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逢敌必亮剑“,这是我读完了都梁《亮剑》一书后,特别念念不忘的一句话。我经常在议论这样一个问题,究竟作甚亮剑?又亮的是何如的一把剑?这把剑对一个国家与民族,又有何如的意旨与肩负。
这使得我我想到了,书中的主人公李云龙。他是一个略带草野气味,且有几分绿林豪杰滋味的人物。他尽管大字不识几个,已经不过一个卑鄙的不能再卑鄙的乡村篾匠。不过由于生活,由于实质里的那一腔热血,那种“国家兴亡,百姓有责”的信仰。使得他主动的投入进了革新,从俩万五十里长征到全华夏解放,他雄姿英才,整整作战了三十余年。
在战地上他抛脑袋,洒热血,将个人存亡充耳不闻。只为民族可以长治久安,只为人民可以过上美好圆满的日子!家家都可以有口热饭吃,户户都可以有件暖衣穿。他先抗日,后反蒋,平金门,战朝鲜。面临重大的敌手,他明知不敌,却要坚决的与之搏斗。即便全团倒下了,即便全团断送了。也终要化成为一座山,一道岭,不让仇敌横跨这道山,超出这条岭来损害一方人民。
他为了民族大义而战,为了国之威严而战。他曾说过,“做为一名军人,就算是死,也要战死在进攻的途中。”他没有空谈口语,李云龙用了他传说终身的光阴,去完好的做到与实现了他曾经说过的话,而且也展示出来了,中华铁血男儿的气势。
我觉得在李云龙身上所知道的,即是这类“亮剑”的精神。那是一种无敌可挡的大畏怯精神,那是一种公理悠久打败不了阴险的牺牲救人精神,那是一种我们中华民族,世代生生不停的民族精神。
军人,须要有这类亮剑的精神。
人民,须要有这类亮剑的精神。
国家与民族,更须要有这类亮剑的精神。
亮剑,亮的是一种能干与计划,亮的是冤家路窄勇者胜的胆量,亮的是招架服于殖民列强办法的堂堂华夏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