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营造了一方和谐老龄的社会氛围
一是围绕尊老、爱老、助老社会氛围的营造,利用重阳节等节日平台,积极开展宣传教育活动,引导全社会关心、关注、关爱老年人的生活。二是围绕老年人实现自身发展的需求,成立了10所老年大学和134所老年学校,建设了一批健身活动场所,购置了适合老年人的活动器材,此外还积极支持离退休教师协会等社团的发展,为老年人发挥余热提供载体和平台。三是围绕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的贯彻执行,依托区法院等司法部门,成立了老年人权益保障合议庭等工作机构,为老年人依法解决纠纷、维护自身权益提供便利。
二、存在的困难和不足
近年来,在区委的重视下,在区政府及有关职能部门的努力下,全区的老龄工作取了良好的成绩,得到了普遍的认可。但是,随着老龄化程度的不断提高,各种各样的老龄问题也日益凸显出来,给老龄工作的进一步开展增加了难度。目前来看,我区的老龄工作与新时期的要求相比,仍然存在一些薄弱环节。
一是全社会为老服务的意识仍需强化。社会各界对老龄事业的关注度还不够高,对老龄工作所面临的严峻形势认识得还不够深入,为老服务的举措有待进一步夯实。
二是对老龄工作的扶持力度还需加大。在政策制定上,缺乏支持民办养老机构发展的激励扶持政策;在考核机制上,老龄工作尚未纳入“四项建设”考核基本内容,基层的重视程度还不够高;在经费落实上,现有老龄工作经费和活动经费与纲要中确定的标准存在一定差距,居家养老服务经费的投入也比较低,在一定程度上制约了老龄工作的开展。
三是老龄工作的队伍建设尚待加强。虽然基层都设立了老龄工作机构,但是缺乏专职的老龄干部。从事老龄工作的干部往往身兼数职而且变动频繁,导致基层老龄工作缺乏稳定性和连续性。
三、几点建议
做好老龄工作是建设更高水平小康社会、构建和谐江宁的需要。当前,我区正处在应对人口老龄化的重要时期,老龄事业的发展面临着前所未有的机遇与挑战。因此,必须从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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革、发展、稳定大局出发,紧紧抓住全国老龄工作先进单位和老龄工作示范点创建活动的契机,将我区的老龄工作不断推向前进。
一、加强宣传引导,进一步扩大老龄工作影响力
积极利用报纸、杂志、电视、广播等媒体平台对老龄工作进行宣传,并在内容上更加突出重点。要围绕老年人合法权益的保障,通过开展普法教育等形式,加大对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等法律法规、相关政策以及孝亲敬老典型人物、先进事迹的宣传力度,促使社会各界重视、关心、支持老龄工作,为老龄事业的进一步发展营造良好的环境。
二、注重分工协作,进一步凝聚老龄工作合力
在老年人生活保障方面,要加强对特困老人的救助,做好城乡居民养老金等老年人生活补助的发放工作,尽快出台70周岁以上老年人免费乘坐区内公共交通方案;在老年人医疗保障方面,要加强对老年人的医疗服务和救助,全面建立老年人健康档案,突出解决好农村老年人就医难的问题;在老年人权益保障方面,要继续巩固老年人权益保障庭的作用,处理好涉老案件,加大对贫困老人的救助力度,放宽法律援助条件,提高覆盖面。
三、坚持双管齐下,进一步强化养老服务体系建设
一方面,要继续完善居家养老服务。探索符合我区实际的托老所、日间照料室建设模式,完善社区养老功能;推广“安康通”紧急呼叫援助系统等服务设施,保障居家养老安全;鼓励社会力量兴办以老年人为对象的生活照顾、家政服务等业务,营造良好生活环境。另一方面,要继续优化机构养老服务。加快推进五保敬老设施规模化发展,提高全区五保供养水平;积极支持民办养老机构的发展,实行政策倾斜和重点扶持,提高入住率;切实加强对有关工作人员的教育培训,强化服务技能,提高服务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