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市政府出台《青岛市中小学校管理办法》,其中一项规则:可以对影响教育教学知识的学生进行惩戒,正引起了广泛的讨论。我认为学生犯错应该惩戒,但是明确惩戒的规范和方式,把握好惩戒力度。
不可否认,体罚学生这一行为在现在这个社会是不被认同的,原因很简单,很多教师惩戒学生时,体罚过激,导致我们经常看到的新闻都是某校老师体罚学生致其死亡;某校老师将其学生体罚致残急等等,都是一些骇人听闻的消息,家长把孩子送到,笑是想把孩子变好,却不料将孩子推向死亡。因此,许多学校都不太准,体罚学生,但是不惩戒学生又有什么办法将这些调皮的学生管住,让他们长点记性了一些适当的惩罚,不仅可以助长老师的威严和,而且可以让学生牢记不再犯事可以让他们一想起方式就想起后果,这人更有效地管理那些影响教育秩序的学生,所以惩戒可以,但要把握好惩戒力度。如果力度有太大的差别,那么可能会造成负面的不想要的结果。
这个世界是公平的,每个人都是平等的,这与年龄自立,金钱,容貌无关,每个行业里都有一套无形的奖罚制度,你犯了错,就要惩罚;立了功,就获得奖励。学生也是个职业,你还是从小孩的时候,大人们还会说,"还是个小孩,放点错误算了吧!”等你是一个学生的时候,没有人会对你说"算了吧,还是个学生,”你得为自己的行为承担后果了,而学校也是一个助力器。功率适合可以帮你改过自新。功力力过大则毁了一个人的一生。学生犯了错,惩戒是应该的,这对孩子的成长会有一定的积极意义同时激发了他们的潜在伦理,但一定要明确惩戒的范围和方式,范围太小,实际上起不了作用范围太大,则不公,方式也很重要。方式不对。很可能在学生心里留下永不磨灭的创伤。
其实,青岛市政府这个决定是好的,现在的孩子大部分都认为没有什么可以管理他们。他们这个决定不仅能管理好学生,而且能把学校的风气搞好,从某种程度来说是正确的。正所谓硬币有双反面,没有一件事情会十全十美,能够取得一定的成效,就已经可以尝试去做。
犯错就得惩罚,但要把握好惩戒力度,不要酿成大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