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寄宿制学校运转成本增加,经费严重不足。要解决学生住宿问题,学校就得购买床铺、床垫等。由于有住校学生在,必须安排人员进行管理,学校就要增加诸如寝室管理、早晚自习辅导、楼道值班、寝室值班等经费支出。有住宿学生在,水费、电费、维修费等相应增加。而现在的生均公用经费寄宿生和非寄宿生都是一个标准,均为小学每生每年263元、初中每生每年403元,寄宿制学校经济压力很大,住校的学生越多,学校的经济压力就越大。
4、寄宿制学校教职工编制紧缺。按照省政府办公厅文件规定,小学每班不得超过45人,中学每班不得超过50人。目前执行的教职工编制标准为小学教职工与学生比为1:23-25,初中教职工与学生比为1:18-21。现在寄宿制学校没有增加管理人员编制,全部是由任课教师代管,也就是说一个初中班级两个多不到三个教职工,除了上完十几门学科课程以外以外,还要负责寄宿学生的管理。寄宿制学校教师工作压力大,教师超负荷工作,出现严重的身心疲惫,教师队伍不稳定,不能保证工作质量,学校无法正常运行。
5、寄宿制学校债务沉重。我县利用社会力量建设学生宿舍的乡镇学校有18个,总建筑面积24500平方米,总投资1590万元。近年来,学校收取的住宿费除用于改善学生住宿条件和对住校学生的教育教学管理外,偿还了部分筹建学生宿舍的债务。现仍有债务本金430.81万元,利息156万元,共计本息586.81万元未偿还。这些债务均为学校内部向教师的借款。
四、解决寄宿制学校突出问题的建议
1、加大对寄宿制学校的基础建设投入,在最短的时间内建设一批适合农村学生住校就读的食堂、宿舍等基础设施,以满足广大人民群众及学生住校就读的需求。
2、增加寄宿制学校管理人员和服务人员编制。实施寄宿制学校建设,必须保证学校正常运行,就要增设管理人员和服务人员编制,至少寄宿制初中师生比保证1:15的比例,小学寄宿制师生比保证1:19的比例,才能保证寄宿制学校有基本管理人员。
3、提高寄宿制学校生均公用经费标准。在取消收取住宿费后,必须提高寄宿制学校生均公用经费标准,经详细测算,初中寄宿生每生每年应比非寄宿生高200元以上,小学寄宿生每生每年应比非寄宿生高150元以上,才能保证寄宿制学校的基本运转。具体情况见附件:宜宾县观音镇初中和宜宾县高场镇初中经费收支细目。
4、制定寄宿制学校管理办法,落实管理责任,完善管理制度,全面加强寄宿制学校的住宿管理、安全管理、饮食管理、卫生管理和教育教学管理,推进寄宿制学校管理的制度化、规范化和科学化。
5、目前,学生宿舍未偿还债务本金430.81万元,利息156万元,共计本息586.81万元,停收住校费后学校已无偿还来源。为确保社会稳定和学校正常教学秩序,建议由县以上政府按比例分摊迅速安排偿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