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总是一个人,一个人开心,一个人忧伤,一个人想着一个人,周而复始,且乐此不疲。
谁能想到我也曾扮演过疯子呢?怕是没有人了吧。
四年级是我第一次转学,还算比较好运的,赶上分班,也有一个和我一同转去的同学。
对于她的相貌,我不多提了,拿这儿也应付了好几次作文,想想,也有些陌生了,下面的篇幅里就暂称她为“L小姐”好咯。
L小姐完全是那种跟着爷爷奶奶长大的孩子,一些奇奇怪怪的家规我都替她不耐烦,什么“几点几点回家”“几点几点睡觉”“出门汇报时间地点”……如果这是教养,我宁愿当个野孩子。
她有好多“与众不同”的地方,这也是勾起我好奇心的原因。
例如:同学们听Rap她在唱京剧,别人学街舞拉丁,她却耍剑太极,她就是个鬼胎,一本正经地做着没有人感兴趣的事。
我和L小姐有许多相同的地方,我经常买书,她经常借书,我和她都酷爱阅读,达到了嗜书如命的地步,和别人不同的是,我们博览群书,唯独中外名著不读,我喜欢编故事,她喜欢听故事。
每节体育课,就成了我们分享故事的美好时光,这也铸造了如今我长期码字的习惯。
礼尚往来,她不会编故事,却会“搬故事”讲的是一些烂大街的传说神话,可那时的我依然会听的聚精会神。
有一次,她讲的是牛郎织女的故事。
“……最后,他们化作了两颗星,一个叫牛郎星,一个叫织女星,他们被定格在晦涩的苍穹中,每三百六十五天才可以相见,他们相隔千里,彼此互相守望着,祝福着,面对看似无尽的等待,他们只是静静的守候彼此的重逢,你说,他们是不是很可怜?”L小姐问我,我相信这个老套的情节依然可以打动她。
“不会啊我觉得他们很幸福啊,”我回答,我喜欢装着第一次听的样子去等我早已了解的结局,“你想,他们三百六十四天都在惦念对方,如果天天都在一起,每次相遇的欣喜若狂也会被时间带走吧。”
“听说,每个人死后都会变成一颗星星,在茫茫星海中,守望那个一生挚爱的人,到那个时候你还会记得我吗?”L小姐对我笑。
“我才不会守望你呢——”我故意拉长音,看她略有失望的神色斜眼笑“我要永远在你身边,这样就不会想你了啊。”
当时还是太天真了吧,总把瞬间当永恒,时光会让我们舍得一切曾经舍不得的东西。
六月,毕业季。
我和她没有分到一个班,不过一墙之隔也方便联系,还是借书的联系,不过关系变味了。
渐渐寒暄多了,渐渐微笑少了渐渐等到L小姐的次数越来越少了。
不知道是哪一天,反正一定是个坏天气,她的旁边多了一个人,她们相谈甚欢,更显得我是电灯泡,还好我的手也有人牵。
说好两个人好好的不让别人打扰呢?也许是你忘了吧,没关系,我不怪你,毕竟没有人闲的像我记下所有承诺的话。
后来,我又转走了,她没有留给我任何联系方式,我也没告诉她我会离开,从此断了联系。
再后来,我常常一个人发呆,眺望她的星座,三月十四,记得还调侃过她,晚一天就是三一五,会不会是个假小孩。星星还是那个星星,只是被霾这遮住了光明。
风会记得云,落叶会记得沥青,书包会记得桌椅,你会记得我吗?
我现在才体会到牛郎的心情,管他什么感情,能看一秒是一秒,时间和距离产生的不是美女而是代替者。
几个星期后,有人给我带话,说L学姐问我的去向。
我打了很久字:我好想你啊,有时间回去给你说说这两天发生的事……(省略N字)我想了想,删掉,重新打字:
回去告诉她,我不想见她,绝一次交玩玩吧。
我知道等待的绝望,比如让她忘记我,我愿让时光把这段故事埋葬,独自守候。
有些往事,她忘了拿,我没带走,有谁捡到没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