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老师发了一本书给我们,名字叫作《法在我身边》。我捧起书来看,发现这本书一共五章20课,每一课都中给我们介绍了许多法律知识。
第一章《我的人生我做主》给我的印象最深刻。它告诉我们虽然父母在我们出生时就给我们取了名字,但如果我们自己有主张,可以给自己改名字。我们的日记是我们的隐私,父母要看我们的日记应该征求我们的意见。我们拥有肖像权,旁人未经我们的同意不能用我的肖像做广告,否则就是侵犯我们的权利。在我们与同学相处时不能随便给同学起“外号”,如果这样就会侵犯别人的人格权。
读《法在我身边》有感
读《法在我身边》有感
季洁如东县掘港镇华丰小学 601班
最近,我读了一本书,叫《法在我身边》,这里面许多法律小故事,令我印象最深的一篇小故事是《妈妈,看日记之前跟我说一声好吗?》故事大概是这样的:一天,思敏放下书包,正准备朝房间走去,忽见妈妈从她的房间匆匆出来。思敏急急忙忙冲进自己的房间,拉开抽屉,果真,妈妈竟然偷看了她的日记。思敏非常生气,妈妈怎么能这样呢?
该吃饭了,妈妈照例来叫她。思民的感情忽然像火山爆发似的喷了出来,冲着妈妈大喊:妈妈看日记之前跟我说一声好吗?这是我的隐私,你是妈妈也没权看!嘭的一声,思敏关上了门。隐隐约约之中,妈妈似乎听见了里面传来的抽泣声。
现在,有许多同学都有写日记的习惯。日记往往是写给自己看的,内容比较真实和私密。很多人不喜欢公开日记。然而现实生活中,有一些父母,常常利用孩子上学的机会偷看他们的日记,还美其名曰掌握子女的思想动向,以便更好的教育子女成人成才,可是结果往往事与愿违。
而且,很多人以为,小朋友年龄小,幼稚无知、生活简单,没有隐私可言。在这种错误认识的支配下,父母未经我们的允许随意翻阅我们的日记和信件,偷听我们的电话似乎成了天经地义的事。他们认为自己的行为是为了更好地了解我们的情况,更好地教育我们,防止我们因涉世不深学坏或走上不归路。这个初衷是好的,但一些做法值得商榷。
从中,我知道了:父母看我们的日记主要是想了解子女的思想状况、行为等。我们应该充分信任父母,及时将成长中的困惑讲给父母听,以获得父母的理解和帮助。
读《法在我身边》有感
我读过一本让我受益颇深的书,它叫做《法在我身边》。这本书不但让我对法律有了新的认识,而且让我知道了未成年人的法律有哪些,更让我喜欢上了法律!
《妈妈,看日记之前和我“说一声,好吗?”》这个案例中女孩思敏的妈妈做得很不好。因为思敏有写日记的习惯,日记中的每一篇都是我们的个人隐私。如果,爸爸或妈妈偷看了孩子的日记,就相当于孩子的隐私被干涉了,那么隐私就不再是隐私了。《未成年人保护法》第三十九条: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披露未成年人的个人隐私。爸爸妈妈偷看孩子的日记或隐私是非常不正确的,
《爸爸妈妈,请不要虐待我》这个案例中男生涛涛的父母不应该虐待他。就算涛涛很淘气,可是爸爸妈妈也不能不让涛涛不吃不喝呀。《刑法》第二百六十条:虐待家庭成员,情节恶劣的处两年以上有期徒刑,拘役或管制……致使被害人重伤,死亡的,处两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爸爸妈妈不要虐待涛涛了。
《妈妈,假期我有玩得权利》这个案例中女生的妈妈不应该为丹丹报补习班,因为寒假作业就已经很多了,再报补习班的话,丹丹会坚持不下来的。《未成年人保护法》指出:未成年人享有生存权、发展权、受保护权、参与权等权利。
《法在我身边》这本书值得我们阅读,让我们一起看这本书吧,让我们学会使用法律来保护自己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