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朋友不解的眼神里,我常常读到自己的古怪。这很自然,在一般人都义无返顾地向前看时,我却时常挂念我的纯真年代。有时候,还会矫情地流下几滴泪来,在别人眼中。
不知什么时候,开始为昨天的悄然逝去而感伤。这种心情也随着成长的足迹越发强烈了起来。以至于后来,在无端的睡梦中常常惊醒,任孩童时代的记忆随着泪痕而去。然而,这种挂念时常爬上我的心头,抹也抹不去。大概是,我习惯于把我的纯真年代当成一生中最具生命本身意义的时段。
人一出生,世界就抛给我们一个实在又玄虚,有限又无穷的概念。当人们用自己的思维经营“生”的意义时,或恬淡清远如居士,或光怪陆离如名流,无论如何是拥有了“生活”。
我在自己和他人制造的世界里生活。因此,我的成长烙下了太多非生命本身的被迫与盲目。这很大程度上导致后来,我在随着时间的洪流奔跑在思想的荒原上时,回头看到我把我的灵魂落在了我的纯真年代。
日子在脚下被不断踩成碎片,却那样地悄无声息。在充溢着狡诈、铜臭、世故的生活洪流中,我起初不屈地挣扎,处处表现着桀骜不驯。然而,在一次次无望的挣扎后,我终于疲倦地败下阵来。看着前人随波逐流的无辜表情,我也变得越来越心安理得起来。我感到我的良心不断被吞噬,我的纯真密码接受篡改,我的心灵与灵魂脱节了,彻底地……
直到有一天有一段文字触动我的心弦:尼采在都灵的卡罗?阿伯托广场看到一个马车夫用鞭子抽打一匹老马。他抱着马哭了起来,然后昏倒了。我突然感到一股由脚底涌向全身的感动。这是我不知不觉中离开我的纯真年代后鲜有感到的,哪怕一点点。想用哭来试探自己麻木了没,当代表我“生”之意义的泪水再次淌满双颊的时候,我知道,麻木并非我的本意。
记忆在脑海里随之清晰起来。那时“我的灵魂平静而明亮,宛若清晨的群山”。不会写诗,却常常表现出诗人的气质来。总是睁着澈如秋水的双眸,不解地看着别人端起写满一种叫做“忧伤”东西的脸庞。一如现在,麻木、世故的人们看着我露出的迷惘。
漂过丁香的怨愁,洗过岁月的轻尘。所幸的是,在匆忙的脚步忙于追名逐利的游戏中时,我还时刻保留着必要的清醒。能够时不时地停下脚步,来思考人生来最初的意义。那段被风吹过的纯真年代,恰似一份遗失的美好,却从未在我心头消失。归宿本原将是我打捞沉睡记忆的追求,因为“生”之意义莫大于纯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