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暑期,爸爸送给我一本书《福尔摩斯探案全集》。它足足有1000多页,是我们家最厚的书了。因为我以前听到过福尔摩斯这个名字,却没有读过他的故事,所以我的好奇心使我飞快地把它读完了。
这本书选取的是《血字的研究》、《四签名》、《回忆录》、《归来记》、《巴斯克维尔猎犬》、《恐怖谷》、《最后致意》、《新探案》八个长篇。据译者称,这些大都是阿柯南道尔有代表意义的作品,基本上囊括了福尔摩斯探案故事的精华。
福尔摩斯对于当代文学、天文学、哲学和政治几乎一无所知。然而他对某些方面研究工作的热忱却是惊人的,在一些稀奇古怪的知识领域内,他的学识异常渊博。因此,他往往语出惊人。他有对于人的大脑的比喻以及对知识的选择记忆的精辟论述。他对约翰H华生吃惊于他不知道太阳系的构成所说的:这又与我有什么相关?你说咱们是绕着太阳走的,可是,即使咱们绕着月亮走,这对于我或者对于我的工作又有什么关系呢?从而看出,福尔摩斯是一个务实的人,只专注于他自己的工作,对于工作之外的事情充耳不闻。所以他在探案领域出类拔萃。
福尔摩斯的智慧不仅仅体现在他的语句中,他破案时的一举一动都是那么认真。任何一个罪犯都是会留下痕迹的,而福尔摩斯就是抓住了这些蛛丝马迹,运用智慧,成功破案的。比如他在破解跳舞的人的这件案子的时候,运用智慧,把每个符号一一联想成一个字母,然后翻译出了罪犯留下的暗语。最后,福尔摩斯以牙还牙,也写了一张暗语给罪犯,犯罪上了当,被捕。
我十分敬佩福尔摩斯,敬佩他对工作无比投入的精神。联想我自己的学习,也要像他一样,要专心致志。
读《福尔摩斯探案全集》有感黑色的版面,黑色的世界
这是这本书的封面,乍一看,给人一种不寒而瑟的沉闷的感觉。当然,在你没看这本书以前,你总会感到一种令人厌恶的恨感,谁都不喜欢看令人生畏的文字。而当你再仔细一瞧时,会突然发现上面还有个正在微笑的面孔。
我就是冲着这个微笑的人才翻开这本书的。不要笑我平庸、势利,但我不得不承认,这个人是我的superstar。
这个人叫福尔摩斯,一个侦探。
这本书,就是为他而写的。
轰轰隆隆的故事,一个接着一个蹦出来,但却没有繁琐感。一个又一个的神奇故事,让我感到惊奇。每一段文字,都给人一种冰冷的震撼力,就像黑色的世界里你正站在一个小破房的面前,凄凉,无助。我真的很害怕,因为当我读他的时候,就像在黑暗中,没有光,没有物,一切都是黑的,黑暗正悄悄把你包围
好可怕。写到这,我不禁打了个寒战。
坏人的地盘就是坏人的地盘,不会有好人来救你。因为还没能够见着你就已经死了。杀人不见血,这就是坏人的做法,换句话说,这就是这本书中的坏人的做法。
真是黑色的世界,黑暗中的无助。
但我真庆幸我能结识他,福尔摩斯。
我真的佩服福尔摩斯的胆量。他就像一把火,点燃了正在消失的东西,使他发出熊熊烈火,就这样烧啊烧,最终伫立在的这片草地上,哪怕这光微不足道,还是消失的话也没关系,因为,至少让这个世界多关注了他一眼。
他是黑暗世界的一盏灯,只要别人愿意靠近他,那么,他就会将自己最无私的光射向他们,最后形成了一片光的世界。
如果我有福尔摩斯一半的胆量的话,我想,我就是一个更加完善的人了,我是个特别胆小的人。哪怕是在黑暗中的一点动静,都能吓得我满地打滚,直呼救命。
还好我结识了福尔摩斯,使我往他身边更靠近了一步,使我更像一半的他。请记住,是一半,因为另一半,不是学能学来的。
请允许我的自私,只从一小方面,从自己的方面来考虑他这个人。
其实他这个人真的很奇怪,明知山有虎,偏向虎山行。后来我仔细琢磨琢磨,福尔摩斯真的很傻,你想想,不傻能去管别人的闲事,给自己惹来麻烦?
后来我则想明白了,有些事是不能光顾自己,不顾别人的,这个世界上只有全心全意帮助别人,才能使这个枯躁的世界多一份妩媚,多一分光明。正因为有了他,这个世界才多了一份乐趣,多了一份幸福,因为你知道,这个世界上又多了一个爱你,疼你,关心你的人,哪怕这个人远在天边。
他真的是我的superstar,照亮我的整个世界,照亮被他关注的人的世界。
话说侦探都有一个聪明的脑袋,福尔摩斯就不。如果他有脑子的话,他就应该明白什么对他有益,什么对他无益。他就应该多向跟他寻求帮助的人要点钱,去喝喝小酒,吃吃小菜,然后去音乐厅狂听音乐,再回来告诉主人说自己去办案了。福尔摩斯就不,这不是傻是什么?他不但不向主人要更多的钱,还帮他们省钱;他不但不去喝酒,就连音乐厅,歌舞厅也不去。只让自己一个人伴着缠绵的小雨徘徊在小路上,看着越来越少的行人匆匆走过。
在走到小路尽头时,天就突然暗了下来,闪电再远方扭动着自己婀娜的身姿,令人恶心。然后灯就噼里啪啦的碎了,只留下福尔摩斯一人。福尔摩斯轻轻摇摇头,笑笑,仰望天看着深邃的天空,黑的让人生疑,恐怕就不能用深邃来形容了吧?福尔摩斯用手托起了自己的心脏,让它在空中闪烁着红光,天就红了,红的耀眼,耀住了整个世纪,黑就变红了。
真的好谢谢福尔摩斯,因为,我正站在他的身后。
如果说灿烂的星空中满是星星的话,或许有一颗星星的光更耀眼,正支撑着整片星空;如果说无垠的草原上满是羊群的话,那么,站的最高的那只羊正掌握着整个大局。
在他面前,或许我只是个奶腥味为干的小小羊,但我也要站在他身旁,勉勉强强站好,等着他发布时令,哪怕,他让我走向悬崖。
黑黑的版面,黑黑的世界。
前方的路我不再害怕,因为有我的superstar正在给我指引方向。谢谢你,福尔摩斯,让我在黑暗中看到光明,哪怕只有一丝。
读《福尔摩斯探案系列6》有感歌德说过:读一本好书,就是在和高尚的人谈话。事实证明,书,是通往成功之门的金钥匙
星期天,不一会儿作业就写完了,我长长地呼了一口气,目光不由自主地落到了妈妈的书架上。书架上一本看起来很旧的书引起了我的好奇心。我抽出这本书,用手拂了拂上面的灰尘,福尔摩斯探案系列6这几个大字便映入了我的眼帘。我最喜欢看探案系列的书了,于是我迫不及待地翻开书页,一睹为快。
读着读着,我就被书中的故事深深地吸引了,情不自禁地融入到情境中了。我钦佩主人公福尔摩斯先生敏锐的观察能力和逻辑推理能力。他机智解决了多个神秘又棘手的杀人案件的故事,我佩服得五体投地。
一口气读完这本书,我若有所思:难道福尔摩斯天生就有当侦探的天赋吗?不,不是,他靠的是仔细的观察和缜密的思考,以及善于实践的侦探方式。
当我读到《诺伍德的建筑师》时,我为杀人犯约纳斯奥德克而感到可耻,觉得他十分可恨;当读到《希腊译员》时我为怪人而感到怜悯;当读到《跳舞的小人》时,我佩服福尔摩斯超人的智慧;当读到《最后一案》时,我为死去的福尔摩斯先生感到难过和惋惜
我要向福尔摩斯学习,学习他仔细观查,善于思考的品质,更要学习他对真理执着追求的精神。是啊!在难题面前,福尔摩斯绞尽脑汁思考;在蛛丝马迹面前,福尔摩斯仔细观察;在紧要关头,福尔摩斯还会只身深入虎穴
我以前在做题目时,却有着一派将军风度,把应用题瞟一眼,也不认认真真地思考就拿起笔算了起来,结果错得一塌糊涂;或是一遇到不会做的题目就空到那儿,跑去问老师,问父母。比起福尔摩斯的那股执著劲来,我感到多么惭愧呀!
《福尔摩斯》这本书给我的学习敲响了警钟,今后,我一定要像福尔摩斯对待案件那样去对待难题,搞不懂怎么做就决不罢休!
现在,我一直把《福尔摩斯探案系列6》放在我的床头,因为它是第一本打动我的书,更因为它给了我奋发向上的动力!
读《福尔摩斯探案集》有感我想每个人心中都有一个追求冒险的心,我也一样。我喜欢探险,而这本《福尔摩斯探案集》深深的吸引了我,我开始沉浸在故事情节中无法自拔。
《福尔摩斯探案集》这本书讲述的是小说主人公,一个乡绅的后代,在主人公那个世纪探案的故事,作者以福尔摩斯的助手华生以回忆的形式,用第一人称给读者讲故事。这本书的作者是阿瑟?柯南道尔,这本书中的人物特点十分清晰,例如,对任何事物都很了解,洞察一切的歇洛克?福尔摩斯;眼明手快,机警干练的格雷格森和莱斯特雷德,他们都是苏格兰警场的佼佼者,可惜因循守旧,所以他们明枪暗箭,勾心斗角。
在读《福尔摩斯探案集》中,我从每一个字中感受到了福尔摩斯的逻辑思维能力与他细致入微的观察力。正是因为福尔摩斯的逻辑思维能力和观察力,才让他看到许多常人无法察觉到的情况,让所有人都大吃一惊。而这些都可以在福尔摩斯的探案中找到。
正是因为福尔摩斯敏锐的观察力和缜密的逻辑思考,才让他在所有案件中大展身手。那么,我们呢?如果我们在生活与学习中善于思考和细致观察,那我们是不是可以了解别人不知道的事呢?
读《福尔摩斯探案集》有感要说我最喜欢的书就是《福尔摩斯探案集》了。这是一本柯南道尔写的侦探小说。福尔摩斯是我从小羡慕的侦探,因为侦探沉着冷静,不义气行事,使我最激动。
这本书里,我最喜欢福尔摩斯解决的《血字的研究》。复杂的悬案,难以理解的案子,福尔摩斯一看便知。还有很令我惊讶的是,福尔摩斯的小提琴也十分棒。
除了福尔摩斯,书中的华生医生也是个很好的助理,帮助福尔摩斯解决了许多迷案。这些都是以华生医生的角度看的。
福尔摩斯教会了我冷静思考,不到最后关头,不要放弃,要勇于思考,大胆实践。
读桥有感上完《桥》这一课后,我觉得里面的老汉舍己为人的精神很值得我们学习,他为乡亲们搭上了一座生命桥。
老汉为了让其他人先走,就把儿子和自己留到了最后。洪水在那时候一步步逼近,一直上升,先是腿,再是身子,最后,其他村民们离开了是非之地,老汉却永远被留在了这里。
老汉一直为村民们着想,无论是新来的,还是一直在这里的,他对他们都是非常亲切,就像是一家人一样,比如发洪水的那一幕,他先人后己,自己和儿子面对了死亡。
我还在新闻上看到了一幕:有一个地方发生大火灾,有几十名消防员前去扑火,经过好几天的扑火行动,火终于熄灭了啊,好几十个消防员牺牲了。他们的爸爸妈妈以及朋友们、交警都来瞻仰他们祭奠他们。当时现场非常隆重,几百名观众拍下了这一幕,几百名交警参与这次祭奠。我们中国人民正是这样,别人有难处就帮助别人,自己有难处,别人也会帮助你的。
巜桥》这课正是告诉我们,只要我们为别人让出一条生路,把死路留给自己,那么我们将会更加强大,更加繁荣!
《小王子》读后感在各式各样的星球上穿行,慢慢发现自己的星球虽然渺小不记却那么娇小可爱;在形形色色的人群中走着,渐渐发现自己的生活虽然单调乏味却那么简单朴素;在嘈嘈杂杂的红尘中游荡,慢慢明白自己的天地虽然狭小逼柩却那么温馨有爱;在浩瀚无垠的沙漠里迷失,慢慢发现自己的玫瑰虽然易怒却那么美好,那么可爱,那么独特,那么真情,那么让人难以忘怀,那么令人牵肠挂肚
玫瑰因为小王子的不解风情勃然大怒,可是她会爆发,只是单纯的想要表达自己的真情实感罢了。善良可爱的美玫瑰没有矫揉造作,亦没有刻意隐藏,她曾以为小王子会明白她的良苦用心,理解她的满腔真情,可谁料事与愿违,小王子居然一声不响离她而去了,这叫玫瑰束手无策,不知何解。于是在接下来的日子里,她只能独自一人在这小小的星球上迷茫着,迷惑着,后悔着,反思着,苦恋着,苦守着,想念着,牵挂着,盼望着,祈求着,苦等着,守候着,直到天荒地老
小王子因为玫瑰的突然反常一气之下离家出走了,可是他会失常,只因他实在太过稚嫩,太过寂寞、太过单纯了,他从一出生起就独自生活在这样一个荒无人烟的星球上,没有亲人,没有朋友,没有红颜,没有知己,他不晓得别人的生活是什么样子的,不知道别的地方有什么样的风景,不知道别的花朵有什么样的风情,什么样的脾性。正是因为这样,小王子才会忍不住好奇,耐不住寂寞,毅然决然的爬出了井底,想要去看看外面的世界,想要去呼吸外面的空气,想要去体验外面的生活。
可怜的小王子不知道外面广阔的宇宙是如初的纷杂,所以当他知道别人的心中也有烦恼时,当他知道别人的生活比他辛苦时,当他知道别人的人生比他枯燥时,当他知道别人的世界比他无趣时,当他知道他的玫瑰非常深爱他时,他终于下定决心要回家了。小王子想要回去,他想回自己的家里去,他想回去继续过自己的生活,继续打扫自己的火山,继续照顾自己的玫瑰。令人欢喜的是,他甚至还让人给他画了只绵羊,他想凭借这只绵羊让自己的星球多一些生机,想要让自己的玫瑰看看外面的生物,了解了解外面的世界。
可谁又曾想到呢,来时容易回去难,走时欢喜回归苦,小王子最终还是没能如愿以偿的带着自己的礼物回去,他还没有来得及向玫瑰道歉,没来得及跟玫瑰说爱呢,他就倒在黄沙漫漫的沙漠里停止呼吸了,他就这样无声无息的随着时间消失在岁月里了
我想,小王子一定会听到玫瑰的呼唤的,就算他的躯壳被深埋在荒漠之下了,也没有任何力量可以阻止他的灵魂回家,因为他知道在那个遥远的星球上,自己的玫瑰正在在等着他回家,所以他一定会回去的,向自己的玫瑰诉说情怀,表达爱意,然后守在她身边,陪伴她一生一世,乃至生生世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