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
认真做好培训工作。继续加强并搞好对生产经营单位负责人进行《安全生产法》培训;搞好特种作业培训,满足经济快速发展对特种作业人员的需要。
4、开展以建筑业、危险化学品、道路交通运输、民用爆破器材和烟花爆竹、非煤矿山、人员密集场所安全等6个方面为重点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通过整治,加强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基础工作,加大对危险源监控、事故隐患整改和安全资金投入力度,有效防范事故的发生,确保全县事故总量不突破北京市下达给我县的控制指标。
5、加强安全生产经常性监督检查和管理。执法单位和行业主管部门要实施严格的监督管理,督促企业严格规定;继续加强对化学危险品生产经营单位的监管,确保我县的安全稳定。
6、深入开展联合检查和定期抽查。加强各执法部门的协调配合,结合各项工作情况的开展,定期组织联合检查活动,使我县安全生产工作在县安委会的统一领导下,形成全县上下、各有关职能部门齐抓共管安全生产工作的良好局面。
7、加大对安全生产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把加强现场监察作为重点工作来抓,高标准、不凑合、不迁就,做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按照“触动核心利益”的要求,加大处罚力度。对隐患严重的,采取果断措施,该停的停、该罚的罚。
8、深入做好调查研究工作。对县域内开展安全生产工作情况进行深入细致的调查研究,切实摸清各企业的安全生产情况,积极研究、探索和采用先进的管理方法,不断改善安全生产环境,完善安全生产监管工作。为安全生产工作的正确决策提供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