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警察心理健康标准
前些时候,"***心理健康网"将下面7项内容列为警察心理健康的标准,对高速交警而言同样适用,可以通过此7项内容对自身进行一个综合测评。
(一)、没有明显的心理障碍或异常。例如出现昆虫恐怖症的人往往对特定类型的昆虫表现出一种极度的恐惧,显然这是一种心理变态的反应。
(二)、正确认识自己。对自己认识不正确的情形主要有两个方面,一是对自己有过高的评价,而夸大自己的结果是经常遭受失败的;另外一个是过低的评价,结果是缺少前进的动力。
(三)、保持稳定乐观的情绪。在日常生活中要保持情绪的稳定,没有不必要的紧张和莫名的不安感,一般事情不会引起情绪上的波动,在紧急情况下能保持镇定,遇事不慌,能采取紧急措施。
(四)、保持统一的人格。警察应当在需要、动机、理想、信念、价值观等方面与外显的行为相一致。一个人如果内心和外部行为不一致,就会存在心理健康问题,甚至形成双重人格。
(五)、良好的人际关系。乐于同他人交往,并且把人际关系作为生活中一个重要的组成部份,在与他人交往过程中,能用积极的态度对待他人,尊重别人的生活习惯和人格,对他人的过错能予以容忍,采取宽容的态度。
(六)、社会化良好。警察应该对于自己所处的社会环境有比较深刻的了解和理解,掌握所在社会占据优势地位的思想观念和行为方式,无法适应社会也是心理不健康的一种表现。
(七)、自我控制能力较强。在平时能够对自己的心理品质进行良好的控制,在一般刺激作用下都能进行有效的控制,包括控制自己的情绪、面部表情、思维方式和行为举止,在危急情况下能够临危不惧,果断地做出应对。
五、保障心理健康的措施
高速交警作为不同于地方警察的特殊群体,对维护国家道路交通安全和社会稳定负有重要责任,心理健康是从事警务工作的重要条件,直接影响到警察队伍战斗力的发挥。如果他们的心理出现问题,对公民、对国家都意味着潜在的危机。危害的不仅是个人的机体健康,还包括他的工作对象,进而影响高速公路交通管理工作的正常进行,影响到政府及国家的形象。为此,保障高速交警的心理健康是十分必要的,可以采取以下的措施:
(一)、加强民警心理健康工作的组织领导,建立健全规范、科学、系统的体系以保障民警心理健康。
1、坚持以“三个代表”为指导思想,坚持“以人为本”的科学理念,以培养公安民警的健康人格为目标,展开民警心理健康普查、建立心理健康档案。设立心理咨询科,培养专、兼职心理辅导员队伍;建立公安民警心理健康网站,开通公安民警心理健康咨询热线。
2、切实把关心爱护民警工作摆在突出位置,逐步建立公安民警心理健康医疗制度,改善民警健康状况。合理安排民警工作时间,进一步认真落实民警休假、体检、轮训、抚恤等制度,防止随意调动警力从事非警力活动,尽可能减轻过度负荷,缓解民警的身心压力。同时提高民警防病意识,增加经常性的健身等活动等。
3、在保证警力充足的同时,将通过心理素质测试纳入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的统一招考中(目前此项工作已经广泛开展)。同时在警察队伍中大力加强宣传心理学常识的力度,让民警对心理问题有正确的理解和认识,增强民警的自我心理保护意识和求助观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