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劳动合同合集八篇
在当今社会,人们对合同愈发重视,合同对我们的帮助越来越大,签订合同可以明确双方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那么问题来了,到底应如何拟定合同呢?以下是小编精心整理的劳动合同8篇,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劳动合同 篇1
甲方(用人单位):________有限公司
乙方(劳动者):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于____年____月____日签订【为期_______年】【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现乙方向甲方提出申请,要求提前解除双方之间的劳动合同,甲方同意与乙方解除劳动合同。
经双方充分协商,就解除劳动合同的有关事项达成如下协议:
一、双方一致同意于____年____月____日解除劳动合同,双方的劳动权利义务终止。
二、因是乙方提出与甲方解除劳动合同,按照《劳动合同法》的规定,甲方不需要向乙方支付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金、赔偿金等,乙方并知悉《劳动合同法》的规定。
三、甲、乙双方在此确认:劳动合同履行期间,双方已依法签订了书面的劳动合同,甲方依法履行了义务,包括乙方应享有的社会保险、劳动保护等。双方无违反劳动法律、法规的行为。解除劳动合同之日前的劳动报酬(含加班工资、奖金、补贴等)已结清。乙方不再因为原劳动合同的履行、解除,向甲方要求支付其他任何费用、补偿或赔偿。
四、劳动合同解除后,乙方仍负有保守所知悉的甲方商业秘密(包括本协议内容)的义务,不得泄露给任何第三方,并在2年内不得到与甲方有竞争关系的单位就职及2年内不自办与甲方有竞争关系的企业或者从事与甲方商业秘密有关的产品的生产、销售。
五、本协议经甲方盖章,乙方签字后生效。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一份。
甲方(盖章):________ 乙方(签字):__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年____月____日
劳动合同 篇2
案情介绍
某公司招聘销售员,陆先生前去应聘,经洽谈协商,双方签订了一份一年期的劳动合同,合同约定:陆先生的工作岗位是销售部销售员;又约定:因公司经营需要或陆先生工作能力等原因,公司可以调动陆先生的工作岗位,陆先生对此可以提出异议,但在改变决定前应当服从工作调动。合同签订后,陆先生开始上班履行劳动合同。
半年后,公司因市场变化而调整经营范围,为此,需对营销人员结构作相应调整。经部门列出的资料分析,公司对各营销人员的工作状态作了考核,经考核排列,陆先生的工作业绩排名缀后。于是,公司即通知陆先生调动其工作岗位至后勤总务部门,并要求择日报到。陆先生认为公司调动其工作岗位是变更合同的行为,因未与本人协商,通知变更岗位不能成立,于是拒绝了公司的工作调动通知。公司经多次通知陆先生去新岗位报到无效后,就以陆先生拒不服从公司的工作安排严重违反劳动纪律为由,根据公司员工手册的规定对陆先生作出解除劳动合同的处理决定。陆先生不服公司作出的处理决定,双方于是发生争议。
双方理由:
陆先生认为:自己与公司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了工作岗位,公司不经协商即通知调动岗位违反了劳动法关于合同变更的有关规定。要求公司撤销解除合同决定恢复原劳动关系。
公司认为:公司因经营情况变化而调整人员结构,公司调整陆先生工作岗位符合双方合同的约定,陆先生不服从工作安排违反了合同约定并违反了公司规章制度,公司可以依据有关规定作出相应处理。
评析:
本案争议的焦点是公司是否可以根据合同的事先约定变动陆先生的工作岗位。
《劳动法》第十六条规定:“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根据该条规定,劳动合同应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即劳动合同的内容主要是双方的权利义务事项。依法确定的权利义务,是双方履行合同过程中应当遵循的基本准则。为此,《劳动法》第十七条又规定:“劳动合同依法订立即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必须履行劳动合同规定的义务”,该条规定确定了合同中载明的双方权利义务的法律约束力,特别强调了必须履行劳动合同规定义务的当事人责任。由此可见,劳动合同中依法确定的权利义务事项,具有双方必须履行的法律约束力。
《劳动法》第二十五条规定:“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二)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者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的”;《上海市劳动合同条例》第三十三条也作了相应的规定。根据以上规定,劳动者如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劳动纪律或者规章制度的,用人单位可以随时解除劳动合同。
本案中,当事人双方在依法签订的劳动合同内既约定了工作岗位条款,又约定了可以因公司经营需要或陆先生工作能力等原因调动工作岗位的条款,该两项约定依法应都具有法律约束力。履行合同中,公司根据经营需要和陆先生工作能力等原因调动陆先生的工作岗位,
是履行合同约定条款的行为,不是变更合同内容的行为,因此,陆先生应当履行合同约定的义务服从公司的工作安排。陆先生拒不接受公司的工作安排,既违反了合同的约定也违反了公司的劳动纪律,公司可以依据《劳动法》的规定和企业制订的规章制度对陆先生作出解除劳动合同的处理决定。
劳动合同 篇3
甲方(用人单位)
名称: 联系电话: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
地址:
乙方(劳动者)
姓名: 性别 身份证号码
户籍所在地: 邮政编码:
住址: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
甲乙双方为建立劳动关系,明确权利义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劳动合同期限
经双方协商一致,本合同期限采取下列第 种形式:
(一)无固定期限:自 年 月 日起。其中(有,无)试用期,试用期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二)固定期限: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其中(有,无)试用期,试用期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三)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自 起至 止。
第二条 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1、甲方安排乙方的工作地点为:
2、乙方工作内容(或工作任务)是
甲方要为乙方提供必要的生产(工作)条件。
3、甲方因生产经营需要调整乙方的工作内容,应协商一致,按变更本合同办理,双方签字或盖章确认的协议书或依法变更通知书作为本合同的附件。
第三条 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1、甲、乙双方同意按以下第 种方式确定乙方的工作时间:
(1)执行标准工时工作制,即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八小时,平均每周不超过四十小时,每周至少休息一天。
甲方由于工作需要,经与工会和乙方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得超过一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乙方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时间每日不得超过三小时,每月不得超过三十六小时。
(2)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即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审批,乙方所在岗位实行以(填“是”)年()半年()季()月()为周期的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
(3)不定时工作制,即经劳动保障部门审批,甲方在保障职工身体健康并充分听取职工意见的基础上,应采用集中工作、集中休息、轮休调休、弹性工作时间等适当方式,确保职工的休息休假权利和生产、工作任务的完成。
2、甲方因生产(工作)需要,经与工会和乙方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除《劳动法》第四十二条规定的情形外,一般每日不得超过一小时,因特殊原因最长每日不得超过三小时,每月不得超过三十六小时。甲方依法保证乙方的休息权利。
乙方依法享受法定节假日以及探亲、婚丧、计划生育、带薪年休假等休假权利,乙方享受以下节假日:
假 天, 假 天, 假 天, 假 天
假 天, 假 天, 假 天, 假 天。
第四条 劳动报酬
1、乙方按甲方规定完成生产(工作)任务的,甲方必须依法定货币形式按时足额支付乙方的工资报酬,每月至少支付一次。其支付周期和时间为: 。
2、乙方正常工作时间的工资标准(计算加班工资基数),按下列第( )种形式执行,并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及本单位集体合同约定的标准。
甲方代表: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劳动合同 篇4
用人单位:(以下简称甲方)
住所
法定代表人
联系电话
劳动者:(以下简称乙方),性别:
出生年月户籍所在地
身份证号码
身份证住址
通信地址
联系电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等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基础上,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本合同期限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止。
第二条、乙方同意根据甲方生产工作需要,从事工作(非全日制)。工作地点在。
第三条、乙方每天的工作时间为4小时,上班时间从时分到时分,每周工作6天(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24小时)。甲方根据实际工作需要,可另行调整乙方的具体上班时间,乙方表示同意和服从。
第四条、甲方按乙方工作时间,以货币形式支付乙方工资,标准为每小时元,工资结算周期为每15日结算一次,工资发放时间为,工资发放方式为(现金直接发放/委托银行代发)。
第五条、甲方支付给乙方的工资报酬中已包含甲方应为乙方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乙方表示不参加甲方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由乙方依照国家和地方有关规定参加并缴纳基本养老、基本医疗保险。
第六条、甲方依照国家和地方规定,为乙方办理工伤保险和缴纳工伤保险费,乙方在合同期内因工负伤或患职业病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第七条、甲方有义务对乙方进行职业道德、业务技术、劳动安全卫生及有关规章制度的教育和培训,为乙方提供必要的劳动条件、劳动工具及劳动保护用品。
第八条、乙方应严格遵守甲方规章制度、安全操作规程和其他工作规范。
第九条、乙方可以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订立非全日制劳动合同;但是,乙方与其他用人单位签订非全日制劳动合同不得影响本劳动合同的履行。
第十条、甲乙任何一方都可以随时通知对方终止本合同。终止本合同后,乙方应当向甲方交接相关物品和事宜,甲方依法无需向乙方支付任何经济补偿金,但甲方应当向乙方结清劳动报酬。
第十一条、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本合同可以变更。
第十二条、甲乙双方因履行本合同发生劳动争议,可以依法申请调解、仲裁、诉讼。
第十三条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另协商解决;如本合同条款与国家、省有关新规定相悖的,按新规定执行。
第十四条本合同自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公章)乙方(签字)
年月日年月日
劳动合同 篇5
甲方: ×国××公司 法定地址: ×××(电话,电报挂号,电传)
乙方: 中国××公司 法定地址: ×××(电话,电报挂号,电传)
第一条 根据甲方的愿望,乙方同意派遣中国工程师,技术工人,行政人员(翻译,厨师)在××国工作。具体人数,工种,工龄和月工资详见本合同附件(略)。该附件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
第二条 乙方人员出入中国国境和过境手续,由乙方负责办理,并负担其费用。乙方人员出入××国国境的签证和在××国境内所需办理的居留,劳动许可证等手续由甲方负责办理并负担其费用。
第三条
1.乙方人员在×国工作期间,由甲方按本合同的规定向乙方人员支付每月的工资。
2.凡工作不满一个月的乙方人员,按下列公式计算:
不满一个月的工资=月工资/30天×工作天数(包括周日和官方假日)
3.上述工资应以乙方人员到达×国之日起到离开×国之日止计算。
4.乙方于每月末将乙方人员该月的工资,包括加班费,列具清单提交甲方,甲方于清单开出之日起三天内按清单所列金额的75%以美元支付,并按当天牌价电汇给北京中国银行总行营业部中国××公司××帐户,并按×国×银行的规定负担其手续费。同时书面通知中国驻×国大使馆经济参赞处。
5.甲方将乙人员月工资和加班费的25%以××国××货币支付并汇给中国驻×国大使馆经济参赞处在××银行××帐户。
第四条 甲方负责乙方人员从××到××的旅费,并负责将此费用汇到上述乙方帐户。乙方人员从××返回××,由甲方通过××航空公司向乙方人员提供机票。甲方负责乙方人员只限往或返单程的行李超重费,其重量为20公斤。
第五条
1.甲方负责乙方人员的住宿费。在工作时间和加班时间提供从居住地到工地的交通工具。负责国营医院的医疗费。
2.乙方人员的工资和加班费不交所得税。
3.甲方为乙方人员在××国家保险公司投保生命保险。其保险费每人为(货币及数量)
4.甲方向乙方人员提供工作服和工作需要的工具。
5.甲方提供的住房,包括水,电,空调和必要的家具,床和床上用品。
6.乙方人员的居住面积如下:
(1)组长,工程师,技术员,行政人员为8——10平方米;
(2)其余人员为4——5平方米。
7.甲方向乙方提供厨房所用的饮具和旨在自己用饭所需的餐具。
第六条
1.乙方工作人员每周工作六天,每天工作八小时。
2.根据工作需要,甲方需要乙方人员加班时,加班工资按下列比例计算:
平时加班为日工资的150%.
周假日加班为日工资的200%.
第七条
1.乙方人员享受周日假和××国官方规定的节假日为十七天。
2.乙方人员每年享受带薪休假三十天。如乙方不愿享受上述假期或享受部分天数,甲方应向乙方提供报酬,其工资按下列方法计算:月工资/30天×假期工作天数。
第八条
1.根据总利益的要求,甲方有权在任何时间内终止本合同,在这种情况下乙方人员应享受三个月或本合同所余期限的工资,但以最短的时间为准。乙方人员将有权享受回×××的机票。
2.在乙方愿望以外的原因而停工,如断电,断水,材料供应不足等,在停工期间甲方照付乙方人员的工资。但根据工作需要,甲方有权使其在其他项目上工作。
第九条 在紧急情况下,(乙方在国内其家庭人员死亡)甲方在得到乙方书面通知后,对有事人员给予两个月的紧急事假,并向其支付代替平时总假期的报酬。超过两个月的期限没有工资,对此乙方负责其旅费。
紧急事假,超过两个月的时间,乙方应在两个月结束后的一个月内予以替换,并负责替换者的旅费。
第十条
1.乙方人员因工作生病或伤残,甲方在两个月内负责支付在××国内的医疗费和全部工资。如在两个月内不能痊愈,乙方应负责替换,在此情况下的一个月内甲方负责伤者回××的旅费和替换者来××的旅费。同样,甲方将根据××国通行的规定对伤病者给予补偿的各项措施。
2.在××期间,乙方人员如发生死亡,甲方应办理一切丧葬或遗体火化以及遗体或骨灰运回××的一切善后费用。还有行李及遗物运回的费用。
如因工作而死亡,按照××国保护法的'规定向死者家属支付抚恤金。
第十一条
1.乙方人员在××服务期间,应遵守××国现行法律和规章制度,要保守机密,不泄密,在其执行任务期间或合同结束以后不作有害甲方利益的事。
乙方人员应尊重××当地的风俗习惯。
2.甲方应为乙方人员提供工作方便,不干涉其工作时间以外和住地内的社会活动自由,尊重乙方人员的生活习惯以及对推动工作的良好建议。
第十二条
1.服务期为×年,从乙方人员到达××地算起,其间包括乙方人员在××国内或国外所享受的假期。
2.本合同自签字之日起生效,有效期×年。期满根据甲方要求,经乙方同意可以延长。
3.当本合同延期后,乙方人员在工作×年后,月工资增长百分之十五。
第十三条
1.乙方人员在工作期间,甲方有权撤换其不称职的任何人员,乙方并在甲方通知后的三个月内予以替换,不给任何费用。
2.在合同期内,乙方人员擅自放弃工作,将不给予机票待遇。但由于执行工作而生病且有医疗证明者除外。
3.在本合同签字期间或签字后,凡乙方已在××的人员,不享受从××到××的机票。但甲方按本合同规定在工作结束时,负责其从××至××的旅费。
4.甲方不允许乙方人员在工作以外的时间干私活或任何方面的自行开业。
第十四条
1.自工作开始,甲方向乙方支付二个月的预付款,并在四个月内偿还。
2.乙方人员抵达××后,××国现行出差补贴规定适用于乙方人员。
本合同于一九 年 月 日在××签订。
甲方 乙方
代表: 代表:
职务: 职务:
签字 签字
劳动合同 篇6
违法解除劳动合同,是指当事人违反法律规定的条件和程序单方解除劳动合同。本文所称用人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包括违反法律的规定解除解除劳动合同和违反劳动合同的约定解除劳动合同两种情形。以下是具体表现形式的介绍:
1.滥用关于试用期的单方解除权。在没有约定试用期,或者试用期的约定违法,或者已过了试用期的情况下,仍以试用期内不符合录用条件为由,解除与劳动者的劳动合同。
2.滥用关于违反劳动纪律或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的单方解除权。在没有企业规章制度,或者规章制度违法;或者规章制度没有公示;或者违纪行为轻微的情况下,以劳动者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用人单位规章制度为由,解除与劳动者的劳动合同。
3.滥用经济性裁员的单方解除权。在不符合经济性裁员条件和程序的情况下,解除与劳动者的劳动合同。
4.滥用工资奖金分配权和劳动用工管理权。随意对劳动者调岗、降职、减薪,如果劳动者不服从安排或一两天不上班,用人单位就以劳动者不服从安排或旷工为由予以辞退;或者逼迫劳动者自动离职。
5.滥用关于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的单方解除权。随意调动劳动者工作岗位或提高定额标准,借口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而解除与劳动者的劳动合同。
6.随意辞退“三期”女职工和在医疗期内的劳动者。许多用人单位觉得处于孕期、产期、哺乳期的女职工和处于医疗期内的劳动者对单位是一种负累,总是千方百计找借口辞退或者强行辞退。
7.辞退劳动者不出具任何书面通知或决定。当争议发生后,这些用人单位往往不承认是单位辞退劳动者,而称是劳动者自动离职。
用人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表现形式还有许多,如滥用关于严重失职,对单位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单方解除权;滥用关于“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的单方解除权等等。甚至不以任何理由,只根据老板及个别领导的好恶,或打击报复,或因人际关系,强行辞退老板或个别领导“不顺眼”的劳动者。
劳动合同 篇7
甲 方
乙 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甲乙双方经平等协商同意,自愿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条款。
一、劳动合同期限
第一条 本合同期限类型为两年期限合同。
本合同生效日期 年 月 日,其中试用期一个月:
本合同终止日期 年 月 日。
二、工作内容
第二条 乙方同意根据甲方工作需要,担任 岗位(工种)工作。
第三条 乙方应按照甲方的合法要求,按时完成规定的工作数量,达到规定的质量标准。
三、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
第四条 甲方安排乙方执行每日8小时工作制。每周日休息,如遇特殊情况则调休。
四、劳动报酬
第五条 甲方每月以货币形式支付乙方工资,工资不低于 元,其中试用期间工资为 元。
第六条 由于甲方生产任务不足,使乙方下岗待工的,甲方保证乙方的月生活费不低于1500元。
五、保险福利待遇
第七条 乙方转正之后,甲方按国家社会保险的有关规定缴纳职工养老、失业和医疗及其他社会保险费用,简称五险。
第八条 乙方患职业病或因工负伤的工资和医疗保险待遇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六、劳动合同的变更、解除、终止、续订
第九条 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
第十条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1、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甲方规章制度的;
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4、 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第十一条 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但应提前三十日以书面
1、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乙方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3、双方不能依据本合同第十八条规定就变更合同达成协议的。
第十二条 乙方解除本合同,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
第十三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乙方可以随时通知甲方解除本合同:
1、在试用期内的;
2、甲方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
3、甲方不能按照本合同规定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提供劳动条件的。
第十四条 本合同期限届满,甲乙双方经协商同意,可以续订劳动合同。
七、劳动争议处理
第十五条 因履行本合同发生的劳动争议,当事人一方要求仲裁的,应当自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六十日内向即墨市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裁决不服的,可以向即墨市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八、其他
第十六条 甲方以下规章制度———基本制度&保密协议作为本合同的附件。
第十七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或与今后国家、市有关规定相悖的,按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八条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劳动合同 篇8
甲 方__________________ 乙 方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
地 址__________________ 住 址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
联系方式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方式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上海市劳动合同条例》,甲乙双方本着自愿、平等的原则,经协商一致,同意签订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一、合同的类型和期限
第一条 本合同的类型为:________.期限为:________.
使用提示:当事人可从下列类型中任选一种:
(一)有固定期限合同。期限____年,自____年__月__日至____年__月__日。
(二)无固定期限合同。自____年__月__日起。
(三)以完成一定工作为期限的合同。具体为:________.
法规示要:
《劳动法》第二十条规定:劳动合同的期限分为有固定期限、无固定期限和以完成一定的工作为期限。劳动者在同一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以上,当事人双方同意续延劳动合同的,如果劳动者提出订立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
二、试用期
第二条 本合同的试用期自____年__月__日至____年__月__日。
使用提示:当事人双方首次签订劳动合同时,在合同期限内可以约定试用期。试用期约定属于选择性约定。试用期内双方可以随时解除劳动合同,但甲方解除乙方劳动合同须证明乙方不符合录用条件。
法规示要:
1、《劳动法》第二十一条规定:劳动合同可以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
2、《上海市劳动合同条例》第十三条规定:劳动合同当事人可以约定试用期。劳动合同期限不满六个月的,不得设试用期;满六个月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满一年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三个月;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劳动合同当事人仅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即为劳动合同期限。
第三条 录用条件为:________.
使用提示:如文化知识、身体状况、劳动技能等。
三、工作内容
第四条 乙方的工作内容为:________.
第五条 甲方因工作需要,按照诚信合理的原则,向乙方说明情况后,可以调动乙方的工作岗位。
使用提示:甲方应以适当的方式向乙方说明新岗位的有关情况及调动的具体理由。
四、工作时间和劳动条件
第六条 乙方所在岗位执行________工时制,具体为:________.
使用提示:
现行法定工时制度分为:标准工时制、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不定时工作制。当事人应明确选择其中之一。
执行标准工时制的,甲方安排乙方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八小时,平均每周不超过四十小时。执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或不定时工作制的,应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批准。
法规示要:
1、《劳动法》第三十八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保证劳动者每周至少休息一日。
2、《劳动法》第四十一条规定:用人单位由于生产经营需要,经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得超过一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劳动者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三小时,但是每月不得超过三十六小时。
第七条 甲方建立健全生产工艺流程,制定操作规程、工作规范和劳动安全卫生制度及其标准。甲方对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的岗位,应当向乙方履行告知义务,并做好劳动过程中职业危害的预防工作。
法规示要:
1、《劳动法》第五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必须建立、健全劳动安全卫生制度,严格执行国家劳动安全卫生规程和标准,对劳动者进行劳动安全卫生教育,防止劳动过程中的事故,减少职业危害。
2、《劳动法》第五十四条规定:用人单位必须为劳动者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安全卫生条件和必要的劳动防护用品,对从事有职业危害作业的劳动者应当定期进行健康检查。
3、《劳动法》第五十五条规定:从事特种作业的劳动者必须经过专门培训并取得特种作业资格。
4、《劳动法》第五十六条规定:劳动者在劳动过程中必须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劳动者对用人单位管理人员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有权拒绝执行;对危害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的行为,有权提出批评、检举和控告。
第八条 甲方为乙方提供必要的劳动条件以及安全卫生的工作环境,并依照企业生产经营特点及有关规定向乙方发放劳防用品和防暑降温用品。
第九条 甲方应根据自身特点有计划地对乙方进行政治思想、职业道德、业务技术、劳动安全卫生及有关规章制度的教育和培训,提高乙方思想觉悟、职业道德水准和职业技能。
乙方应认真参加甲方组织的各项必要的教育培训。
五、劳动报酬
第十条本合同的工资计发形式为:________.
使用提示:企业工资计发一般有计时或计件两种形式,当事人可从下列方式中任选一种:
(一)计时形式。乙方的月工资为________元(其中试用期间工资为________元)
(二)计件形式。乙方的劳动定额为________,计件单价为________.
使用提示:劳动定额应当是本单位大多数从事此类岗位的劳动者在法定工作时间内能够完成的。
法规示要:
1、《劳动法》第四十八条规定:国家实行最低工资保障制度。用人单位支付劳动者的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2、根据《上海市企业职工最低工资规定》第五条的规定,下列项目不作为最低工资的组成部分,单位应按规定另行支付:一、个人依法缴纳的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二、延长法定工作时间的工资;三、中班、夜班、高温、低温、井下、有毒有害等特殊工作环境、条件下的津贴;四、伙食补贴(饭贴)上下班交通费补贴、住房补贴。
第十一条 甲方每月______日以货币形式足额支付乙方的工资。
使用提示:甲方要建立健全工资管理制度,使用规范的工资单及签收形式,作好各项必要的台帐记录。
法规示要:
《劳动法》第五十条规定: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
第十二条 本合同履行期间,乙方的工资调整按照甲方的工资分配制度确定。
法规示要:
《劳动法》第四十六条规定:工资分配应当遵循按劳分配原则,实行同工同酬。工资水平在经济发展的基础上逐步提高。
《劳动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用人单位根据本单位的生产经营特点和经济效益,依法自主确定本单位的工资分配方式和工资水平。
第十三条 甲方安排乙方延长工作时间或者在休息日、法定休假日工作的,应依法安排乙方补休或支付相应工资报酬。
法规示要:
1、《劳动法》第四十四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工资报酬:
(一)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
(二)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
(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
2、《劳动法》第五十一条规定:乙方在法定休假日和婚丧假期间以及依法参加社会活动期间,甲方应当依法支付工资。
六、保险福利待遇
第十四条 甲方应按国家和本市社会保险的有关规定为乙方参加社会保险。
使用提示:本市社会保险包括城镇职工社会保险、小城镇保险、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外来从业人员综合保险等类型,乙方有权了解甲方参加社会保险的情况。
第十五条 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其病假工资、疾病救济费和医疗待遇等按照国家和本市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六条 乙方患职业病或因工负伤的工资和工伤保险待遇按国家和本市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七条 甲方为乙方提供以下福利待遇:____________.
使用提示:甲方为乙方提供特殊待遇的,可在合同中另行约定。
七、劳动纪律
第十八条 甲方应依法建立和完善各项规章制度;甲方应将各项规章制度告知乙方或者进行公示;甲方的各项规章制度变更后,应及时告知乙方。
法规示要:
《劳动法》第四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依法建立和完善规章制度,保障劳动者享有劳动权利和履行劳动义务。
第十九条 乙方应遵守甲方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严格遵守劳动安全卫生、生产工艺、操作规程和工作规范;爱护甲方的财产,遵守职业道德。乙方违反劳动纪律和规章制度的,甲方可依据本单位规章制度给予纪律处分,直至解除本合同。
八、劳动合同的变更
第二十条 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的内容,并以书面形式确定。
法规示要:
《上海市劳动合同条例》第二十三条规定:变更劳动合同,应当经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并采用书面形式。当事人协商不成的,劳动合同应当继续履行,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九、劳动合同的解除
第二十一条 经甲、乙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
第二十二条 乙方解除本合同,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
第二十三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随时通知甲方解除本合同:
(一)在试用期内的;
(二)甲方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
(三)甲方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提供劳动条件的。
第二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但是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
(一)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乙方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三)本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经当事人协商不能就变更本合同达成协议的。
甲方解除本合同未按规定提前三十日通知乙方的,自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甲方应当对乙方承担本合同约定的义务。
第二十五条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随时解除本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者甲方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五)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二十六条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不得依据第二十四条的约定解除本合同:
(一)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二)患病或者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三)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的;
(四)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使用提示:当事人应当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十、劳动合同的终止
第二十七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合同终止:
(一)本合同期满的;
(二)当事人约定的劳动合同终止条件出现的;
(三)甲方破产、解散或者被撤销的;
(四)乙方退休、退职、死亡的。
甲、乙方双方实际已不履行本合同满三个月的,本合同可以终止。
乙方患职业病、因工负伤,被确认为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甲方按照规定支付伤残就业补助金的,本合同可以终止。
使用提示:当事人可以约定劳动合同的终止条件,但约定的终止条件不得与法律规定、本合同约定的解除条件相同。
第二十八条 乙方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被确认为完全或者大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甲方不得终止本合同,但经双方协商一致,并且甲方按照规定支付伤残就业补助金的,本合同也可以终止。
第二十九条 本合同期满或者当事人约定的合同终止条件出现,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同时不属于本合同第二十五条第(二)项、第(三)项、第(四)项约定的,本合同期限顺延至下列情形消失:
(一)患病或者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二)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的;
(三)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情形。
十一、经济补偿
第三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应当根据乙方在本单位工作年限,每满一年给予乙方本人一个月工资收入的经济补偿:
(一)甲方依据本合同第二十一条的约定提出与乙方解除本合同的;
(二)乙方依据本合同第二十三条第(二)项、第(三)项的约定解除本合同的;
(三)甲方依据本合同第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二)项的约定解除本合同的;
(四)甲方依据本合同第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一)项、第(三)项的约定解除本合同的;
(五)甲方依据本合同第二十七条第一款第(三)项的约定终止本合同的;
(六)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情形。
有前款第(一)项、第(二)项、第(三)项规定情形之一的,补偿总额一般不超过乙方十二个月的工资收入,但双方约定超过的,从其约定。
第三十一条上条所称的工资收入按乙方解除或者终止本合同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收入计算,乙方月平均工资收入低于本市职工最低工资标准的,按本市职工最低工资标准计算。本单位工作年限,满六个月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
第三十二条 甲方依据本合同第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一)项的约定解除本合同的,除按约定给予经济补偿外,还应当给予不低于乙方本人六个月工资收入的医疗补助费。
十二、补充条款和特别约定
第三十三条 乙方为甲方的服务期自____年__月__日至____年__月__日。
使用提示:用人单位可以和特定的劳动者(如用人单位出资招用、培训或者提供其他特殊待遇的劳动者和负有保守用人单位商业秘密义务的劳动者)经协商一致后,在劳动合同中约定关于服务期、保守商业秘密的相关内容,也可另行通过专项协议的形式约定更为详细的内容。
法规示要:
《上海市劳动合同条例》第十四条规定:劳动合同当事人可以对由用人单位出资招用、培训或者提供其他特殊待遇的劳动者的服务期作出约定。
第三十四条 乙方应当保守甲方的商业秘密,乙方要求解除本合同的,应当提前______月通知甲方,在此期间,甲方可以采取相应的脱密措施。
法规示要:
《上海市劳动合同条例》第十五条规定:劳动合同当事人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保密条款或者单独签订保密协议。商业秘密进入公知状态后,保密条款、保密协议约定的内容自行失效。对负有保守用人单位商业秘密义务的劳动者,劳动合同当事人可以就劳动者要求解除劳动合同的提前通知期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作出约定,但提前通知期不得超过六个月。在此期间,用人单位可以采取相应的脱密措施。
第三十五条乙方的竞业限制期限自____年__月__日至____年__月__日。竞业限制的范围为____________.在竞业限制期间甲方给予乙方一定经济补偿,具体标准为____________,支付方式为____________.
法规示要:
《上海市劳动合同条例》第十六条规定:对负有保守用人单位商业秘密义务的劳动者,劳动合同当事人可以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约定竞业限制条款,并约定在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后,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竞业限制的范围仅限于劳动者在离开用人单位一定期限内不得自营或者为他人经营与原用人单位有竞争的业务。竞业限制的期限由劳动合同当事人约定,最长不超过三年,但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劳动合同双方当事人约定竞业限制的,不得再约定解除劳动合同的提前通知期。
十三、违反合同的责任
第三十六条 甲方违反本合同约定的条件解除本合同或由于甲方原因订立的无效劳动合同,给乙方造成损害的,应按损失程度承担赔偿责任。
第三十七条 乙方违反本合同约定的条件解除劳动合同,对甲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应按损失的程度承担赔偿责任。
第三十八条 乙方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承担违约金为____________.
第三十九条 乙方违反保守商业秘密约定的,应承担违约金为______.
使用提示:上述第三十八条、三十九条仅适用当事人有服务期约定或保守商业秘密约定的情形。
法规示要:
《上海市劳动合同条例》第十七条规定:劳动合同对劳动者的违约行为设定违约金的,仅限于下列情形:(一)违反服务期约定的;(二)违反保守商业秘密约定的。违约金数额应当遵循公平、合理的原则约定。
十四、其他
第四十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或者有关劳动标准的内容与今后国家、本市有关规定相悖的,按有关规定执行。
第四十一条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盖章) 乙方(签章)
委托代理人(签章)
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年____月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