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生活成了暖色调,我爱上了艰涩的颜色。我一直深信本人是一个很会解释完好的人。麻痹的在世,低调的无望着,此后顺着本人撒下的悲调的笔墨,一起向北。
很天真烂漫地成为一个插班生。莫名地有些消极。阴魂式地浪荡着。看着天空里长短不一的电线,懒懒地分散着天空。脑子里腾跃式地闪耀《THE WROLD END》内里的场景。神经质量自嘲着。天主?天国?地狱?哈姆雷特式地诘责本人。很忽然地发觉本人至极崇敬海子。爱他的诗,爱他的忧郁寡欢,也爱他对天国不行鄙视的钟情。
玄月,荒凉的玄月。散落的叶子很使劲地敲打着大地。似在哼着曲,为我曾丢失的芳华唱挽歌。非常多光阴,爱一个人阒然地躲在玄色的边际里聚集着琐屑的笔墨,以排解心中的平宁。“我是一个孤单的孩子,却走进了丑陋的世界”。小逸如是说。是的。我不知除我本人之外,我还可以附带上谁,大概惟有孤单才是我唯独的宿命。
“芳华是一道明丽的悲伤”小四如是说。我很使劲地议论着这个问题。当夏季拖着长长的尾巴在我的身旁飞速地溜走时,我忽然变得很丢失。很爱七月,如流火一般。确凿地说是盛夏的夜。老师说,仲夏的夜是女郎的明眸。我很自便地使劲拍板。因而,我就学会去看女郎的眼珠。在我不经意间,我爱上了最闪亮的那一颗。可她却在非常远非常远的北国。我跑去告知老师。老师浅笑着说,孩子,那是你的梦,去追吧。我至极乖顺所在头。
我忽然发觉我特别想音乐,唱周杰伦的歌。当我唱完了以后,我发觉原来我唱的是挽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