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乙方在甲方工作期间是职工队伍的一部分,政治上应与甲方固定工一视同仁。
五、合同的解除
在下列情况下,甲方可以解除合同:
1.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乙方违反劳动纪律和规章制度,经教育无效的;
3.乙方触犯法律被劳动教养、判刑的;
4.甲方宣告破产或者濒临破产处于整顿期间的。
在下列情况下,乙方可以解除合同:
1.经有关部门确认,甲方劳动安全、卫生条件恶劣,严重危害工人身体健康的;
2.甲方不能按合同规定支付劳动报酬的;
3.甲方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政策,侵害乙方合法权益的;
4.乙方经甲方同意,考入中等专业以上学校学习的。
六、劳动纪律和奖惩
1.乙方必须严格遵守用工单位各项规章制度和生产操作规程,保证完成生产任务;
2.乙方对国家、企业作出贡献或违反劳动纪律、国家政策法令,甲方亦比照《企业职工奖惩条例》和企业规章,给予乙方奖励和惩处。
七、户口、粮食关系
乙方在甲方工作期间,农民身份不变,户口、粮食关系不转。
八、双方认为需要规定的其他事项
九、本合同未尽事宜,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十、本合同一经签订,甲乙双方必须严格遵照执行,任何一方不得随意变更、终止和解除。其中一方确有适当理由需要解除合同时,必须提前30天通知对方,并征求对方同意。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或不履行本合同给另一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必须给予赔偿。
十一、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甲乙双方如有争议,任何一方有权向本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和市(县)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调解、仲裁。
十二、本合同一式_________份,甲乙双方各持_________份,乙方所在乡一份。
甲方(盖章):_________ 乙方(签字):_________
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
┌──────────────────────────────────┐
│ 鉴(公)证意见: │
│ │
│ │
│ │
│ │
│ 经 办 人: 鉴(公)证机关(章) │
│ │
│ 年 月 日 │
│ │
│ │
│(注:除国家另有规定外,鉴(公)证实行自愿原则)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