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改进宣传报道的形式。地方志工作宣传的形式,决定着宣传的效果。地方志工作宣传既不能一蹴而就,也不能简单化,必须采取多种形式,反复进行。一是充分发挥各级文件与领导讲话的推动力。利用期刊、工作动态或简报等形式,编发各级领导的讲话、谈话和各级政府颁发的有关地方志的方针、政策,获得社会的尊重和理解;二是结合各种会议、专题汇报等去呼吁。在召开工作会议、经验交流会、志书首发式、表彰会、展览会、评比会、评议会、培训会和专门汇报会上,向上呼吁领导重视和支持,向下宣传修志工作的形象;三是通过各种新闻媒体宣传成就,宣传形象,宣传作用,宣传社会地位,扩大知名度;四是结合县域经济、文化建设主题,开展课题研究,靠作为来加深人们对其价值乃至整个地方志工作的认识;五是配合各种各样的活动,推出有地方志特色的配套工程,充分发挥优势。通过多种多样的形式反复宣传,让听者“不厌其烦”,使他们慢慢接受,从而增强人们对地方志工作和地方志作用的认识。
(五)部门联动搞好宣传报道。地方志宣传报道不仅只是地方志办和修志工作人员的职责,需要社会各方面的共同配合来完成。因此,各乡镇、各部门必须共同协调配合,形成上下联动抓宣传报道的格局。通过广播电视和在《八角飘香》、《**政务网》上开辟专栏,大力宣传报道地方志工作的重要意义及修志工作中的典型亮点,做到电视上有影、广播里有声、报刊上有字,进一步扩大宣传层面,提高公众对地方志工作的知晓率。为切实做好宣传报道工作,县地方志办专门制发了《**地方志通信》,既为广大修志工作人员交流经验提供了一个良好的平台,也创造了宣传报道工作的载体。
地方志宣传报道是整个方志工作中的一个重要环节,只有做好宣传报道,提高社会公众对地方志工作的认识,地方志事业才能健康顺利的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