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你懂得使用,金钱是一个好奴仆,如果你不懂得使用,它就变成你的主人。”——马克·吐温
金钱,似乎是一个万能的东西,它可以买到世界上所以你想要的东西,但在某些东西面前,譬如健康,智慧,心情等等诸如此类的事物,在它们面前,金钱就失去了它万能的特效,变得一无是处。
当然,如此受争议的东西,马克·吐温当然要把它写进小说里,于是,便有了这篇《百万英镑》。
故事的男主人公期初是一个证券交易所的职员,当然,他主人公的身份不可能让他一直这么平静的生活下去。他有一个爱好,划船出去游玩,作为主人公,他理所当然的在海上遭遇了迷路,当然,他不可能就此死去,一艘去往英国伦敦的船救起了他,主人公的传奇生活就此开始。
他到了英国伦敦的大街上,此时的他,已是身无分文,穷困潦倒,这座金融之城似乎并不欢迎他。他百无聊赖的走在大街上,此时的他,已经成了一个彻彻底底的流浪汉,行人纷纷对他投去鄙视的目光,他饥饿难熬,想从地上捡起一个梨子吃了,却又碍于面子问题不好意思捡起来,正在他进行着激烈的思想斗争之时,有人从窗户里面喊住了他。
那句喊声改变了他的命运,他由于两个大富翁的打赌,从一个穷光蛋莫名其妙地变成了百万富翁,他拿着那张百万钞票,感觉命运之神好像跟自己开了一个大大的玩笑,我,变成富翁了?他之后的经历(或者说运气),好到离谱,他因为那张百万大钞,从此频繁的出入于各种上层晚宴,结识了各种上层人士,重要的是,他还因此找到了他生命中的另一半——他的妻子,并且帮助同样穷困潦倒的曾经的同事走出困境,最后他发现,自己的妻子竟然是那两个大富翁的女儿,他成为了他们的女婿。简直是梦一样的经历!
故事到此完美的收尾,就像童话中王子和公主幸福的生活在了一起一样。故事完了,可是看过此篇文章的人们的思绪没有停,譬如我。
故事中有许多小人物:
给大富翁当仆人的人。高傲,目中无人,似乎只有钱可以使他们露出笑容;
小饭店的老板。百万钞票放在他面前,“可就是战战兢兢地不敢碰它,就好像凡夫俗子一接那票子上的仙气就会折了寿”;
服装店的伙计。因为主人公穿的破破烂烂而对他看不起,找一些别人不要了的衣服给他穿,而且态度很是不屑“那店员端出一副刻薄至极的嘴脸说:‘哦,您没带零钱?说真的,我想您也没带。我以为像您这样的先生光会带大票子呢。’”当主人公拿出那张百万大钞时,他立马愣住了:“他的笑容就凝固了,脸色大变,就像你在维苏威火山山麓那些平坎上看到的起起伏伏、像虫子爬似的凝固熔岩。”
这些都足以体现一些小市民对于金钱的看法,那就是尊敬,膜拜,以及带着一点身份证性质的一张纸。
著名的戏剧大师莎士比亚就说:“金子,黄黄的,发光的,宝贵的金子!只要一点点儿,就可以使黑的变成白的,丑的变成美的,错的变成对的,卑贱的变成尊贵的,老人变成少年,懦夫变成勇士。”难道我们就无法离开金钱吗?答案是否定的。但是金钱就是万能的吗?答案也是否定的。
金钱,可以使人正常的生活,也可以使人坠入地狱。近几年来,国家抓到的大多数官员,不就是因为“贪”而被抓的吗?人人都想得到金钱,并且越多越好,但是,有了足够的钱,你就真的快乐了吗?
所以,做一个内心真正快乐的人比做一个有钱人强得多。因为你没钱也会感到快乐。内心的快乐比物质上的快乐更加的珍贵!不是每个人都能成为有钱人,不是所有有钱人都是快乐的。但是如果你是一个快乐的人,那么,没钱又有什么关系呢?因为我照样能快快乐乐的活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