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今天要向大家推荐的书是《杀死一只知更鸟》。人们常说,杀死一只知更鸟便是一桩罪恶,因为知更鸟只唱歌给我们听。不吃人们园子里的花果蔬菜,也不在玉米仓里作窝。
而书中的怪人拉德利,以及黑人汤姆,正是两只被杀死了的“知更鸟”。故事发生在美国南方的一个小镇,怪人拉德利是当时人们口口相传的恐怖故事,据说他会突然将剪刀捅进人的身体里,还会半夜趴在窗户上恶狠狠地盯着你,甚至会在植物里下毒。但实际上,他只是一个被关在家中十几年的可怜人,小时候,他因为顽皮,被人们夸大事实送上了法庭,面对随之而来的口诛笔伐,他的父亲只好保证将他锁进家中,隔绝他人。于是一个少年就这么在众说纷纭中,被抹杀在黑暗了。
而黑人汤姆,一个努力干活谋求生存的工人,因为一时好心永坠深渊。他帮助了一位白人女孩,却转头被她污蔑,告上了法庭,即使为他辩护的律师在众目睽睽的法庭上已经说出了真相,但汤姆最后仍被判了有罪。为什么呢,因为有罪的从不是他的行为,而是他的肤色。
怪人拉德利的故事,将流言蜚语的威力体现得淋漓尽致,它时刻警醒人们,了解一个人的方法有很多种,但判定一个人的方法只有一个,那就是亲自与他相处一段时间。有时眼见都不为实,何况主观臆断的道听途说呢?
黑人汤姆的死亡沉重而深刻,它昭示了名为“歧视”的魔鬼,如何轻而易举地将一个人杀死。其实生活中的偏见并不少,男与女,高与矮,白与黑,那些但凡存在于我们身上,与生俱来的条件,都能成为偏见的理由,而当无意的偏见不加以控制,任由它发酵,滋生,最终只会发展成有意的根深蒂固的歧视。
《杀死一只知更鸟》不仅揭开了当时时代背景下被人们所忽略的沉重话题,更让我懂得了什么是“勇气”。
这要得益于书中的一个人物——主人公斯库特的父亲阿迪克斯,唯一一个愿意为黑人辩护的律师,即便背负着几乎所有白人的骂声,他却仍然挺直了腰杆,一声不吭,只希望能还汤姆一个清白。他的勇敢在于,明知道自己败诉的可能性很大,却仍然选择支持正义。什么是勇敢?勇敢就是,在你还没开始的时候就知道自己注定会输,但依然义无反顾地去做,并且不管发生什么都坚持到底,虽千万人吾往矣。
最后,化用哈勃·里的一句话:“希望我们每一个人都能够克服偏见,勇往直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