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影响适龄劳动女性失业的因素
1、年龄因素。从城区失业女性看,年龄大多在40岁左右,38岁—49岁这个年龄阶段的女性失业率最高,大约占女性失业总人口的60%。原因是:处于这个年龄阶段的女性以前在企业工作,有份较舒适的工种,突然之间要改变工种,思想上转不过来且由于年龄偏大和文化基础较差,对工业化所需的知识、技能接受力差,所以,她们无法在第二产业中找到适合于她们的工作,只有选择在家做家务。
2、文化素质因素。高中以下文化程度的女性是构成失业女性的主体。37岁及其以上年龄阶段的失业女性中,具有大专以上学历的仅占1.6%,具有高中或中专学历的占34.8%,具有初中以下学历的失业女性占63.6%。在30岁及以下的失业女性中,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的占9.8%,37.4%的人具有高中或中专学历,52.8%的人为初中及以下学历。文化程度偏低是构成女性失业的重要原因。此外,女性不自觉学习,不注重后续教育,不自觉主动地参加各种岗位技能培训是造成女性持续失业的主导因素。
3、女性自身角色冲突的因素。现代社会的女性因女性解放而走出家庭参与社会活动,扮演着社会和家庭的双重角色,承担家庭和社会双重责任。女性在获得一定的社会地位和经济独立的同时,也饱受了双重角色冲突之苦,尤其是已婚职业妇女在精力、时间、情感、体力等方面不堪重负,很多职业女性在面临事业和家庭矛盾时,往往难以抉择。调查显示,全社会由女性为主承担家务劳动的格局仍未改变。有85%以上的家庭做饭、洗碗、洗衣、打扫卫生等日常家务劳动主要由妻子承担。女性承担了81%的洗衣服,74%的整理房间和照料孩子,66%的购物、买菜、做饭等。女性平均每天用于家务劳动的时间达4.01小时,比男性多2.7小时。由此可见,它直接影响了女性的职业表现,同时也直接影响妇女的就业动机而导致失业。
4、就业取向及就业观念因素。在失业女性中,有一部分人,无论是文化程度高一点的,还是文化程度相对较低的,对就业取向和就业观念都有所偏见。他们中的一部分人总认为,只有在企业、机关、学校工作才是唯一理想的选择,总想着,找工作就是找政府工作才保险,才稳妥,一心想吃“皇粮”的就业观念过于陈旧,过于保守。在我们对各社区“想工作而找不到工作”的失业女性的问卷调查中显示:90%以上的失业女性表示想到政府机关工作,哪怕是从事清洁工之类的工作都十分乐意。就业观念的陈旧、保守导致就业取向、就业途径的单一,造成部分女性就业面窄而找不到工作。
5、怕苦怕累的思想意识因素。通过调查了解,在失业女性中,部分适龄劳动女性因怕苦、怕累、怕脏、怕工作时间长而不想工作的还大有人在。比如,秀峰社区在82个失业适龄劳动女性中就有12人不想做任何工作,双胜社区在68个失业女性中5人不想工作,新华社区在121个失业女性中有72人不想工作,双碧社区在13个失业女性中有3人不想工作;民主村在217个失业女性中有32人不想工作。据统计,适龄劳动女性由于这个因素而不想工作的人数大约占失业女性总人数的25.8%左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