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夏季的午后,我独倚在课堂的窗边。学校位于闹市,而课堂在四楼,窗外正对着一座住户楼。恰巧午餐光阴,放学回家的孩子们开端寥寥可数的浮现。
最初浮现的是一个女孩,在二楼,西边,第一个阳台。阳台吊颈兰低落,一枚枚叶子如一滴滴绿色的泪,盈盈欲滴;一旁的水仙花开的正艳。女孩有一头齐肩短发,衣着粉血色的T恤,上头印有小熊维尼的图案。她举着千里镜全神贯注的看着操场上汗流浃背的男生,时而眉头微蹙,时而吟吟微笑。我想她可能爱吃巧克力,爱看席慕容,抱着庞大的毛毛熊才能入眠;她爱雨水亲吻皮肤的满意,她爱雪破钞融在掌心的清爽;她爱听风穿行而过,不知带着谁的不行言说的诡秘;有时会举头景仰天空,毋庸矫情的45°,毋庸扔出几句相关芳华的慨叹,不过爱看那份云卷云舒的澹然或是繁星满天的放浪或是落霞满天的灿烂;有时会为一件小事而念兹在兹好多天,有时也会为一件小事而大笑不只,和朋友悠久有说不完的话,随身听里悠久有放不完的歌;爱叼着棒棒糖哼着歌,期待天真优美的小美好,厌恶假意和勉强,会为一件事而感激的百感交集,也会为一件事而满腔怒火,心口如一,有时木讷;小小的内心却装这大大的梦,软和的边际里藏着一个不为人知的国家,耳边缭绕着爸妈的絮叨,灵巧的拍板,然而心却早已一个跟头翻过十万八千里,不知正在什么地方腾云跨风;有着零碎的欢快和零碎的悲伤,正如漫天纷纭扬扬的樱花,灿烂着一瞬间的青春。
接着是三楼。东边,第二个。窗内恍惚看来戴着眼镜的男生正趴倒在临窗的桌边一面用饭一面看书。他大概有一双勤快简朴的父母,不太宽裕的家景和孤独的童年教导了他安静怕羞的性质,书便成了他最佳的朋友。从儿时一板一眼的漫画到稍大一点的《尼尔斯骑鹅旅游记》、《海底两万里》、《堂吉诃德》、《基督山伯爵》……到长大往后的卡夫卡、余华、季羡林……屡屡打开册页内里便会跃但是出一个一个缤纷多彩的世界。那世界有血有肉,有爱有恨,有泪水有欢乐;那世界有贫民有富翁,有雄伟宏伟的大厦也有低矮陈旧的瓦房……那世界有天马行空的设想,也有残暴的实际,每个字被抄写用的力度都足以穿透时空。每本书中都潜伏着一对窥测世事的眼睛。那双双眼睛里透露出的眼光是宽大的,澹然的,泛爱的,也是酸楚的。它们让他看见自己的不足,也让他感化到本人所具有的美好,它们在每个孤独的日子赋予他生长所需的安抚,在每个慌张的晚上赋予他希望的力量和勇气。
四楼,西边,第三个,又是一个男孩。男孩有着英俊的发型,侧脸-洁净稚嫩,下巴的线条尖利而锐利,声张着少小不羁的义气。少年的指间燃起通红一点,烟雾在且自消失。少年蠢笨的效仿着他自感到英俊成熟的姿势。可能是由于父母都不在家,才得以阒然的练习,男孩有着几分-高兴,也有这几分忧郁。大概是由于感觉本人太年轻,有大把大把的时候可以浪掷;大概是由于感觉本人已长大,便急着脱节父母用爱编起的绳子。因而他浮薄自尊,因而他茫然无措,表面的世界很精粹,可纸醉金迷中又常常潜伏着深不见底的旋涡。在实际中踉踉跄跄,大概果真会走狗饱满——毕竟实际的检验要比纸上的说教可靠形象的多。然而芳华只如那烟花,怒放时刺眼无比,却不过那刹那,便消逝无踪。待到两眼晦暗,鬓脚如霜,只剩零乱的回顾,和满地的惋惜。
一支烟吸罢,少年飘逸的扬手,烟头在天上划出一道幽美的弧,最终跌落在乌黑的土壤里。
每扇窗里,都有一个不同的芳华。我回头看着黑板上不知什么时候已抄满的习题,拾起笔,开端笃志抄写我的芳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