于____平方米),现甲乙双方就有关上述场地及机房租用事宜,经协商达成以下协议以共同遵守:
一、租用场地具体位置:
二、租用场地面积:____平方米
三、租用场地用途:用于建设深圳市移动电视通信网基站天线架设及机房
四、租用机房位置:南山软件园 层 号房间,面积 平方米
五、租用机房用途:用于建设深圳市移动电视基站发射机房
六、租用期限: 年,从____年 月 日 到 年 月 日。
七、租金及支付方式:
1、租金标准:乙方向甲方租用上述场地及机房,租金为每年人民币 万元整(¥ 元),该费用含场地使用费、管井使用费、管理费、税金;
2.支付方式:分 期缴纳,协议签订后乙方按甲方指定时间 一次性向甲方支付第一期(合同第一年度)租金计人民币 万元整(¥ 元)。第二年度的租金在第二年合同期的第一个月的十日前缴交该合同年度的租金,逾期甲方将按欠缴总额的每月万分之五向乙方收取滞纳金,甲方应提前提供深圳市税务局正式税务发票.,因甲方提供发票时间推迟而延误付款,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3.甲方承诺在合同有效期内,乙方所缴纳的租金已包含各种费用,甲方不再向乙方收取任何费用。
八、双方权责:
1.乙方在租用期间,拥有其天馈、机房及其他所有通信设施的所有权,但不拥有该机房、设备、设施所占用地方的所有权,只享有合同期限内的使用权。甲方应提供乙方光缆在甲方区域内架空、埋地或管线井引入机房的路径。
2.甲方应向乙方提供所需的水、电,以及停车、设备和人员进出等施工便利条件。甲方在自有用电额度内,向乙方提供不小于10kva 的供电(220伏)接点,并提供从配电室到乙方机房电缆进线的路径;电费由乙方自行缴纳。
3、 乙方使用的电源由乙方自设经中国电力部门检验合格的计量表,依法计量,按供电部门规定的统一价格每季度向甲方结算一次,价格暂定为 元/度,以后随供电部门电价的统一调整而调整。甲方应保证乙方机房设备的供电正常,若因非乙方责任引起供电纠纷,或其他甲方人为因素造成乙方设备停机所产生的损失,由甲方负责赔偿(非人为因素如供电设备、设施维修保养停电,或故障停电检修,或不可抗拒因素除外)。电费按甲方指定时间由乙方汇入甲方指定银行,即:
收款单位:
开户银行:
银行帐号:
4.在合同期限内,甲方应保证乙方能充分使用所租用的场地,确保该场地不因任何第三人的权利主张或其它因素而使乙方受到使用上的障碍或其它损失。
5.甲方负责协调与大厦物管部门的关系,保证乙方组织的施工单位顺利进入施工现场进行施工。
6.甲方协助乙方做好通信设备的安全保卫工作,乙方安装、维护人员出入应遵守甲方安全保卫制度。乙方维护人员应持乙方有效证件和工作联系函方可进入现场维修维护,否则甲方有权拒绝乙方人员进入甲方区域维护。
7.基站所有设备由乙方自行维护和检修,甲方应提供出入大厦及楼顶的通路。如因维护检修不当或不及时给大厦或其它人员造成损害的,由乙方承担相关责任。
九.甲方保证有权利签署本合同,保证本合同项下出租给乙方的场地使用的合法性及无争议性,甲方同时保证在履行本合同的权利与义务时不存在任何法律上的障碍。
十.本合同有效期内,乙方设备所发生的故障,由乙方承担,但因甲方人为因素给乙方造成的各种损失,由甲方承担赔偿责任。因不可抗力给双方造成的损失除外。
十一.合同有效期内,如甲方依法律法规规定的情形处理乙方租用区域的产权,应在一个月前通知乙方,并负责协调好新的产权人与乙方的关系,确保乙方在合同期内的权益,并确保乙方不再为此增加费用。
十二.合同期满后双方如愿意续签合同,可延长租用期限,并续签合同.,但乙方需提前2个月与甲方协商续签事宜。
十三、本合同生效后,除甲、乙双方一致同意或不可抗力外,双方应认真履行,不得违约。合同期限届满前,任何一方单独终止合同,均应支付对方违约金,违约金为本合同总额的20%,违约金不足以赔偿损失的,还要支付赔偿金。
十四、经双方协商一致,合同条款可予以变更或终止。
十五、双方因履行本合同而发生的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由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十六、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协商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及附件与本合同具同等法律效力。
十七、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十八、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章) 乙方:(章)
代表人 : 代表人 :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