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村活动室建设进度缓慢,村活动室建设项目招投标早已结束,村上也已完成三通一平工作,但一些施工单位迟迟不进场。对此,有关部门应当加强协调,督促中标单位早日进场,否则按招投标管理办法作自动弃标处理。
(六)风貌改造、村道、户间路等委托代建的施工单位垫资困难,建议按工程拨付款办法分期拨付。
(七)一些农户的“四改”难以达到实施方案确定的标准。大多农户已通过农房重建结合了“四改”项目,因占地面积和实际需要等原因,有的农户所建面积不能达到规定标准,如厕所大多农户不能达到不低于8平方米的标准要求,总不能另建而造成浪费,增加农户负担。应当因地、因户制宜而不作强求。
(八)乡村道路建设与农产品运销存在矛盾。夹壁乡猛古村的道路计划在近期开工建设,而该村的大白菜运销10月初才能结束,道路建设与蔬菜调运矛盾突出,如在冬季施工又影响道路质量。
(九)一些异地重建的分散户的通水、通电还未纳入统一规划,自行架线不仅不规范影响村容,而且存在安全隐患。
五、对下阶段综合扶贫攻坚行动的建议
(一)加强引导,进一步发挥农民群众的主体作用。农民群众既是综合扶贫攻坚行动的的受益主体,也是重要的实施主体,要正确处理政府主导与群众主体的关系,要充分运用各种宣传手段,创新宣传方式,激发和调动广大农民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消除“等、靠、要”的思想,发扬“宁可苦干,不愿苦熬”的精神。在项目建设中,要统一规划,明确界定政府组织实施和群众自主实施的项目,全力推进政府实施项目,更好地发挥其引领和示范作用,通过项目建设,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培植农村新的经济增长点,加快脱贫致富奔小康的步伐,让农民从项目建设中感受到党和政府、各级干部对群众的关心、爱护和真心实意助民谋发展的热情以及实施项目带来的实惠,更加密切干群关系,增强党的凝聚力、向心力。同时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各级干部要把项目建设作为实践科学发展观,为民办实事、办好事的有效载体。
(二)做好四个结合,提升综合扶贫攻坚行动水平。一是把综合扶贫攻坚行动与灾后重建有机结合起来。要利用灾后重建机遇,扎实抓好灾后恢复重建项目建设,解决群众关心期盼的实际问题,切实做到灾后重建项目与综合扶贫攻坚项目同步实施、同步出彩,充分展示灾区新变化、新气象。二是把综合扶贫攻坚行动与城乡环境综合整治有机结合起来。开展城乡环境综合整治是省委、省政府为改善我省发展环境、提高人民群众生活质量的一项重大部署。通过村庄建设,高起点规划,高质量建设,集中整治村容村貌,建设硬化、亮化、美化、绿化的新村庄,改变农村脏、乱、差状况,提升农村形象和品位,逐步改变农民的陈规陋习,培养他们健康文明的生活习惯和生活方式。三是把综合扶贫攻坚行动与发展特色旅游有机结合起来。要提升村庄建设品位和布局水平,使全县村庄建设真正做到因山就势、依山傍水、错落有致、布局合理、彰显特色,为发展乡村旅游打下良好基础。要充分彰显民族和地域特色,进一步明确村庄风貌定位,既要深入挖掘民族文化内涵,有机溶入现代元素,做到“画龙点睛”,同时要尊重传统历史文化和民风民俗,不得“画蛇添足”。要通过村庄建设,倾力打造藏羌文化走廊,将浓郁的藏羌民俗风情更好地融入到村庄建设中,着力展示我县藏羌文化的独特魅力。四是把综合扶贫攻坚行动与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有机结合起来。按照“生产发展、生活富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的要求,调整农村经济结构,发展特色产业,实施农业产业化经营,大力实施科技扶贫、移民扶贫、教育扶贫、文化扶贫、卫生扶贫、法制扶贫,努力增加农民收入,提升农民文明素质和守法意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