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消费者对处方药管理认识不足
药品分类管理是一个系统工程,需要全社会共同关注和支持。自XX年实行处方药与非处方分类管理以来,各级药监部门大力宣传加强处方药与非处方药品分类管理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取得了广大群众的理解、支持和配合,为切实推进药品分类管理工作做出了很大成绩。但是由于传统消费意识和消费方式的影响,部分消费者凭处方购买处方药的意识仍然不强:一是凭经验购药;二是贪图省事,不愿找医师开具处方;三是对药房索取医生处方的行为不理解,不愿将处方交给药房;四是一张处方多次使用,给药房处方收集带来不便。
二、加强零售药房处方药管理的对策
1.深化医疗卫生体制改革
当前医疗卫生机构尚在进一步探索与改进之中,以药养医局面尚未从根本上改变。部分医疗机构为了维护自身的利益与自存,纷纷采取设置密码处方、电子处方等各种方式防止处方外流,这不仅造成零售药房处方收集困难,同时也侵犯了消费者的知情权和自由消费、选择消费的权利。要改变这一现状,必须进一步深化卫生体制改革,实行医药分开,让药房从医院分离出来,并将其纳入与零售药房相同竞争环境,从而在保护消费者自主购药权利的同时,也为零售药房提供了处方来源。另外,也可以通过允许零售药房聘请坐堂医生的方式,在消费者购买处方药时,先经坐堂医生诊治处方后再行售药,从而从根本上保证处方药凭医师处方销售。
2.加强处方药日常监管
药监部门应在gsp跟踪检查、许可检查、专项检查等日常监督检查中,强化处方药管理,严禁零售药房无处方或药师不岗时销售处方药。对处方药与非处方药、非药品混放,处方药开架销售,搭售处方药,处方药采用邮售、互联网交易等方式直接向公众销售等违法违规行为,一经发现,即应依据《药品流通监督管理办法》严肃查处。药监应加强与工商部门的联系、协调与配合,齐抓共管,对处方药在大众媒体发布广告等违法行为,应在各职责范围内依法严肃查处。
3.加强零售药店从业人员培训
提高药品从业人员素质,确保《处方药与非处方药分类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贯彻落实,是保证处方药规范管理的必然要求。应通过举办药品从业人员培训班、现场指导等方式,对零售药店从业人员进行处方药与非处方药分类管理知识的专业培训,使其在充分了解药品分类管理意义、目的、方法、以及相关法律知识的基础上,进一步强化企业第一责任人意识,严格遵守《处方药与非处方药流通管理暂行规定》,自觉防止和杜绝滥用处方药或违法销售处方药行为。
4.加强处方药管理宣传
处方药管理工作是一项系统工程,它既非一夕之功,更非某一人、某一地、某一单位、某一部门之力所能做好的,它需要全社会的理解、支持与配合。各单位、各部门应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宣传单、宣传册、乃至面对面的直接交流等方式,开展多途径、广范围、大力度的宣传活动,不断提高人民群众安全用药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增强其自觉自愿参与处方药管理意识,坚决做到处方药凭处方购买,处方药依处方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