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加强信用建设,拓宽融资渠道,增强民营企业发展后劲。市场经济是信用经济,守法诚信经营,是民营经济存在的基矗要加快民营企业信用制度建设,建立健全信用缺失惩罚和警示机制、信用激励引导机制、信用保障机制,完善和强化信用监管,引导民营企业增强诚信意识,严格履行生产、经营和劳动保护等各类合同,合法经营、依法纳税,树立良好的社会形象。要在引导规范民间信用发展的基础上,畅通融资渠道,为企业进一步发展奠定资金基矗首先,充分发挥金融部门融资主渠道作用,通过政府做媒,适当下放贷款权限,改进金融服务,促进银企联姻,加大对民营企业的信贷支持力度;其次,大力激活、吸纳民间资金,把融资重点放在撬动民间资本上,多形式建立担保机构,鼓励民间资本向二三产业聚集,向特色产业和高科技产品投入;再次,积极扶持、推荐符合条件的民营企业发行债券和到国内外上市融资。
(四)优化产业结构,实施名牌战略,提升民营企业的综合实力。要按照“积极引导、相对集中、龙头带动、形成群体”的原则,围绕三大主导产业,对那些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市场前景好、潜力大的企业、产业进行重点扶持培养,积极鼓励引导大中小企业联合,以社会化生产、专业化协作的“多赢”方式,形成众星捧月之势,发挥好比较优势,促进特色企业、特色产业、特色村镇和特色市场的快速扩张,构成特色鲜明的民营经济板块和产业群,进一步优化产业结构。名牌代表了企业形象和城市形象,是企业成功的重要标志。实施名牌战略不仅关系企业的生存与发展,而且也直接影响到我市经济发展的整体水平。要加强统筹规划,建议市政府对我市每年确定的创名牌产品,纳入政府目标管理,落实责任,定好措施,抓出成效,加快创名牌步伐。对名牌要实施政策倾斜,优先保证名牌产品的生产资金、技术改造,坚决打击假冒名牌产品的违法行为。要加强对企业创名牌产品的指导,帮助企业建立健全质量管理体系,贯彻好iso9000系列标准,搞好技术创新,不断提高产品的竞争能力,克服在名牌问题上只顾眼前利益、借牌经营,忽视自己可持续发展的倾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