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合同一经签订,双方必须严格履行。任何一方违反合同约定,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当付给对方相应的赔偿金。
第九条 双方需要约定的其他事项
乙方可就职务聘任,业绩考核和纪律处分等方面的问题,向学校教师编制核定与职务聘任委员会提出申诉或投诉;申诉和投诉必需以书面形式提出,且必须充分说明理由。
乙方对学校教师编制核定与职务聘任委员会的裁定不服者,可以书面形式向学校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甲乙双方的有关文件只要寄往本合同的通讯地址,一经寄出3日内即视为送达,如有地址改变,改变方需在一周内通知对方,否则仍以本合同地址视为送达地址。
本合同未尽事宜,按学校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条 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章后生效,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校人事处备案一份。
甲方(签章):_________ 乙方(签章):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