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在路上,我捡到五角钱。如何是好呢?交给警员?会不会有人说我是老土啊?再说了,警员,临近好像没有,毋庸为了五角钱而花几元的水脚去找警员吧?还有啊,找到了警员,人家会为了这小小的五角钱,铁树开花般地去找失主吗?尽管有首歌这样唱:“我在马路边捡到一分钱,把它交到警员大叔手里边。”不过时期变了,找警员是为了五角钱,会不会有人觉得我是精神病啊?
在原地等失主?失主知不知道他丢了五角钱呢?知不知道他是在这边丢的呢?就算他了解,他会再用光阴与金钱来找这五角钱吗?不会吧?有谁会为了五角钱而滥用数倍的光阴与金钱呢?
装在本人衣袋里?不――欠好吧?总感觉有人在阒然看我,好像在说:“看,真自私,捡到钱就占为己有,真的是太没良知了。”
方便给那些看我的人?不是吧?惟有五角钱,怎么分呀?并且此刻还有谁会信任世界掉下的馅饼呀?或许他们不觉得我得了精神肢解症,我就太走运了。
依然是把它放在原地,不管它?不成吧?每分钱都是人们用劳动、用汗水、用光阴换来的,方便放下是不是不敬服人们的劳动果实?这样或许我的良知会强化地遭到责备。
如何是好呢?我此刻走也不是,留也不是;拿也不是,放也不是。主啊!帮帮我吧!我还有事要做呀!
我着急地向-周围望去,一名衣不蔽体的妻子婆正沿街乞讨,我好像明白了啥,走过去,把这五角钱放在了她的手里。这时候,我如释重负。也对,没人要的钱就交给须要它的人用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