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对地方政府债务预算的基本认识
(一)合理划分地方政府债务预算的类型
根据不同的标准,地方政府预算可分为以下若干类:
1.按预算组织形式,可分为单式预算和复式预算。单式预算是把预算年度内地方政府的一切债务预算收入和支出不分经济性质和用途,汇编到一个预算平衡表。复式预算是把预算年度内地方政府的全部债务收入和支出按性质划分,分别汇编成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债务收支计划表。
2.按预算编制方法,可分为增量预算和零基预算。增量预算是指在编制地方政府债务预算时,以上年度预算债务收支执行数为基数,同时考虑计划年度经济社会发展情况和行政经济政策要求,来编制预算。零基预算是指在编制地方政府债务预算时,按照零基的原则,即以零为起点,对预算年度预算债务收支的必要性和规模进行重新审查和安排,来确定债务收支计划。
3.按预算作用时间长短,可分为年度预算和中长期预算。年度预算是指按年度编制,预算有效期为一年的地方政府债务预算。中长期预算是对预算有效期为一年以上的中长期地方政府债务状况进行预测和计划安排。
4.按投入项目能否直接反映其经济效果,可分为项目预算和绩效预算。项目预算是指只考虑地方政府债务投入项目的用途和支出金额,不考虑其支出的经济效果的预算。绩效预算是指根据成本—效益比较的原则,决定地方政府债务支出项目是否必要及其金额大小的预算形式。
(二)构建地方政府债务预算体系
地方政府债务预算体系,是由一系列相对独立又相互联系的债务预算形式所构成的。应从两个基本方面构建地方政府债务预算体系。
1.按政府级次构建地方政府债务预算体系。我国实行一级政府一级预算,从中央到地方设立中央、省、市、县、乡五级政府,相应地,地方政府债务预算可分为中央级地方政府债务预算和地方级地方政府债务预算。其中,地方级地方政府债务预算由省(自治区、直辖市)政府债务预算、市(设区的市、自治州)政府债务预算、县(自治县、不设区的市、市辖区)政府债务预算和乡(民族乡、镇)政府债务预算组成。中央级地方政府债务预算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政府债务预算汇总组成。省(自治区、直辖市)政府债务预算由本级政府债务预算及其所属市(设区的市、自治州)政府债务预算汇总组成。市(设区的市、自治州)政府债务预算由本级政府债务预算及其所属县(自治县、不设区的市、市辖区)政府债务预算汇总组成。县(自治县、不设区的市、市辖区)政府债务预算由本级政府债务预算及其所属乡(民族乡、镇)政府债务预算汇总组成。地方各级政府的本级债务预算由同级主管部门汇总直属单位的行政、企事业单位政府性债务预算汇总组成。
设立中央级地方政府债务预算的目的和重要意义在于加强中央政府对地方政府债务的统一领导和宏观调控,促进地方政府债务健康发展。
2.按债务管理主体构建地方政府债务预算体系。根据一级政府中各类债务管理主体对地方政府性债务预算收支管理范围的差异性,可以把地方各级政府债务预算划分为一级政府债务总预算、本级政府债务预算、部门债务预算和单位债务预算。
一级政府债务总预算由本级政府债务预算和下级政府债务总预算组成。本级政府债务预算由本级政府各部门(含直接单位)的债务预算组成。各部门债务预算由本部门所属各单位债务预算组成。单位债务预算是指列入部门债务预算的国家机关、社会团休和其他单位的债务收支预算。
开展地方政府债务预算管理,应在一级政府中建立一级政府债务总预算制度、本级政府债务预算制度、部门债务预算制度和单位债务预算制度。
二、科学编制地方政府债务预算的重要意义和基本原则
(一)充分认识编制地方政府债务预算的重要意义
地方政府债务预算是地方政府筹集和分配政府性债务资金的重要工具,也是有效调控地方政府债务活动的重要手段。把地方政府债务纳入预算管理,实行地方政府债务预算管理,对于促进地方政府债务健康发展,充分发展地方政府债务的积极作用,更好地实现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具有重要功能和作用。
1.有利于系统全面地反映地方政府债务收支状况。地方政府债务预算是经过一定程序编制实施的地方政府年度债务收支计划,它概括地反映预算年度地方政府债务活动的预见性,从而避免盲目性。
2.有利于合理配置地方政府债务资源。地方政府债务预算包括债务收入预算和债务支出预算,债务收入预算反映地方政府债务资金来源的渠道、性质、规模和水平,债务支出预算反映债务资金的分配去向、规模与结构。通过编制地方政府债务预算,可以使地方政府债务收支具有计划性,使“量入为出”的原则得到更好体现。这对于促进地方政府债务资源的合理配置使用具有重要现实意义。
3.有利于规范地方政府债务行为。地方政府债务预算包括债务预算编制、债务预算执行和债务决算三个环节,债务预算的编制是地方政府对债务收支的计划安排,债务预算的执行是债务收支的具体筹措和使用过程,债务决算是对债务预算执行的总结,各个环节都有严格的程序和规定,规定了地方政府债务活动的范围、方向和政策,从制度上约束了地方政府的债务行为。这对于促进地方政府债务活动的有序发展具有重要作用,有利于积极防范地方政府债务风险。
(二)明确地方政府债务预算编制的原则
地方政府债务预算编制应遵循以下原则:
1.政策性原则。地方政府债务预算反映地方政府债务活动的规模、范围和方向,体现国家的政策意图和目标。地方政府债务预算编制必须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和政策,反映地方政府的政治经济任务和要求。
2.可靠性原则。编制地方政府债务预算,必须以真实、可靠的情况为依据,预算债务收支指标必须真实、准确,符合实际,既不夸大,也不缩小,使债务预算的编制立在可靠的基础上。
3.统一性原则。地方政府债务预算按政府级次涉及中央、省、市、县、乡五级预算,按债务收支管理范围分为地方政府债务总预算、本级债务预算、部门债务预算和单位债务预算,涉及方方面面。这就必须规范各级各类地方政府债务预算的编制,做到统一政策依据、统一收支范围、统一预算科目、统一编制口径、统一工作程序,使地方政府债务预算编制有序开展。
4.及时性原则。及时性原则就是对债务预算编制的时间要求。各部门、各单位应当按照本级政府和财政部门的有关规定及时编制地方政府债务预算。
三、科学编制地方政府债务预算的基本思路
当前,我国地方政府债务尚未统一纳入政府预算管理,相应地,对地方政府债务预算也没有科学统一的标准。为了便于在全国范围统一开展地方政府债务预算,保证各地债务预算编制科学合理地反映地方政府的决策、活动范围与方向,使债务预算更好地为实现地方政府职能服务,有必要对地方政府债务预算编制进行科学、系统、统一的设计。
(一)对地方政府债务预算收支进行科学分类
所谓地方政府债务预算收支分类,就是对地方政府债务预算收入和支出进行类别和层次划分,以全面、准确、清晰地反映地方政府债务收支活动。它是编制地方政府预决算、组织预算执行以及预算单位进行会计明细核算的重要依据,能系统地反映债务预算收入的来源构成和支出构成,有利于对地方政府债务预算进行分类管理,可为地方政府债务决策提供分类别、分层次、系统性的信息支持。具体来说,地方政府债务预算收支分类体系具体科目设置的基本构想如下:
1.债务收入分类。债务收入分类主要反映地方政府债务收入的来源和性质。具体内容包括:(1)直接贷款收入。主要反映地方政府作为债务人直接向国内外金融机构和外国政府贷款取得的债务收入。主要包括:国内直接贷款收入、国外直接贷款收入等。(2)发行债券收入。主要反映地方政府通过发行债券取得的债务收入。主要包括:地方政府债券、企业债券、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银信政等。(3)债务转贷收入。主要反映省级和省级以下财政部门收到来自上级财政部门转贷的债务收入。主要包括:国债转贷收入、外债转贷收入、农业综合开发转贷收入等。(4)担保债务收入。主要反映地方政府提供直接或间接担保形成的债务收入。主要包括:金融机构贷款担保收入、外债转贷担保收入等。(5)其他直接债务收入。主要反映地方政府通过其他渠道形成的负有偿还责任的直接债务收入。主要包括:拖欠工程款、向其他单位和个人借款等。(6)其他债务收入。主要反映由相关企事业等单位自行举借用于公益性项目,以单位或项目自身收入偿还而形成的债务收入。对于这种债务,地方政府既未提供担保,也不负有任何法律偿还责任,但当债务人出现偿债困难时,政府可能需要给予一定救助。
2.债务支出分类。债务支出分类主要是按经济科目反映地方政府债务支出的经济性质和具体用途。具体内容包括:(1)公益性基础设施建设支出。主要反映用于公益性基础设施项目的债务支出。主要包括市政建设支出、交通运输项目支出、土地收储支出、教科文卫支出、农林水利建设支出、保障性住房建设支出和生态建设及环境保护支出等。(2)债务转贷支出。主要反映各级财政部门对下级财政部门转贷的债务支出。主要包括:国内债务转贷支出、国外债务转贷支出等。(3)债务还本支出。主要反映地方政府归还各类借款本金方面的支出。主要包括:国内债务还本支出、国外债务还本支出等。(4)债务付息支出。主要反映地方政府用于支付债务利息方面的支出。主要包括:国内债务付息支出、国外债务付息支出等。(5)非资本性支出。主要反映用于发放工资福利和商品服务等方面的债务支出。主要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商品和服务支出等。(6)其他资本性支出。主要反映用于工业、能源等领域投资的债务支出。主要包括:工业项目投资支出、能源项目投资支出等。(7)其他债务支出。主要反映不能划分到上述科目的其他债务支出。
(二)建立地方政府债务预算报表体系
地方各级政府债务预算按照复式预算编制。其基本报表应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地方政府债务收入预算表。主要反映预算年度内地方政府债务收入分类情况及其总额。
2.地方政府债务支出预算表。主要反映预算年度内地方政府债务支出分类情况及其总额。
3.地方政府债务来源预算表。主要反映预算年度内按债权人划分的地方政府债务收入来源情况。
4.地方政府债务项目支出预算表。主要反映预算年度内按项目支出划分的债务预算情况。
5.地方政府债务分部门还本付息预算表。主要反映预算年度内按部门划分债务人的地方政府债务还本付息情况。
6.本级(地方)政府债务分项目还本付息预算明细表。主要反映预算年度内按项目划分的本级(地方)政府债务还本付息明细情况。
7.地方政府债务还本付息资金来源预算表。主要反映预算年度内地方政府偿还债务所需资金来源情况。
(三)规范地方政府债务预算编制流程
地方政府债务预算的编制包括地方各级政府本级债务预算的编制和本级债务总预算的编制。地方政府本级债务总预算是在本级债务预算和下级政府预算的基础上汇总编制而成的。地方各级政府本级债务预算的编制,一般采用自上而下、自下而上、上下结合的程序。
1.财政部门下达债务预算编制任务。本级政府财政部门向本级有预算分配权的各部门下达编制年度预算的任务,提出编制债务预算的原则、要求和方法,具体部署债务预算的工作,如制发收支科目、报表格式等。
2.政府各部门编制债务预算草案。政府各部门按照财政部门年度债务预算编制的要求,对本部门债务收支进行预测分析,编制年度债务预算草案,上报财政部门。
3.财政部门下达债务预算收支控制指标。财政部门在收到政府各部门上报的债务预算草案后,对各部门债务预算收支概算的可靠性、合理性进行审核。在此基础上,拟定政府本级债务收支控制指标,报政府同意后,再具体分解和下达给各部门。
4.政府各部门上报部门债务预算草案。政府各部门根据财政部门下达的债务收支控制指标,对本部门编制的债务预算草案进行修正完善,然后报送财政部门。
5.财政部门批复政府各部门债务预算。财政部门收到政府各部门经过修正的部门债务预算草案后,审核汇总政府各部门的债务预算草案,编制政府本级债务预算草案,报政府审定。政府本级债务预算按规定程序批准后,财政部门向政府部门批复部门债务预算。同时政府各部门也向所属单位批复单位债务预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