妇联组织要进一步承接政府转移的公共管理职能,填补政府里管理和公共服务中的不足,为妇女群众提供恰当有效的服务,不仅要加强妇联原有工作机制,增强妇联组织的凝聚力、影响力和组织实力,更要勇于创新、敢于实践,拓展妇联工作领域、增加公共管理抓手,切实服务于经济社会发展和妇女群众的需要。
(一)有效参与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提高妇联组织影响力。妇联参与社会公共事务管理的重点是代表妇女儿童利益,协助政府管理妇女儿童事务。只有从源头上民主参与民主监督,才能取得管理实效。一是推动制定有利于妇女儿童的保护和倾斜政策。妇联应当在开展广泛深入调查研究的基础上,就目前女性在就业、劳动保护、城市拆迁和农村征地权益受损、家庭暴力以及在家庭中财产权利的受侵害等问题方面,提出相应的解决思路与实施方案,并通过向党委政府提供调研内参,向人大政协提出议案、建议等方式并努力促进人大、政府制定、修改相关的法律法规和政策,以切实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二是推动妇女参与民主管理。要通过与组织部门联合培养选拔女干部,努力提高女性在各级领导岗位上和在各级人大、政协中的数量和比例,以使更多的优秀女性进入决策参与层面,从源头上代表和维护妇女权益。同时鼓励和帮助妇女依法直接行使民主权利,引导妇女自身参与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
(二)建立项目化运作机制,参与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伴随着经济结构的调整和社会的转型,妇女问题更为复杂多样,妇联传统的以活动为主的工作方式收效甚微,应当建立科学的工作运作机制,落实资金、落实人员,严密部署,以保障工作有效、顺利地运转。一是要建立项目承接机制。把握市场需求,协调社会资源,通过政府委托和自主开发等形式,积极主动承接政府授权的一些如下岗女工培训项目、职业技能免费培训项目、文明礼仪培训项目等社会公共管理和服务的项目,打造形成一批为妇女儿童服务的公共产品。二是要完善项目合作机制。妇联是群团组织,资源有限,如何突破这一“瓶颈”,最大限度地拉长工作“短腿”,要以开放性工作思路,更大力度地协调、整合各方资源解决这一难题。对于政府委托的项目,妇联组织可以单独组织实施,也可以与其他社团和科研机构、企事业单位联合组织实施,吸纳不同知识结构、不同经历阅历、不同需求视角的志愿者融入到妇女发展项目的实施和研究中,发挥各自优势,建立互惠、双赢的合作模式。三是规范化项目运作。项目化管理的目的,不仅仅是向政府争取资金,更重要的是用科学的方法提高服务供给效率,改善服务质量。但目前我们的项目管理水平不高,许多项目名为项目却缺少科学的管理、评估方法,目标不明确导致效果不明显。因此邀请专业人士参与,广泛吸取先进经验,建立一套规范的、标准化的项目管理程序势在必行,从目标到产出,从规划到实施,从监督到评估,都有清晰的标准和规范。
(三)建立覆盖广泛的组织网络,提高参与公共服务的有效性和参与度。一是应与各类妇女组织加强联系。妇联应在现有的纵向组织体系基础之上,与各类自下而上的妇女组织横向构建合作型组织网络,形成以妇联为核心的,与其他各类妇女组织平等互助的合作型的组织网络体系,要大力发展壮大外围组织如各种行业协会、妇女志愿者队伍等,充分发挥各类社会组织和专业人员、志愿者的作用,努力发展成为妇女工作的有效力量。二是大力发展经济实体.应当引导社会力量发展为妇女儿童服务的教育、宣传、活动、服务型经济实体,使每个经济实体通过自主设计服务项目,积极争取政府授权,降低政府管理社会的成本。建立经济实体可以先依托妇女儿童活动中心,利用活动中心多年来服务妇女儿童的成熟经验,增加市场化工作内容,培育一批运营效果和社会效果良好的经济实体,循序渐进的扩大实体的规模和数量,逐步规范为现代企业制度管理的经济实体。并借以推动妇女儿童活动中心经营性项目和公益性项目的分离,使公益的归公益,经营的归经营,提高各项工作的效率和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