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年春季向乡党委、政府,旗教育局分别打了报告,阐述了学校闲置校产的现状及建议。XX年8月、12月旗政府分别下发(XX)年94号、100号文件,文件中已将学校校田地、林地、牧场归属权,校园闲置校产的处理去向写得一清二楚。我们将两个文件复印后送到了各村领导手中,又通过致家长一封信宣传了旗政发(XX)年94号、100号文件精神。我们根据这两个文件精神,做了大量工作,但终因阻力重重,土地证,林权证根本无法办理,而闲置的校产更是无法处理掉,不尽如此,红光村校、兴安屯校、中心堡校,大窝堡村校的仅有的一点用来护校支出的土地被村里强行分了,闲置校院内的成材树被人大白天强行放走了4棵,我向乡领导报了案,请示是由乡林业站处理,还是报公安处理,乡有关领导主张由乡林业站处理,结果是不了了之。后来大小树又丢了二十几棵,水泵丢了,门被撬,玻璃被砸,尽管安排了护校人员,然一人难防多人,看着国有财产被损失,忧心如焚,百般无奈,只有向上级反映情况,向乡、旗两级人代会提出议案。乡党委、政府很重视,书记、乡长、分管教育的副乡长实地看了学校,下发了乡政发(XX)年19号文件,明确了处理闲置校舍的范围:校舍、校园的井,校园的围墙,厕所,绿化校园的花草,树木,地皮等不动产,也明确了公开拍卖后按4:6分成,即政府收回变现40%的资金,村集体收回变现60%的资金。资金使用方法是:乡政府收回40%的资金,存入教育资金专户中,为集中办学所使用,这一处理意见是乡党委政府依据上级文件精神结合我乡民情做出的决定。看来“民情”难违呀!真是只有想不到没有做不到的事情呀!我非常理解乡党委、政府的难处,现在是只要十几个民众一上访,理就多多,就应该按他们的要求去办,这也许是在建设民主与法制社会过程中的必然产物吧!然而,我仍然主张,不管是谁投入的都应按国家文件精神要求把这有限的可利用的资金充分利用起来,给农牧民分了解决不了问题。只要上下齐努力,大家都做工作,人民群众是会认可的。楼建成后,学生桌椅需要更新,黑板、讲台、窗帘都需要配置。如果逐步把全乡各校的财产都集中起来,中心校的办学条件会得到进一步改善,受益的仍然是农牧民的子女。日本战后学生每天必保吃饱三顿饭,而成年人只吃饱一顿饭。几十年后,日本的经济腾飞了,这是真正重视教育的结果。我希望,我请求大家都真心实意地关心农村教育,把基础教育办好,把真正能为老百姓长远的利益的事办好。学校是人民的学校,人民永远需要学校,更需要条件完善的学校。
三、教学楼“千呼万唤使出来,犹报琵琶伴遮面。”
农村牧区中小学进行布局调整,走集中办学之路,这是大势所趋,无可争
议。但由于我们前瞻性太早,又加上前旗迁址,XX年项目到了今年6月中旬才开工,而且由于区、盟、旗匹配资金未到位,只能按国拔的一百万元来建项目面积的1/3,即1200平方米。中国的事情,中央的决策是对的,但越到基础落实起来越难,越慢。当地也有极少数人对集中办学持反对意见。分析原因一是他们现在无孩子上学,怕他人享受到优质教育后,综合素质得到提高,从而超越他们;二是目光短浅,只看眼前利益,不顾长远利益,对知识能使人富有,能改变命运知道甚少;三是对公益事业的发展根本不关心,可以说觉悟太低,表面上支持,其实骨子里只有自己的私欲。我们的科学还不十分先进,只有公安的少数部门有测谎议,如果对成年人每月进行一次测谎,而对任一官半职的,尤其是对要害部门的领导如果每天测一次,这样,各项事业一定会发展的很快,谦政建设比现在要好得多,我们的3600平方米综合教学楼也会如期建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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