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倾听民意,广集民智,为市委、市政府决策提供支持和参考,江门市社科联、江门市社情民意调研中心在全市开展社情民意调查活动。本调查旨在掌握老年人的第一手资料,了解老人的生活现状及对养老服务的需求,以更好推进江门养老服务体系的建设,提高老年人的生活质量和社会参与,为市委、市政府推进养老产业提供参考意见。本调查通过发放纸质调查问卷和专家座谈两种形式,在蓬江、江海两区随机抽样,共有292人填写纸质问卷。
一、江门老年人现状
(一)基本情况
本次随机抽取的292名对象中,男性116人,女性176人,女性略多于男性;属城镇户籍的有213人,非城镇户籍的有79人。这主要与我们选取的调查地点有关,江门市蓬江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东湖公园中老人多数是城镇户籍,而滘北田良里则较多非城镇户籍;在年龄方面,60—64岁的有69人,占23.63%; 65—70岁的有80人,占27.1%;70-74岁的有52人,占17.81%;75岁及以上的有91人,占31.16%;在文化程度方面,高中及以上的有24.66%,这与多数人的印象中形成强烈反差;在职业方面,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49人,国有企业职工35人,农民79人,老师、医生22人,私营业主28人,其他79人。具体如下表:
表1:参加调查人员情况统计表
性别
男
116(39.73%)
女
176(60.27%)
户籍
城镇户籍
213(72.95%)
非城镇户籍
79(27.05%)
年龄
60-64岁
65-70岁
70-74岁
75岁及以上
比例
23.63%
27.4%
17.81%
31.16%
小学
初中
高中或中专
本科或大专
硕士及以上
48.29%
27.05%
16.1%
7.88%
0.68%
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16.78%)
国有企业(11.99%)
农民(27.05%)
老师、医生 (7.53%)
私营业主(9.59%)
其他(27.05%)
(二)个人状况
1、身体满意情况:调查结果显示,只有9.59%的老人对自己身体健康情况不太满意。
2、自理能力情况:调查结果显示,"能自理"的老人占了本次调查总人数的87.33%,有10.96%的调查对象生活需要适当的帮助,有1.71%的生活完全依赖。
3、个人幸福感:调查结果显示,66.1%的老人感到"每天很充实,感觉很幸福",相对应地,有10.27%的老人感到"每天很充实,感觉很辛苦";15.07%的老人感到"每天衣食无忧,无事可做,感觉很幸福",相对应地,有8.56%的老人感到"每天衣食无忧,无事可做,常感寂寞无聊".
(三)家庭情况
1、婚姻状况:调查结果显示,63.7%的老人目前处于"在婚"(已婚及再婚)状态,有29.11%的老人丧偶,1.71%老人未婚,5.48%老人离婚。
2、子女数:调查结果显示,有72.95%的老人有"2个子女"或"3个或以上子女",而有1.71%的老人无子女。这部分老年人尤其需要社会的关注。
3、与家庭成员关系:71.92%的老人表示自己愿意与子女一起居住,但也有28.08%的老人表示不愿意与子女居住,再进一步的调查发现63.01%的老人不愿意与子女居住,选择机构养老的原因主要是不愿拖累子女,不想给孩子增加负担。
4、家庭内部关心程度:71.24%的老人表示家人对自己的关心比较满意,但是有5.14%的老人对家人对自己的关心表示很不满意。
5、家人交流情况:59.93%的老人表示家人与自己的交流频率比较满意,但是有7.88%的老人表示很不满意。
(四)社会保障情况
1、经济收入来源:调查结果显示292名调查对象的生活来源主要为"退休金"(有205人次,占70.21%)及"子女补贴"(有70人次,占23.97%)和"自己的积蓄"(有68人次,占23.92%);需要政府部门关注的主要有享受"低保"(有17人次,占5.82%)和"自己现在劳动所得"(有23人次,占7.88%)。在进一步的调查中发现,有43.15%对自己的收入较为满意,但是有20.55%的调查对象对自己的收入很不满意。
2、收入情况:从整体上来说,有34.93%的调查对象收入在1000元以下,感觉收入不够应付日常开支,30.14%的调查对象收入在1000-2000元之间,24.66%的老人收入在2000-3000元之间,只有10.27%的老人收入在3000元以上,这与前面职业分布相对匹配。
3、医疗保险情况:调查结果显示,52.4%的调查对象有基本医疗保险,14.04%的调查对象有公费医疗保险,但仍有10.96%的调查对象没有任何医疗保障。
4、养老保险情况:调查结果显示只有38.7%的老人有养老保险。
(五)日常生活状况
1、日常活动:调查结果显示,老年人的日常生活以"看电视"、"串门聊天"、"看报纸"为主,而且相当一部分老年人表示现在要协助子女照顾家庭,日常活动主要是"做家务"、"带孙子",有小部分老年人会参与老年大学或者是退管会的活动。
2、日常照料情况:42.47%的老人表示由子女或孙子女照料,21.23%表示由配偶照料,政府、社区、集体照料的则占有8.22%.
(六)结果分析
从以上数据显示,受访老人对于个人生活、家庭状况和社会保障方面基本满意。在某些方面还存在着问题,主要体现缺乏社会保障。首先,在养老保险方面,只有约70.21%的老人有"退休金",约23.97%靠"子女、亲属供养",5.82%的老人靠"低保收入".建议老年人养老金和其他待遇都要得到保障,尤其是加强对"三无"老人、孤寡老人、五保户等困难老年人的生活救助力度。其次,在医疗保障方面,一方面应扩大医疗保险的覆盖面,调查中52.4%的调查对象有基本医疗保险,14.04%的调查对象有公费医疗保险,但仍有10.96%的调查对象没有任何医疗保障。在收入方面,有34.93%的调查对象收入在1000元以下,感觉收入不够应付日常开支。
二、养老数据结果分析
(一)养老政策进一步深入人心
在大民政体系下,政府政策上引导,出台了多部指导性文件,如《江门市建立多元化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实施方案》、《关于加快推进我市社会养老服务事业发展的实施意见》等,指导养老服务以老人的需求为本,注重老人的参与,注重服务成效。经过几年的探索,服务得到老人的认可,养老政策进一步深入人心。因此,长者们对于各类突发事件表现地非常淡定,在"非常担心"的选项中,排名最高的"无钱治病"为9.38%,具体情况详见表2.
表2:面对突发事件时老人选择情况统计表
选项
毫不担心
不担心
一般
比较担心
非常担心
无生活来源
14.84%
46.09%
16.02%
16.02%
7.03%
无钱治病
11.72%
39.45%
17.97%
21.48%
9.38%
无人照料
10.63%
44.09%
16.54%
20.08%
8.66%
子女不孝
14.98%
51.82%
20.24%
10.93%
2.02%
不够养老
14.98%
38.87%
21.86%
21.46%
2.83%
子女失业
9.76%
45.12%
17.48%
20.33%
7.32%
(二)传统观念急需进一步转变
1、家庭养老的传统观念成了紧箍咒
"多子多福"、"养儿防老"等是中华民族历来所秉持的家庭理念,人口老龄化的加速让养老社会化成为现实,虽然各级政府在极力倡导机构养老等社会化养老,大力宣传社会化的养老服务,但是对于一部分老年人来说始终是一道坎。在进入江门市蓬江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和滘北田良里服务中心调查后,调查结果显示只有24.65%的老人觉得最适宜自己的养老是社区居家养老;同时,只有5.82%的调查者认为最适宜自己的养老是机构养老;与之鲜明对比的是,有69.53%认为最适宜自己的养老是家庭养老。究其原因,除了传统理念的束缚外,对老人来说,离开工作岗位的他们,逐渐从心理上脱离了社会生活,家庭成了一切,他们不愿意去接受新的群体,融入新的环境,即使子女无条件照料,老人们也宁愿在家中接受护理。
2、长者养老服务需求高,但接受能力低
在调查中,92.81%的老人提出需要提供养老服务。根据调查得知,长者主要存在医疗保健、丰富的老年文化娱乐活动、精神慰藉以及家政服务等服务需求,其中医疗保健服务最受我市长者关注,成为40.07%长者的首选,随着年龄的增长,长者的生理机能逐渐衰退,头脑不清晰、记忆力减退、视力模糊、听力障碍、动作迟缓、身体免疫力下降等健康问题随之而来。机能衰退问题,已经深深影响到了长者的日常生活行动,因此医疗保健最受长者关注;其次是丰富的老年文化娱乐活动,35.62%的老人进行了选择,大多数长者劳动能力下降,赋闲在家,因行动不便倍感无聊和失落,但同样具有非常丰富的感情世界。调查显示,长者主要收入来源以子女赡养、退休金为主,收入相对固定。但是从收入水平来看,1000元以内为最主要的数额,只够长者生存最基本的需要。且部分经济特困老人表示,目前的社区补贴标准仍然不够,每月80元的社区长者补助对于经济困难的老人帮助不大。因此长者用在健康、医疗等上的开支很少,对社区或机构提供的有偿养老服务也不敢接受。
(三)养老服务希望进一步完善
尽管目前我市在积极建设较为完善的养老服务体系,并取得一定成效,但各方面探索仍然停留在初级阶段,养老服务的供给还需要进一步加强。
1、养老服务覆盖率较低
目前,政府购买居家养老服务项目的服务对象以及经费是有限的,服务对象主要以社会上弱势群体为主,一般是城市"三无"老人、五保、低保老人、重度残疾人以及80岁以上空巢老人、优抚优待老人等。受服务内容及服务区域的限制,一些满足条件的长者未能享受居家养老服务。在调查过程中,针对养老服务的调查中,"用过"选项最高的仅为4.79% ,而"不清楚"的选择都在56%以上,详表如表3.
表3:养老服务选择情况统计表
表3:养老服务选择情况统计表
选项
当地有
用过
需要
不清楚
上门做家务
95(32.53%)
3(1.03%)
23(7.88%)
171(58.56%)
上门护理
87(29.79%)
5(1.71%)
30(10.27%)
170(58.22%)
上门看病
79(27.05%)
7(2.4%)
31(10.62%)
175(59.93%)
聊天解闷
82(28.08%)
14(4.79%)
22(7.53%)
174(59.59%)
老年人服务热线
79(27.05%)
9(3.08%)
40(13.7%)
164(56.16%)
老年人饭桌送饭
83(28.42%)
7(2.4%)
19(6.51%)
183(62.67%)
陪同看病
77(26.37%)
8(2.74%)
27(9.25%)
180(61.64%)
帮助日常购物
80(27.4%)
7(2.4%)
18(6.16%)
187(64.04%)
康复治疗
74(25.34%)
7(2.4%)
32(10.96%)
179(61.3%)
法律援助
95(32.53%)
3(1.03%)
23(7.88%)
171(58.56%)
2、养老服务供需矛盾
在与专家座谈中,专家普遍认为养老服务供需比较矛盾,主要体现以下几方面。一是服务主体矛盾,服务满足不了老年人的需求;就服务提供主体方面而言,公办养老机构相对短缺,供需严重失衡,而私营养老机构收费较高、社区养老资源短缺、福利设施较少,导致多数老年人的基本需求无法满足;二是服务内容矛盾,服务不能满足老年人多元化需求;现有养老服务主要满足老年人的生活照顾需要,层次较低,忽视老人与日俱增的精神需求,如参与兴趣班和培训班、从事力所能及的工作、陪同聊天与外出等;三是服务人员矛盾,难以胜任服务要求;养老机构的工作人员多是失业者或兼职人员,专业性较差,缺乏护理专业技能,缺乏与老人沟通的技巧,更缺乏对老年护理知识的系统学习,不能准确掌握老年群体的心理、身体特征。
3、养老设施分布不均。随着中国老龄化程度的不断加深,养老设施将成为一个家庭的刚需。但是养老设施分布不均衡,三区明显比四市好,市区明显比农村高。而在已有养老设施的养老服务中心调查显示仍有9.59%的老人对于社区提供的养老服务设施"很不满意",还有46.23%的老人表示"一般".在座谈中,民政部门认为养老设施建设存在问题的原因有很多,突出的是很多社区不愿建,而且选点困难。
4、养老宣传需要进一步加强。在养老机构、设施、服务宣传途径的调查选项中,34.93%的老人表示是通过亲朋好友口耳相传的形式了解的;21.58%的调查对象通过电视、报纸和电台等形式了解的。长者赋闲在家时,与人交流和电视广播是接收外界信息的两个重要平台。电视操作相对简单,且在长者家中普及度较高;但还是没有交流来得方便。在调查过程中,值得注意的是有40.07%的老人没有了解养老机构、设施、服务。相对应的在宣传满意度上,只有39.73%的老人对于养老机构、设施、服务的宣传表示"较为满意";12.33的调查对象表示"很不满意",还有47.95%的长者表示"一般".在进一步针对养老机构的调查中,结果显示52.74的老年人对于本社区内或附近有没有养老院、福利院、老年公寓等养老机构表示"没有"或"不知道",80.82%的老人对于养老院、福利院、老年公寓等养老机构表示"不了解",13.01%的长者对于养老院、福利院、老年公寓等养老机构的总体印象"印象较差".
(五)养老收费亟待进一步合理
养老收费直接关系到老人的支付意愿,只有既具有需求意愿又具有支付能力的需求才为有效需求。在机构养老服务方面,调查结果(见表4)显示83.9%长者只愿意支付1000-1500元之间,低于公办机构养老的平均收费,更远远达不到民办机构养老的收费标准;进一步调查显示长者选择机构养老最关心的问题是环境是否舒适(51.37%)、工作人员照顾是否细心专业(49.66%)、医疗、文化、娱乐等配套设施是否完善(48.29%)和收费是否合理(39.38%);在社区养老服务方面,有70.89%的受访者认为支付水平应该在"0-150"之间,还有19.18%的老人根本无力支付,这表明老人在居家养老服务的支付水平同样不高,而且比机构养老服务的支付水平低;在社区日托方面,68.49%的长者觉得收费应该在0-300之间,还有20.21%的老人根本无力支付,这表明老人在社区日托的有效需求也相对低。这主要与医疗费用、晚年生活等方面的顾虑和担忧使得老人在社会养老服务支付意愿上偏向保守。此外,本次调查的老人养成了节俭的生活习惯,尽管这部分老人的养老观念有所转变,但其消费意愿总体依然偏低。
三、建议
(一)以财政资金为导向,统筹顶层设计
政府应明确自身责任,从管理者转化为服务者、监督者,完善社会化养老的顶层设计。养老服务财政性资金主要有社保、财税、福利公益金及社保基金四大块,由财政、民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条块管理。因此,应从顶层层面统筹设计,一在部门引入政策共商机制、发挥部门政策合力效应、发挥资金的协同合力效应,巩固财政政策在养老服务设施、用工等方面的分类支持政策,加大人力资源队伍建设投入,在人力资源培训、职业鉴定考核方面提供资金支持,促进就业。此外,以政府购买、服务外包的形式发展养老服务业; 以风险补偿等形式吸引商业保险等中介机构为老人提供老年保险。二完善制度安排设计,居家养老服务涉及人、财、物、制度政策等多方面,要从战略高度厘清政策联系,注重制度体系的可持续性和梯度设计,着眼于服务企业和个人减支多收,对服务企业经营所得、资源使用税给予优惠政策; 对于个人或家庭亲属提供服务的相应给予所得税优惠与抵扣。三加强政策体系建设,由政府自上而下主导推动,优化养老服务政策环境,保障各项制度的实施,形成严密的监管制度。建立健全社会养老机构的各项管理制度和社会养老服务效果评估办法,适时开展养老机构星级评定工作,全面提高社会养老服务质量和水平。进一步加强设施、收费、服务等方面的检查监管,将养老服务机构全面纳入政府监管体系,以保证养老服务市场的健康有序发展。加强对养老服务机构的监管工作,建立健全行业准入、投诉受理、奖惩以及退出机制,避免出现一些养老机构环境设施恶劣影响老人生命安全的情况出现。
(二)广泛宣传,营造养老好氛围
要加强宣传倡导现代养老理念,改变传统养老观念的同时,正确引导社会舆论关爱老年人,进一步强化家庭养老服务功能,防止出现福利依赖。
社区作为长者最为熟悉的环境,在社区内加大对居家养老宣传更为有效。但鉴于多数老年人文化知识水平有限以及部分老年人行动不便,社区应充分动员社区的资源,争取将居家养老的基本常识普及到每家每户。从而增强老年人的权利意识,鼓励老年人表达自己的利益诉求。向长者做好居家养老服务的宣传,逐步改变老年人传统的生活观念和消极的消费理念,能够增进老年人对社会的认同感和信任感,并且乐于接受居家服务,改善自身的生活质量。
(三)完善养老服务体系,满足老年人多元化的需求
老年人的需求是"多元化"及"各异化"的,可能包括有"医疗康复"、"生活照料"、"情感慰藉"、"临终关怀"等,因此,必须要扩展居家养老服务内容,使老人在家享受全面的多元化养老服务。在保障特殊老年群体全托照料的基础上,应将有养老需求的普通老年群体同样列为服务对象,加强调研调查,根据其实际需要,或全托护理,或日间照料,或提供居家服务,使所有老年人平等地享有被照料的权利。同时在满足老年群体物质需求的基础上,关注老年人的精神世界,更加合理、有效地设置服务项目;在保证基本服务项目的同时,发展多层次服务项目,满足不同生活水平的老年人的生活需求。
要满足不同老人多元化需求,养老服务队伍是关键。现在养老服务人员普遍是"4050"下岗女工,缺乏培训,专业化水平低。建议政府推动支持建立一支由医护人员、社工、心理咨询师、家政员等人员组成的养老服务团队;定期进行相关的专业知识和技能培训,实行职业资格制度和技术等级认证制度,按培训技能考核的等级从事相应等级的服务,做到持证上岗;提高服务人员的福利待遇,健全激励机制。
要满足不同老人多元化需求,设施是保障。采取因地制宜、分步实施的办法,分层分类提供养老服务,要改善养老机构的环境,完善配套设施,如增建娱乐活动场所、房间卫生设施、绿化面积等;支持社会力量举办专业化养老机构,鼓励境外资本投资养老服务业。
要满足不同老人多元化需求,管理平台是核心。养老服务延伸到家庭,为老年人提供精准、便捷的服务,将社会治理及我市大民政的改革精神融入到服务当中。建议建立一张养老的"网",实现政府、基层社区组织、社会组织、商业机构、居民家庭联动的网络。在操作层面上,引入信息化、网格化的手段,让服务的传播、回馈更加及时、高效、便利。
(四)规范服务收费,形成多层次的收费标准
第一,建立和完善养老护理服务规范。由于目前养老机构内老年人分级护理层次不一、标准不一、收费不一,政府应综合各养老机构分级护理的实际情况,参照各地情况,制定养老机构内老年人分级护理的级别层次、每一级的标准、每一级的护理层次及收费标准。
第二,根据目前江门老年人的需求及经济承受能力,建立多层次、多元化的养老服务机构,降低收费。目前养老机构的服务收费还是有点偏高,加上相当部分的老人是没有退休金收入的,他们入住养老机构的费用主要由家人支付,这也使得部分有需要的老人无能力入住养老机构。当然,也有部分老年人的经济能力较好,可以得到较好的服务。因此,建议根据老年人的经济水平及服务需求制定多层次的服务标准和收费。
(执笔人:许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