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对全区公共交通事业发展的几点建议
1、加快城市公共交通规划的编制,确立城市公交优先发展地位。近年来,我区城镇规模不断扩大,城乡一体化进程不断加快,构筑功能完备的公交网络,提供高效、便捷的公交服务体系,已成为当前和今后群众的迫切要求。有关部门应加快编制《xx区公共交通发展规划纲要》。在编制和调整城市总体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基础设施规划时,要充分考虑城市公共交通发展的需要,发挥规划的先导作用,促进全区公共交通系统的协调发展。确立优先发展城市公共交通的目标,确保城市公共交通在城市交通中的主体地位。通过科学规划和建设,提高线网密度和站点覆盖率,优化营运结构,形成干支协调、结构合理、高效快捷并与城市规模、人口和经济发展相适应的公共交通系统,为群众提供安全可靠、方便周到、经济舒适的公共交通服务。同时,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使城市公交事业与群众公交素质同步发展,着力打造xx“文明公交”品牌。
2、以公交企业集约化经营带动公共交通线路的优化。公共交通最终的服务对象是公交乘客,在优化公交线路方面,应确定公交最优线路模型的优化目标和约束条件。鼓励公交企业进行集约化经营,有利于解决市场资源布局分散问题,实现业内资源优化配置和集约经营,而且还可为政府扶持公交行业发展、监管公交行业服务提供固定、明确的途径和载体。通过规划和政策引导,以公司制的经营主体取代承包、租赁经营,建立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公交客运市场经营秩序。通过集约化改造经营,对山区客运线路和近郊客运线路进行科学合理的优化改造,实现公共交通线路的优化。
3、加大政府财政支持力度,建立规范的公共交通补贴补偿制度。逐步落实财政支持和补偿机制。制定可行的优惠政策,减轻公交企业的税费负担,弥补城市公交建设与发展资金缺乏的问题;建立规范的财政补偿机制,对国有公交企业因价格因素造成的政策性亏损予以补贴,对因公交企业承担社会公益性和完成政府指令性任务所需要的资金给予财政补贴。另外,政府应逐步加大对公共交通站场、车辆等基础设施的投入,确保城市公交的建设与发展;将城市公共交通的发展纳入公共财政体系,在资金上统筹安排,重点扶持;在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的资金当中,抽出部分资金,用于城市公共客运交通规划确定项目的建设及车辆、设备的更新,使公交事业发展有稳定的资金来源。
4、加强公交发展水平的考核与评价,全面提高公交服务水平。公共交通行政主管部门要进一步加强对公共交通企业经营和服务质量的监管,规范经营行为,依法查处非法营运、妨碍公共交通正常运行、危害公共交通安全等行为;要制定科学规范的考核评价机制,逐步建立推行等级服务评定制度,开展文明线路创建活动,加强行业自律,促进企业不断提高自身素质。公共交通企业要科学调度车辆和编制运行图,加大行车密度,缩短乘客等候时间;要加快车辆更新步伐,积极选用安全、舒适、节能、环保的车辆,淘汰环境污染严重、技术条件差的车辆;要加强对公共交通站场、车辆、设施装备的维护保养,为群众创造良好的乘车和候车环境;加大对公交驾乘人员的培训,制定技术和服务评定标准,将驾乘人员的工资收入与服务质量、服务效能直接挂钩,提高公交一线驾乘人员改善服务、提高质量的自觉性与积极性,为提升我区公交服务和社会满意度注入生机和活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