几天前,我读了狄更斯的《雾都孤儿》,很有感触。这本书主要写了一位孤儿奥立弗因为一出生母亲就去世了,并且奥利弗不知道他的父亲是谁,遭到了其他孤儿的歧视,也受到了济贫院里的管理人员的歧视,并且把他对这种歧视的反抗和斗争看做罪恶,认为他是个卑贱的坏孩子。于是他被卖到了一个棺材铺里当学徒,和济贫院的情况一样被店里的人鄙视、嘲笑并被其余学徒和老板娘欺负得忍无可忍,幼小的他决定离家出走,却意外地被人诱骗,去学做小偷,他意识到这一行业的可耻,三番两次的逃走却被抓了回来。在一次意外中被一位好心的绅士收留,但他又被那些强盗拐走了。在一次入室行窃活动中,他制止了这行为,并且不小心挨了一枪,事后,被一家好心人收留,那家好心人通过一个忏悔的女人口中得知他的身世,并且找到了那位曾收留他的好心人,联合为奥立弗讨会公道,还找到了属于他的一份遗产,从此过上了幸福的生活。
当我读完这个故事后,我非常的愤慨,我痛恨那些可以为自己的利益,可以为了钱,不惜欺骗,不惜以别人的人生作为得到金钱的代价的卑鄙小人,他们简直愧对自己的良心,我相信如果这本还有续集,哪些人不会有好结果的。古代有一句话说得好“有钱能使鬼推磨”,是的,多少人就是这样。他们给自己制造了一个伪善的面具,当撕开面具以后,就是丑陋的面貌,邪恶的目光。他们所犯的罪行使他们感到不安,所以他们敬仰上帝,崇拜上帝,天天念圣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