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更好维护农村留守儿童的合法权益,关心关爱农村留守儿童健康成长,结合“走进青年、转变作风、改进工作”大调研活动,权益部组成调研组,先后赴青岛市市北区、济宁市鱼台县开展了调研活动,就农村留守儿童的现状及存在的问题进行剖析,提出相关对策,并结合全国全省的有关情况形成调研报告如下。
一、农村留守儿童现状
全国妇联20**年5月发布的《我国农村留守儿童、城乡流动儿童状况研究报告》中指出,中国农村留守儿童数量已超过6000万,且总体规模不断扩大。目前,据有关调查数据显示,我省农村留守流动儿童已达109.28万人,已占全省儿童总数的6.4%,总体数量比较大。近年来,留守儿童问题越来越受到各级党委政府和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XX年10月,中央综治办、团中央共同启动了全国重点青少年群体服务管理和预防犯罪试点工作,将农村留守儿童纳入了服务管理对象。随后山东启动了省级试点工作,将济宁邹城、菏泽单县作为农村留守儿童的试点县(市、区),开展了关爱帮扶和权益维护工作。省第十三次团代会,团省委提出了实施“五项行动”的战略部署,其中,在青春同行行动实施过程中,各级团组织充分整合党政和社会资源,不断改善农村留守儿童等弱势青少年群体的成长发展环境,畅通维权渠道,满足他们的现实需求,维护了农村留守儿童的合法权益,促进了农村留守儿童的全面发展、健康成长。20**年8月,全省重点青少年群体服务管理和预防犯罪工作全面启动,力争通过两年半左右的时间,实现包括农村留守儿童在内的五类重点青少年群体在全省县级以上地区工作的全覆盖。这一系列措施,有力的推动了农村留守儿童权益维护工作的深入开展,为改善农村留守儿童的生活现状、学习环境起到了重要的促进作用。
二、农村留守儿童产生及存在的主要问题
城市工业和服务业的快速发展,加快了城市化发展进程,带动了人口由农村到城市的空前移转,但由于二元对立的城乡户籍与经济、教育福利政策以及自身的经济条件,许多年轻的父母们不能带孩子在身边生活学习,只能由孩子的爷爷奶奶、外公外婆、亲戚或父母一方在老家抚养照顾,造成孩子与双亲长期不能共同生活的局面,从而出现了大批的农村留守儿童。据调查显示,当前农村留守儿童存在心理、行为、安全等各种问题,对留守儿童的健康成长造成不良影响。
1。 心理问题。造成留守儿童心理问题的最主要原因是亲情缺失。留守儿童所处的小学、初中年龄段是其心理成长的关键时期,这个年龄段的儿童可塑性强,自制力差,容易受外界因素影响而产生心理问题。在鱼台县,大部分的留守儿童是由祖父母隔代监护或亲友临时监护,孩子从父母身上得到的关爱很少,因而缺乏自信和安全感,进而导致心理上的敌对和焦虑情绪。据古亭街道缪集村负责人介绍,该村有1/3左右的留守儿童表现为任性、抑郁、不愿吐露心声,有的孩子还会产生严重的逆反心理。还有少数儿童因缺乏父母的监护、缺少与同伴和监护人的交流而有被遗弃的感觉,对父母产生怨恨情绪等。甚至出现心理障碍:性格孤僻、偏执、自私、冷淡等,对儿童成年后的行为方式和人际交往产生不利影响。
2。 品行问题。由于父母双方或一方的缺位,易导致留守儿童缺乏父母的言传身教,缺乏学习基本生活知识、技能以及基本社会行为规范最直接的教育途径,此时如果缺乏正确引导,很可能引发行为失范。很多常年在外打工的农民由于受教育水平相对较低,存在认识上的偏差。有的家长认为孩子有学校管理学习,有老人照顾生活,自己在经济上提供支持即可弥补情感上对孩子的亏欠,因而无节制、无计划的给孩子零用钱。部分孩子由于缺少正确引导,养成不肯吃苦,不思进取,好吃懒做的不良行为习惯。另外,调查发现,监护人与学校信息沟通不畅,也会出现监管失控局面,比如一些留守儿童自由散漫、聚众玩耍,甚至有一部分学生染上吸烟、喝酒等不良行为,身心得不到健康发展。如果留守儿童长期处于这种环境中,他们的行为习惯很容易发生消极变化。
3。 安全问题。留守儿童自身年幼、思想单纯,辨别是非以及自我防护的能力弱,容易受到人身侵害或者意外伤害。甚至成为不法分子侵害的对象。据统计,农村留守儿童发生摔伤、烧伤、烫伤、被拐骗、交通意外、女孩受到性侵犯等事故率及违法犯罪率比一般儿童高。在中小学生安全隐患事件排查中,留守儿童占据了安全事故的大部分。学生不在校期间,是留守儿童最易发生安全隐患的时段。据不完全统计,今年入夏以来,山东省共有37个花样少年不幸溺水身亡,其中暑期的短短两个多月期间发生了16起儿童溺水事件,34个孩子溺亡,逝去的多是留守儿童。这种现象说明留守儿童由于没有父母的呵护和指导,缺乏应变和自我保护能力,其人身安全令人担忧。
4。 学习问题。由于留守儿童多在祖辈或其他亲属的监护下成长,他们往往面临在幼儿期间缺乏启蒙教育,学龄期间缺少监督辅导的现状。他们的学习热情不如其他同学,学习成绩明显不如其他同学。长期下去便会失去自信心,导致对学习不感兴趣,缺乏动力,并逐渐产生厌学情绪。缪集村负责人告诉我们,有些留守儿童受父母“读书无用论”思想的影响,在心理上抵触学习,缺乏学习积极性,产生厌学情绪,进而过早外出打工贴补家用,对儿童自身及社会都会产生不良影响。随父母进城生活的留守儿童,由于公立学校的门槛高,他们只能进入一些不规范的私立学校或农民工子弟学校,而这些学校教学质量相对较差。尽管如此他们也不能长期在外地上学,由于中高考对生源地的严格要求,他们不得不在初中就返回农村上学,做留守儿童。由于各地教材不统一,从外地返回的留守儿童很难适应当地的教材和农村老师的教学模式,使原本就不好的学习成绩再度下滑。
5。 生活问题。对于由祖父母照看的留守儿童来讲,祖父母年纪较大,留守儿童有时不仅不能得到良好的照顾,反而还需照顾年迈的祖父母,承担很多农活和家务,过早的分担家庭负担会影响他们的健康成长。在医疗保障方面,许多留守儿童生病后无人照顾,也往往没有能力和条件去医院救治,只能采取一些简单、传统的方法治疗。另外一个很突出的问题是内心孤独,留守儿童一年中的大部分时间都见不到父母,得不到家庭的温暖,但却又无可奈何,只能面对现状。年纪稍小一点的留守儿童可能会因为注意力的转移慢慢减轻一些孤独感,随着他们成长,留守儿童会逐渐意识到家庭完整和父母关怀的重要性,对生活状况的满意度将会大大降低。
三、对策和建议
鉴于上述分析,可以发现农村留守儿童问题已经成为亟待解决的社会问题,留守儿童无论是学业、心理、健康、前途都值关注。解决好留守儿童问题需要各级各部门和社会各界的更多的关心和支持,做到家庭、学校、政府、社会“四位一体”,切实解决好留守儿童问题。
(一)家庭层面
1。 转变教育观念。家庭是孩子的第一课堂,父母是孩子的第一任老师。家庭教育在人的成长过程中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家长的教育观念会对子女的学习动机及学习兴趣产生直接影响,要保证子女受教育的权利,抛弃狭隘的“读书无用”等错误思想,将下一代的健康发展放在首位。要使孩子成为一个正直、诚实、善良的人,并养成良好的习惯,需要家长在生活中时刻观察、引导和教育。因此,外出务工的父母应与监护人经常联系及时交流,要求监护人对留守子女在学习、思想和生活上进行认真教育、监督和管理,及时反馈子女的情况,保障留守儿童健康成长。
2。 转变外出务工方式。相当多的留守儿童往往是父母双方都外出务工,这样的儿童较之父母双方有一方在家的更为不幸。因此,夫妻二人尽量不要一同外出务工,家长也可适当调整外出务工方式,投入更多的时间同子女进行交流和沟通,比如每天或隔天在固定的时间打电话,定期回家看望孩子等方式,尽量消除孩子内心的孤独感和不平衡感,使他们在父母外出打工的同时还能体味到亲情的温暖。家长们还应该经常以写信、打电话等方式,向老师和监护人多询问孩子在学校、家里的学习及生活情况,及时发现和解决孩子出现的各种问题。
(二)学校层面
1。 加强师资建设。针对农村学校师资队伍弱化的现象,学校应加强教师综合素质培训,提高处理留守儿童心理问题的能力。教师要给予留守儿童更多的关爱,不仅在学习上给予鼓励与监督,还要在生活上多关照他们,鼓励班级同学用班集体的温暖去感染他们,让他们感受到自己并不是孤单与无助的,提高他们的心理健康水平,最终形成自尊、自信、乐观的生活态度。教师要加强与留守儿童的父母或监护人的沟通,经常对留守儿童进行家访,及时深入了解留守儿童的生活、学习情况以及遇到的困难,根据不同情况采取帮扶措施。可以通过建立家庭联系卡、电话沟通等形式,及时向家长、监护人反映孩子的学习情况和思想动态,密切家校联系。
2。 建立监护系统。学校是留守儿童接受教育的主要场所,要加强学校综合环境的优化,搞好留守儿童的教育工作,营造关爱留守儿童的校园氛围。第一,建立留守儿童档案。建议在全学校范围内建立留守儿童档案,登记每一个留守儿童的具体情况。有条件的学校成立留守儿童管理和教育工作小组,以定期召开座谈会的形式,掌握留守儿童的学习情况及思想动态。第二,建立“代管家长”制度。学校教师和留守儿童结成帮扶对象,老师充当父母的角色,及时解决他们学习、生活上的困难,让孩子们感觉到父母就在他们身边。第三,关爱留守儿童。学校可以对住校的留守儿童提供生活上的便利,并安排专人对留守儿童进行管理,经常深入宿舍指导学生妥善安排一周的生活,解决他们的实际困难。
3。 加强心理健康教育。留守儿童正处于身心发展的转折期,他们的可塑性大、明辨是非的能力差、自制力差,如果缺乏成人适当的约束及科学的引导,很容易受到社会不良风气的影响。学校可通过开设心理课程,由专门的心理教师讲授心理知识,引导学生心理健康发展。有条件的农村学校可以设置心理咨询室,通过心理测验、心理辅导、心理锻炼等多种形式系统全面的培养学生的心理素质。
(三)政府层面
1。 制定相关政策。一是促进县域经济的发展。适当加大对农业的投入,以促进农村本土特色经济的发展,加快农村经济产业化及现代化的进程。同时增加对农业的补贴,提高农产品的价格,进一步引导农民开展多种经营,逐步实现农村城镇化的目标。同时为回乡创业人员争取资金、税费及手续等多方面的优惠政策引导他们回乡创业,并加大对农民创办企业的扶持力度,在农村创造更多的就业岗位,从而减少跨地域劳工的输出,从源头上减少农村留守儿童的产生。二是加快城乡二元体制改革步伐。加快户籍制度改革,保障劳动力的合理流动。建立以常住人口为服务对象的管理模式和新型社会资源配置方式,使流入城市的农民享有与城市人口平等的权利。以户籍制度改革为中心,进一步推进社会保障、教育、医疗等制度的完善和创新,逐步缩小城乡差别,降低农民工及其家属进城居住的经济成本,促进农民工向城市居民转变。三是改革教育体制。我国义务教育实行“地方负责、分级管理”的体制。受教育经费影响,流动人口子女在流入地上学难问题。因此,政府要坚持“两为主”原则,逐步开放包括重点中小学在内的所有城市公办学校。同时,接收农民工子女的学校应免收其借读费、避免歧视现象,让这些孩子能够得到均等的受教育机会。大力扶持民办教育,改革中考和高考制度等,鼓励更多的农民工将子女带在身边,从而遏制留守儿童数量迅速增加的趋势。
2。 增加政府对留守儿童的财政支持。中央和省级财政要加大农村教育经费的投入力度,改变优质教育资源过分集中于城市的不合理现状,大力改善农村的办学条件,进一步提高农村学校的教学水平与质量。提高农村教师的待遇,鼓励大学生与年轻教师扎根于农村的基础教育当中。另外,政府要改革教育体制,建立以常住人口为主的教育管理体制,把长期居住在城市的农民工子女纳入教育经费预算之内。
3。 建立农村寄宿制学校。目前我国大部分农村小学不具备寄宿条件,部分实施寄宿制的学校的条件也非常艰苦,大多数中小学并没有配备专门的生活老师。据了解,寄宿制学校深受师生们欢迎,主要原因是可以经常接触老师及同龄人,这样可以减少因思念亲人而带来的心理压力,对于儿童的成长是有益的。在这种寄宿制的学校里,留守儿童可以更多地享受集体生活的氛围,可以得到教师更多的关爱,可以获得来自教师的对自己的热情期待,即“皮格马利翁”效应,它对改变儿童的行为有很大作用。实践证明建立寄宿制学校是解决留守儿童问题的有效措施之一。它能够解决留守儿童安全、心理、教育等方面的问题,能够有效的缓解家庭教育的不足。因此,在当前留守儿童数量逐年递增的情况下,政府要下大力度增加寄宿制学校的数量。
(四)社会层面
1。 建立完善的留守儿童教育及监护体系。在无法解决留守儿童与父母在一起时间过短这一问题的情况下,建立完善社会留守儿童教育监护体系,具有非常重要的现实意义。一是建立由社会为主体的代理机构。如建立“代理家长”制度,由各级团组织、团干部、村社干部、有能力的党员及社会有识之士,按照“自愿、平等”的原则,成为该留守儿童的“代理家长”。针对结对帮扶留守儿童的实际情况,细心照顾其生活,悉心指导其学习,耐心引导其心理,做孩子学习的引路人、生活上的知情人及成长的保护人。按时组织一些活动,架起一座留守孩子与父母之间沟通的桥梁,引导他们健康的成长。二是充分发挥村委会作用。重视对留守儿童的教育,按时对留守儿童的情况进行排查,并开展一系列活动,对留守儿童进行正面的引导。利用现有条件加强对监护人的教育并制定监护人职责条例,宣传新的教育观念来提高监护人的素质,使他们真正担负起监护人的职责。
2。 加强公众的社会责任意识。一是,加强相关社会组织的建设,调动一切可调动的社会力量帮助留守儿童。对流动人口子女教育问题进行积极的宣传,以引起全社会的关注。二是发挥社区的综合教育功能,形成以社区、学校和家庭三者为主的立体式教育管理网络,建立农村留守儿童教育监护体系。三是加强媒体宣传,调动全社会力量加强对农村留守儿童基本权利的关注力度。四是净化学校及社区的育人环境。学校周边的网吧、录像厅、游戏厅等场所都应禁止开办;社区中可以开办图书室、活动室等,方便学生特别是留守儿童学习、娱乐。
总之,留守儿童的健康成长,涉及千家万户,关系着广大农村劳动力的有效转移,关系着整个国家经济质量的提高和社会的进步,同样也关系着农村的可持续发展战略,对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具有深远影响。农村留守儿童的健康成长不仅离不开党和政府的关怀,也离不开社会各界的关爱。让所有的留守儿童都能够远离孤独、寂寞和无人关爱的痛苦,让他们能和正常家庭的孩子一样,沐浴在灿烂的阳光下,这是全社会爱心人士的共同心声。我们有理由相信只要有爱心和责任在,办法就总会比困难多,留守儿童问题的解决就不会成为空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