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我县政策性农业保险的基本情况
自XX年5月我县开展政策性农业保险试点工作以来,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成立了以分管农业副县长为组长,县发改局、农业局、财政局、人保公司等9个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试点协调领导小组及办公室,组建了由农业技术专家、人保公司人员组成的农险核损理赔专家小组。在充分调研、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制定出台了《关于开展政策性农业保险试点工作的实施意见》,把政策性农业保险试点进展情况,列入“三农”工作督查考核内容。同时,出台各种配套措施,在资金、政策等方面给予大力扶持。XX年,在水稻、生猪、鸡、鸭、大棚蔬菜五个品种的参保项目上,全县共有85户种养大户参加保险,其中种植水稻18户,1644 亩;养生猪28户,4445头;养鸡27户,21.3万只;养鸭10户,19.2万只;种植大棚蔬菜2户,18 亩,累计保险金额1138.97万元,保费收入34.15万元。截止XX年4月25日,共发生理赔案29起,赔款192373.68元,其中XX年17起,赔款83945.68元;XX年1至4月12起,赔款108428元,已有54214.65元发放到农户手中,剩余赔款将在年底全部赔付。政策性农业保险作为农村发展的“保护伞”、农业增效的“安全网”、农民增收的“护身符”,对于促进我县现代农业发展、提高农户防灾抗灾能力、维护整个农村社会稳定以及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
二、我县政策性农业保险存在的主要问题
政策性农业保险工作在县委、县政府的高度重视和有关部门的共同努力下,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由于这是一项新生事物,尚处于摸索阶段,推行过程中也遇到了一些问题。
(一)保险险种范围较小。省里试点起步阶段规定保险产品目录为水稻、生猪、鸡、鸭、大棚蔬菜、西瓜、柑桔、林木、淡水养殖等9个品种,根据我县特色优势农业发展和抗风险需要,按省定1+4x模式,参保险种原则上不超过5个,我县只能从中选择确定水稻、生猪、鸡、鸭、蔬菜大棚等5个险种,其他如食用菌、蚕桑、茶叶等我县传统支柱产业却无法参保,群众对开设这些险种呼声很高。
(二)保险条款不尽完善。一是参保对象条件偏高。现有保险条款倾向于规模化的种养大户设保,其设保“门槛”偏高,如要求水稻种植20亩以上、大棚蔬菜5亩以上、生猪50头以上、肉鸡鸭8000羽以上,使许多未达到一定规模的种养户失去参保机会。二是事故绝对免赔额偏高。如生猪,规定饲养1000头以下的绝对免赔额是5头,使得养殖规模在几百头的农户认为参保不合算。三是产量减少没有列入赔偿范围。根据保险条款,水稻只有在植株死亡绝收的情况下才能获得赔偿,而对遭遇病虫害、台风等自然灾害造成的减产损失却不在赔偿之列,如去年我县水稻扬花期,突遇低温,致使621亩协优水稻减产5成以上,投保农户至今未能得到理赔。
(三)农户参保积极性不高。一是宣传发动不到位。政策性农业保险尚处于试点阶段,有些乡镇、村对这项工作还没有引起足够重视,政策宣传、动员力度不够,农户对政策性农业保险了解不多,造成投保面较小。二是农户参保意识不强。农户对政策性农业保险认识不足,加上近年来我县没有发生较大的自然灾害,对农业影响不大,造成的损失也不多,对农业灾害心存侥幸心理而不愿投保。三是农户收入普遍不高。虽然我县从财政拿出资金对保费给予一定补助,如水稻保费补助80%,其他50%,但对于一些收入不高的农户,仍认为保费过高,难以承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