昔日,总爱统一个人握手,他是姨妈饭馆一旁的街坊。
他是一个老头,我不知道他多大,不知道他住哪,以至连他姓啥叫啥我都没有问过。不过,每逢我到了姨妈的饭馆,就会跑往日跟他握手,而他,像是昔日毛主席握着故乡们一样,好使劲,握的也很紧。好像,正由于这个,饭馆才有一种分别的亲心理。
然而,头几天我去时——我发现了那位老爷爷,照旧-高兴的跑上去同他握手。他没有神志,我的手也随时都可以拿回来,他握的不紧,像是未始看法我。
我松了手,新奇又丢失。我跑向姨妈。我忽然意想到,那手的温度不再属于我了。
很简明,人老了。像冬季的青山不在青,绿叶不再绿,桃花不在红。寒冬的雪停止了体态的感知。老头得了脑血栓,他记得我已经是万幸。
此刻,再去姨妈那,老头已很少看见,大概是在养痾,大概是在安排,大概——我虚浮定。我肯定,他不会牢牢牢牢握住我的手。
我忽然有种认识,忽然感觉生命是云云软弱。他很快就夺走我们唯一的知觉,大概我们还来不迭享用啥。
心思是最快的,就好像心思总会超出体态,尽管此时体魄不再受魂魄利用,以至魂魄已仙逝。有些人所制造的心思也会传播百世。就算你不是名士,起码你死时有工钱你抽泣。
血栓,急忙了老头的行径和反响,但那魂,是啥都消灭不了的。他还想握住我的手,我想是的。他还想说:将来的大学生来拉!我想,他此刻在内心悄悄祝愿。
星星的殒落代表一个生命的闭幕,老头是不是看见他黯淡的星?是不是通常看着。大概他在用残破的大脑做着唯一的快事——对他的。他了解那样的意旨。
他在做啥?我无从得悉。但是我了解,他毫不会,靠在窗边,看着星。直到它落。消逝无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