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代广场的蟋蟀》是一篇感人至深的好文章。蟋蟀柴斯特从没想过离开康涅狄格州乡下的草场,可它因贪吃跳进了一个野餐篮,被带到纽约最繁华的地方------时代广场的地铁站。在人情冷漠的纽约,幸运的柴斯特遇到了聪明又略带市侩的塔克老鼠和忠诚憨厚的亨利猫,还遇到了爱它的主人------男孩玛利欧。蟋蟀柴斯特用它绝妙的音乐天赋回报了朋友们的真挚友情,帮助玛利欧一家摆脱了困境,自己也成了震惊整个纽约的演奏家!然而功成名就的柴斯特却满心失落,思念起乡下自由自在的安静生活来。在朋友的理解和帮助下,它终于回到了自己深爱的故乡。
当我读完这个故事,我忽然联想到今年暑假我姑妈和表姐搬进了新居,她们邀请我去住,她们家的新居好大,好漂亮。第一天,我好兴奋,东走走,西看看,一切都觉得新鲜。姐姐的书房也很大,书橱里整整齐齐地放着各类书籍,电脑安静地放在大大的写字台上。我坐在写字台边的椅子上,高兴地随着椅子飞转起来,我真希望自己也能拥有这样的书房。几天过后,我情不自禁地又想起我的小天地,那儿虽然空间很小,各类书籍乱七八糟地堆放在角落里,电脑放在永远也整理不干净的写字台上……可是那里的一切是多么的熟悉,那里充满了我的快乐、我的忧愁,在那里我可以放声大笑、放声大哭,那里才是真正属于我自己的空间。
《时代广场的蟋蟀》一书,让我感受到了:自由和快乐是最重要的。
老师评语:真棒!晗力!能用生动准确的语言概括书中大意,尤其是能联系到自己的切身感受,读来真实、感人,可谓有感而发,好样的!
【第2篇】
四年级寒假,我看了美国作家乔治·塞尔登写的桐华小说《时代广场的蟋蟀》一书,看完这本书后,我觉得这本书真是太有趣了,我也想变成一只蟋蟀,有书中的那些经历。
一天晚上,我睡着了,我做了一个长长的梦,在梦中,我变成了蟋蟀柴斯特……
在书中畅游,“我”,也就是小说的主角——柴斯特,因为意外事件到了纽约最繁华的地方——时代广场,遇到了很多朋友,我用音乐帮助了我的朋友们,也成为了震惊整个纽约的演奏家。最后,我放弃了纽约的繁华与荣耀,选择回到自己的家乡,选择了自然与心灵的宁静。
最有趣的是,我梦游吃掉了两块钱,我并没有逃跑,而是和朋友们一起想办法,把两块钱补回来了。我的朋友亨利猫对老鼠塔克说:“你不是存了很多钱吗?拿来吧!”朋友塔克老鼠愁眉苦脸地摇摇头说:“那是我一辈子的钱呀!”但是,塔克担心“我”会因为还不起钱被关在笼子里面,最终还是把他存的钱拿了出来,帮助我渡过了难关,替我还清了欠别人的帐。我非常感激我在时代广场遇到的这两个善良友好的朋友!
“曾玓,起床了!”我正要伸出手去跟两个朋友拥抱,却被妈妈的声音吵醒了。我清醒过来,原来我是在做梦呀!我不是蟋蟀柴斯特,我是小学生曾玓。
现在回想起《时代广场的蟋蟀》这本书中的很多情节,我还是回味无穷。这本书写得太生动了,我越来越喜欢这本书了!通过阅读这本书,我懂得了很多道理:做错了事,不要逃避,要想办法解决才行;友谊非常重要,如果朋友需要帮助,我应该像塔克、亨利那样,去帮助朋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