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税库银横向联网系统是运用现代信息网络技术,建立财政、税务、国库和各商业银行间业务往来的网络联系,通过电子信息网络实现税款征缴、入库、退库、更正、对账等税收业务,进一步加快税款的入库速度,解决税款缴库工作效率不高、纳税人缴税不方便、税款入库过程透明度不高、事前事中缺乏控制和税款滞压等问题,并逐步实现税款申报、缴纳、划解、入库和对账业务的电子化,简化业务操作流程、方便纳税人缴税、降低征税成本、减轻地税机关工作量,实现税款征收信息在财政部门、税务机关和国库间的共享,推行财税库银横向联网工作意义深远。现就市目前正在运行的财税库银横向联网工作谈谈个人看法和建议。
一、财税库银横向联网工作现状
(一)纳税人缴税效率显著提高。实施财税库银横向联网申报缴税方式,纳税人一次性签订《委托银行扣缴税款协议书》,确定一个银行账户作为缴税账户,今后所有税款均可通过该银行账户扣缴且不收取任何费用,纳税人可以轻松快捷地完成整个申报缴税过程。以前纳税人申报缴纳几个税种税款,就得开几份缴款书,每份缴款书六张,每张缴款书上均需加盖财务印鉴和法人印章,一次缴税就需盖三四十个印章,财务人员工作量繁重,且纸质票据消耗量居高不下。实行横向联网缴税以后,由一票一税变为一票多税且不用加盖印章。在此基础上还可进一步实现网上申报,纳税人足不出户即可缴纳税款,纳税人缴税效率显著提高。
(二)征税成本大幅降低。财税库银联网不仅方便了纳税人缴税,也大幅降低了税务系统的征税成本。在以往申报模式下,仅城北局每月使用税收通用缴款书约8000余份,实施横向联网申报后,每月使用的缴款书下降到了4000余份,降幅达50%以上,以每份缴款书成本0.50元计算,每月节约征税成本XX元左右,一年可节约费用3万余元。如全省所有纳税人都实现联网申报,税务机关征税成本将大幅降低。
(三)税款入库时间明显缩短。财税库银联网成功后,税款入库更为及时迅速。纳税人确保缴税账户有足够资金,并在完成申报同时确认缴税,系统自动办理缴税业务并将税款缴入人行国库。横向联网系统减少了税款入库环节,从根本上改变了传统税票传递方式,加快了税款入库速度。联网前一笔税款从纳税人申报到入库需3天至5天,有些农村和边远山区的甚至需要10天至15天,联网后一笔税款从纳税人申报到入库仅需半天,比过去缩短2至4天,实现了电子缴税在纳税人、税务部门、银行、国库之间的高效运行,成功搭建起了完税“高速路”。
二、财税库银横向联网工作存在的问题
在市全面推行应用财税库银横向联网工作中,发现在实际工作操作中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并严重制约着财税库银横向联网建设工作的全面推广和应用。
(一)征纳双方观念转变不到位,宣传力度仍需加强。从税务部门看,过去长期实行税收专管员上门收税的传统税收征缴方式。随着征管模式的改变,现在强调办税大厅功能的发挥,逐步实现了纳税人自行申报纳税。今后趋势是由集中再次走向分散,淡化办税大厅功能,纳税人只要依托财税库银横向网络即可申报缴税。对于此种发展趋势,部分税务工作人员尚未转变观念,对推行此项工作积极性不够,产生畏难消极情绪;有的税务人员对地方税务信息管理系统具体操作应用知识掌握不够熟练,无法适应新的管理要求;少数税收管理员认为申报征收工作是办税大厅人员的工作,与己无关,认为推行财税库银横向联网工作增加了额外负担,导致出现推诿扯皮现象。从纳税人方面看,对财税库银横向联网认识程度不高,推广难度增加,加之部分纳税人硬件设施和财务管理基础配置不到位,企业会计业务还停留在传统手工操作层面,无法适应财税库银联网横向联网要求;有的因为客观条件暂时不具备,不愿配合税务部门推行此项工作;有的认为通过基本账户(或是一般账户)缴税没有纸质凭据,不如直接前往地税机关缴税取得完税凭证踏实,在推广应用中存在抵触情绪;而习惯于用一税一票税收通用缴款书存根联作为会计核算凭证的企业纳税人,对开户行根据电子缴款书填制的《电子缴税付款凭证》作为缴纳税款的会计核算凭证的合法有效性存在顾虑。另外,有的税务管理员盲目追求三方协议签订率,强制纳税人签订,忽视了广泛深入的宣传讲解,造成部分纳税人虽然签订了协议,担心税务机关多扣税款(有欠税的企业更为担心),更担心账户资金信息泄露为税务部门提供证据,导致已签订三方协议的纳税人心存不安,没有签订的极力回避或拒签,给推广横向联网工作造成相当大的难度。
(二)地税信息管理系统对接不配套,推广工作受阻。主要表现在:一是目前正在使用的征管系统属于省局自主研发的管理软件,尚未开通网上申报,未能发挥财税库银联网的强大功能,致使纳税人申报成本并未减少,办税大厅申报期压力也未减轻,网上申报征收进度受限。二是电子扣税目前只适用于正常企业每月的正常申报征收入库,而对有多种经营形式需要即时开具发票的纳税人却不适用,导致电子扣税与发票开具分离,部分纳税人仍要前往办税大厅开具缴款书完税后才能换开所需发票。部分企业仍然习惯开票缴税,大量税款游离于电子扣税体系之外。三是现存不少企业系家庭作坊式经营模式,是个体户为方便生产经营注册的公司,账务不健全,会计水平较低,此类企业暂不具备联网条件。四是征管系统中登记的纳税户不少为“空壳公司”,并无实际经营内容,无法开展电子扣税,导致纳税户签订税库银三方协议率偏低,影响基层工作积极性。五是区县范围内的金融、电信、保险等纳税户均为报账制单位,无独立账户,企业缴纳税款只有一个统一账户,不符合签订三方协议要求。六是财税库银联网系统现有金融机构尚无法全部满足推行需要,目前只有工行、建行、中行、农行、农信社、银行、邮政储蓄银行等七家银行可以办理电子扣税,而在农发行等其他金融机构开设账户的企业无法实施此项工作,财税库银联网工作推广严重受阻。
(三)基础数据采集录入不够准确,造成划转困难。税务分局与企业及商业银行签订三方协议时,如基础数据信息采集不准确,填写不规范,则直接导致录入三方协议后银行验证不予通过,造成电子扣税系统无法正常划转税款。特别是个别税务管理员工作不够细致,对企业的税务登记、基本情况、税种鉴定等基础申报资料审核把关不严,资料的准确性和完整性得不到保证,使纳税人感受不到财税库银联网的高效、实用、方便、快捷,并对联网工作产生反感情绪。
(四)与农村信用联合社的验证工作不够通畅,协调工作仍需加强。从财税库银横向联网工作测试到全面推广应用的统计情况看,地税系统所有在农村信用社联合社开户的纳税人签订的三方协议均因待银行接口端超时而未验证通过。说明税务机关与农村信用联合社的协调沟通还不到位,加强部门协作仍是今后一项重要工作内容。
(五)电子扣税网络系统运行不够完善,对账划款运行不稳定。目前使用的电子扣税系统由于运行时间不长,在网络连接上还不够稳定,网络中断或者网络拥塞时,税款划转指令传至银行系统并通过电子缴库已划转税款,但不能及时将开票信息反馈至税务机关征管数据库,造成企业重复申报缴纳。同时,网络不稳定也造成税务机关不能每天下载国库上传的入库资料,电子对账工作无法正常进行。个别企业三方协议验证均显示为通过的正常状态,但在申报期实际划转税款时却出现预算分配比例与国库不一致,共享参数表中无此预算科目或辅助标志错误、账户不存在、协议错误、协议不存在、账户名不符等等提示,给基层地税部门正常征收工作造成困难。
(六)各种代征规费尚不能使用财税库银横向联网,系统功能需增强。目前地税机关代征的规费种类繁多,专用票据形式不一,名目繁多的各类票据给缴费人申报带来很多不便。部分纳税人或缴费人提出在征收各类规费时使用电子扣税系统也可为缴费人节省时间和节约成本。另外,地税系统代开货运发票的代征点较多,使用“公路货物运输代开票系统”并结合税款征缴系统代扣代收税款,但原有税款征收系统和《地方税务信息管理系统》端口没有对接,数据的取得和录入全部依靠金库反馈的缴款书逐笔进行二次手工开具并做人工销号处理,计财部门工作量繁重。财税库银横行联网没有切实发挥作用,系统功能需要进一步增强和完善。
三、财税库银横向联网工作今后设想和建议
一是加大宣传力度。建议就征纳双方观念转变不够到位的实际情况,借鉴城西区地税局试点测试工作中取得的经验,在逐步完善各种流程的基础上,从横向联网测试工作启动时就采取多种方式宣传,将横向联网的重要性、必要性及基本业务流程、签订《横向联网缴税三方协议书》流程等知识印制《财税库银横向联网宣传手册》,面向纳税人免费发放。组织多期财税库银横向联网业务培训班,以财税库银应用系统模块及基本操作和系统常见问题的解决方法为主要内容,重点讲解纳税人申报缴税、清缴欠税、预缴税款等不同类型业务的实际操作,确保短时间内将财税库银横向联网工作广泛深入的宣传到所有企业。为全面铺开财税库银横向联网工作打下坚实基础。
二是及时解决存在问题。建议因事制宜、灵活解决现行地方税务信息管理系统对接“不够配套”的问题。对个别纳税户需要即时开具发票而又不能正常使用电子扣税程序的,先用电子扣税程序扣缴税款并采用集中补票程序换开发票;对家庭作坊式企业,原则上签订三方协议,要求企业尽快聘请高素质会计,健全账务,规范管理;经税务机关严格审核,此次财税库银联网工作中发现的“空壳公司”自动申请注销数量较多,规范了户籍管理;对区县范围内的金融、电信、保险等无独立账户的纳税户暂时没有签订三方协议,待全市统一口径后集中处理。
三是加大奖惩力度,提高税收管理员素质。建议就三方协议基础数据采集录入“不够准确”的问题,加强财税库银横向联网宣传力度,进一步强调基础信息数据准确性的重要性;向税务分局发放三方协议书的同时,对每一名税务管理员进行系统培训,重点强调协议书中必填项目的准确性,考核到人,责任到户,奖惩挂钩,提高基层税收管理员的工作责任心,从源头上提高基础数据的准确率和完整率。
四是建议各区、县地税局采用税务管理员负责制,即谁的管户谁负责的原则,限定时间,从协议的签订、审核、验证方面入手,实行税务管理员“一条龙”服务,加强与企业、开户行的沟通协调,将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确实无法解决及沟通难度太大的问题移交计财部门统一解决。机关处科室全力配合税务分局做好财税库银横向联网后勤保障和培训工作。
五是加强宣传,优化服务。推行财税库银横向联网是税收缴库方式科学化发展的必然趋势,也是一项纳税人、税务机关、国家三方共赢的征缴方式。针对纳税人疑虑的《电子缴税付款凭证》是否为唯一合法有效会计核算凭证的问题,建议税务机关加大宣传力度,深入基层细致解释,从根本上消除企业顾虑,并根据纳税人要求在办税大厅电子申报阶段逐户开具《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电子转账专用完税证》,以复印件作为《电子缴税付款凭证》的附件,但此单据不作为会计核算凭证。
六是由于大部分农林牧副渔业纳税人在农发行开立账户,而农发行尚未参与到财税库银横向联网工作中,加之第一产业的特殊性,建议此类企业暂不签订三方协议,待系统完善后再行处理。
七是强化基础信息管理。财税库银横向联网推广应用后,及时注销空壳企业、失踪户,补充和完善登记不实户资料,提高正常户的申报缴库质量,杜绝正常户不申报、少申报、迟申报现象。同时加强纳税户的基础信息管理,健全纳税户信息资料管理制度。
八是完善财税库银横向联网系统功能。对比全国其他地区财税库银横向联网工作开展情况,我市在网上申报、不同类型业务多种应用方面、个体工商业户批量扣税等方面还存在一定差距,线路不畅、网络掉线、登录超时、服务器无响应等问题必须尽快解决,系统相关功能还需不断开发和完善。今后工作中仍需加大硬件设施投入力度,尽快将农发行等尚未纳入财税库银横向联网系统的各类银行纳入系统,扩大网络应用范围,最大限度地方便农村纳税人。并及时与新办企业签订三方协议书,完善财税库银横向联网长效机制。
九是逐步规范各类规费代征工作,统一各类票据,在系统支持、委托单位相互衔接的基础上拓展电子扣税(费)范围,从源头上切实减轻纳税人负担,降低征收成本,减轻税务机关工作量。
十是做好多方沟通与协调。针对目前税务机关和农村信用社联合社验证工作不够通畅的问题,建议区县地税局积极和农村信用联社沟通协调,尽快找到问题症结所在,及时解决农村信用社端口未衔接的问题,为畅通电子扣税扫清障碍,促进税库银联网工作顺利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