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最喜欢读的书是《时代广场的蟋蟀》。这本书的作者是美国乔治塞尔登。这本书非常精彩,一只蟋蟀、一只老鼠和一只猫咪成为了朋友,真挚友情足以温暖这个冰冷的世界。
一只名叫柴斯特的乡下的蟋蟀,从没有想过离开康捏格狄州乡下的草场,可却因为贪吃一根腊肠跳进了野餐盒,被带到纽约最繁华的地方------时代广场,遇到聪明、热情的塔克老鼠和忠诚大度的亨利猫,还遇见了善良、处处呵护着他的小主人玛利欧,并与他们成了好朋友。
柴斯特你是一只负责、有勇气、正直,懂得知恩图报的蟋蟀。
我喜欢塔克因为它是一只有趣的小老鼠,他常常带着可笑又可爱的笑容,性格十分开朗,善良有同情心,用自己一生的积蓄(那些捡到的零钱)换回了柴斯特的自由。
这本书是国际大奖小说,获得过《妞伯瑞儿童文学奖》银奖。这本书被誉为“20世纪全球五十本最佳童书之一”。这本书太精彩了,我太爱它了。
读《时代广场的蟋蟀》有感
前几天,我读了一本好书《时代广场的蟋蟀》。
《时代广场的蟋蟀》里的主人公是一只名叫柴斯特的蟋蟀,它因为贪吃,被夹在两片三明治之间,带到了纽约。在这里,它认识了一只叫塔克的老鼠,和一只叫亨利的猫。每次在柴斯特饿的咕咕叫时,塔克总是第一时间奉献出自己最爱吃的东西。
通过这本书,我有感悟到了一个道理:要珍惜自己身边的每个朋友,友情的力量从世界这边到那边是遥遥不够的。
有一次,我和好朋友一起去游泳,因为我一不小心踹了她一下,她就和我绝交了,如果我勇于认错,说不定还可以一起游泳呢!
我很向往柴斯特他们的友情,但是,如果你想得到爱,必须心中装有爱,好好珍惜每一个朋友,是我们人生最正确的选择!
读《时代广场的蟋蟀》有感
暑假里,我读了几本学校推荐的好书。其中《时代广场的蟋蟀》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
书中的蟋蟀名叫柴斯特,原来住在康湟狄格州乡下的草场里,它因为贪吃,跳到一个餐篮里,吃了许多东西后,竟然睡着了,结果被人带到了纽约的时代广场。在人情冷漠的纽约,它遇到了塔克鼠和哈里猫,还有爱它的小男孩玛利欧。柴斯特用自己的音乐天赋回报了朋友们,帮助玛利欧一家摆脱了困境,自己也成为纽约的演奏家。然而功成名就的柴斯特却思念起自己的家乡,怀念那种自由自在的生活,最后它在朋友们的理解和帮助下,终于回到了家乡快乐地生活。
文章作者把蟋蟀柴斯特的诚实,哈里猫的忠诚、憨厚,塔克鼠的聪明,描写的生动形象,让我深受感动。有一次柴斯特在晚上吃了白利尼的二元血汗钱,白利尼就把柴斯特给关了起来,塔克鼠绞尽脑汁想出了很多方法,想让蟋蟀柴斯特逃走,但它坚决地留了下来,等待着白利尼的惩罚;大家都知道猫和老鼠原来是天敌,可是在书中它们却成为了朋友,虽然作者描写的是动物之间与人的友谊,但我相信真诚是建立友谊的基础,这就告诉了我们只要有爱与理想,敌人也会变成朋友。
正如歌中所唱:“只要人人都献出一点爱,世界将会变成美好的人间......”在生活中只要大家都能以诚相待,互相关爱,多一点奉献,那么,我们的社会一定会更加和谐,更加文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