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主要做法
五年来,区各级妇女组织在矛盾纠纷预防化解工作中,牢固树立“以人为本”理念,多措并举创建工作机制,加强矛盾纠纷队伍建设,坚持社会化工作作风,切实做到早预防、早介入、早解决。
(一)提高认识,确保矛盾纠纷预防化解工作领导到位
妇女是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参与者,也是构建和谐社会的主体之一,因此,男女两性的和谐发展是社会和谐发展的基础,维护好妇女的合法权益,做好涉及妇女的矛盾纠纷工作的预防化解工作对于维护社会的和谐有着举足轻重的作用。做好涉及妇女的矛盾纠纷预防化解工作是了解妇女问题,维护妇女合法权益的重要窗口,是向党和政府反映妇女儿童问题的重要渠道,也是妇联参与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途径。区妇联始终牢固树立维护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是妇联组织的天职的思想,把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工作作为妇联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把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这一抽象的概念具体化,开展各类丰富多彩的主题活动,践行“娘家人”的称号;高度重视矛盾纠纷预防化解工作,把这项工作作为妇联组织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促进构建和谐平安**的切入点,摆上重要议程,在认真分析全区矛盾纠纷工作形势的基础上,提出了妇联系统矛盾纠纷预防化解工作的目标和任务,妇联领导坚持亲自接访制度,畅通了领导与妇女群众之间沟通的桥梁;遵循“以人为本”的理念,树立妇联组织与妇女群众互动发展的观念,把妇联工作与妇女群众需求结合起来,以妇女群众的实际需求为评价工作的标准,注重根据不同妇女群体的特殊要求开展工作,将矛盾纠纷预防化解工作模式由“阶段型”改为“长效型”,从组织覆盖走向工作覆盖,从工作覆盖走向成效覆盖。
(二)多措并举,建立矛盾纠纷预防化解机制
结合新形势下妇联组织的任务和角色,积极探索建立能够早发现、早预防、早解决矛盾纠纷的工作机制,将能够处理的问题及时解决在基层、解决在萌芽状态。
1.健全信访接待制度,畅通矛盾纠纷预防化解渠道。
预防化解矛盾纠纷的最佳方法不在于“堵”,而在于“疏”,信访工作完成得好不好、群众满不满意是检验预防化解矛盾纠纷工作成效的重要窗口和重要标杆。一是认真接访。为确保信访接待制度落到实处,区妇联实行领导接访制度、全天接访制度、全员接访制度等工作制度,统一接待时间、地点,公开、敞开接待来访群众,妇联机关任何一位工作人员对来访者均不得推诿,均要形成详细的来访情况记录,以便做好必要的后续工作,确保每件信访均通过正当合法的途径妥善解决,做到件件有结果,事事有回音。二是发挥优势。妇联干部充分发挥妇女敏感、热情、细心的优势,察民意、暖民心、解民忧、办民事,对上疏通、平行沟通、向下畅通,认真梳理,分类处理,对尚处于萌芽状态的性质较单纯的矛盾纠纷,快速调处,尽早息诉;对已解决但仍有可能复发的矛盾纠纷,记录在案、定期随访。积极协调,与信访局、人劳局等相关职能部门对接,及时了解动态,参与社会化维权,努力推进工作互联、平台互通、载体互融、资源共享。三是预警靠前。建立预警排查制度,加强各级妇女组织与社会矛盾纠纷大调解机构如司法局、司法所,信访局的工作联系与配合,在全区建立以基层妇女干部为主体的维权队伍,深入基层,仔细排查各种苗头性、倾向性矛盾纠纷,及时就地化解,预防矛盾的扩大化。四是回访息诉。针对部分矛盾纠纷时常“复发”的现象,采取回访制度。对于重大、疑难以及上级交办的信访案件,不满足于纠纷的暂时平息,在调处结束后,不定期地回访当事人,跟踪了解、督办协议履行情况,听取当事人对调处结果的意见和建议,直至纠纷当事人彻底消除分歧,避免矛盾纠纷的“复发”。截止6月底,全区共受理妇女群众来信来访693件(次),办结率达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