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调研报告范文4篇

时间:2023-07-07 05:41:46 作者:会员上传

  寒假期间,我在网上调看了大量关于新农村合作医疗保险的资料。了解到我国近几年来关于农民保障制度所做的一些成就我决定利用寒假对我农村合作医疗的现状进行简单调查。我简单做了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群众调查问卷,查阅了关于新农合的知识,分析了农民对医疗保障的主要看法。总体了解如下:

  一、关于新型农村合作医疗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简称“新农合”,是指由政府组织、引导、支持,农民自愿参加,个人,集体和政府多方筹资,以大病统筹为主的农民医疗互助共济制度。采取个人缴费、集体扶持和政府资助的方式筹集资金。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是由我国农民自己创造的互助共济的医疗保障制度,在保障农民获得基本卫生服务、缓解农民因病致贫和因病返贫方面发挥了重要的作用。它为世界各国,特别是发展中国家所普遍存在的问题提供了一个范本,不仅在国内受到农民群众的欢迎,而且在国际上得到好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从XX年起在全国部分县(市)试点,预计到XX年逐步实现基本覆盖全国农村居民。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及省政府关于建立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实施意见有关精神,农民大病统筹工作改称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实行个人缴费、集体扶持和政府资助相结合的筹资机制,筹资标准不能低于30元/人,其中县财政补助10元,乡镇财政补助5元,农民筹资15元。归纳起来是筹资提高,政府补助多,农民受益面大,为患大病的农民建立了保障,最高给付额达到XX0元。

  二、建设新农合的意义

  经过二十多年的改革开放,中国农村发生了巨大的变化,经济有了长足的发展,然而,经济的发展并没有给农民在看病问题上带来太多的实惠。我国人口占世界的22%,但医疗卫生资源仅占世界的2%。就这仅有的2%的医疗资源,其80%都集中在城市。从1998年到XX年农民人均收入年均增长2.48%,但医疗卫生支出年均增长11.48%,后者的增长竟然是前者的近五倍。据有关媒体报道,至今中国农村有一半的农民因经济原因看不起病。在广东那样的经济发达地区,也有40.08%的群众有病未就诊,23.35%的群众应住院而不能住院。另外,我国社会保障的覆盖面还很窄,不足以解决农民的“后顾之忧”。在广大的农村,社会保障体系基本上处于“空白地带”。疾病,像一把利剑挂在农民兄弟的头上,“看病难、看病贵”是目前中国农村比较普遍的现象。“xx”时期,我国经济社会转型过程将进一步加剧,要使这一转型能够平稳推进,整个社会需要构建严密而可靠的安全网。因此,农民的医疗卫生问题已经远远超出了问题本身,解决农民的看病难,不仅仅是尊重农民起码的生存权的问题,更是建设公平、公正的和谐社会的必然要求。如何解决农民的看病难?回顾历史,我们曾经解决过这一问题,而且是在非常困难的条件下。1993年世界银行年度发展报告《投资与健康》指出:“直到最近,(中国)一直是低收入国家的一个重要的例外……到上世纪70年代末期,医疗保险几乎覆盖了所有城市人口和85%的农村人口,这是低收入发展中国家举世无双的成就。”上个世纪80年代初期,农村人口还占全国人口80%,但我国人均预期寿命从新中国成立初期的36岁提高到了68岁。专家们承认,这种健康业绩的基础,是在“将医疗卫生工作的重点放到农村去”的资源配置大格局中,辅之县乡村三级公共卫生和医疗服务网络、遍布每个农村社区的土生土长的“赤脚医生”队伍和合作医疗制度的“三大法宝”。因此,加强农村卫生工作,发展农村合作医疗,是新时期建设新农村题中应有之意,是非常必要的。

  三、 历史弊端

  由于受经济条件的制约,在农村,“小病挨、大病拖、重病才往医院抬”的情况司空见惯,目前因因病致困返贫现象严重,农村需住院而未住者达到41%;西部因病致贫者达300—500万。农村的贫困户中70%是因病导致的。自1985年以来,虽然农村居民收入也在不断增长,但增长幅度明显小于城镇居民。剔除物价因素,1985—1993年农村居民收入年均实际增长3.1%,而同期城镇居民收入年均实际增长4.5%,国内生产总值年增长速度为9%。1988年以后,农村居民实际收入增长基本处于停滞状态,1989—1993年农村居民收入年均实际增长仅为1.4%。但与此同时,农民医疗支出大幅上升。以安徽省为例,XX年前三季,农村人均医疗支出42.82元,与上年同期37.69元相比,上升了13.6%;其中医疗卫生保健人均支出19元,已接近上年人均全年支出20.2元。1990年人均全年压疗支出14.41元,1998年历史最高为52.11元,1999年为51.65元,XX年间增长了2.52倍,而XX年间农民纯收入增长也仅是2.52倍。而且在全国的保障制度中,农民被排挤在保障体系之外。农村社会保障始终处于我国社会保障体系的边缘,有相当部分社会保障的内容将整个农村人口排挤在保障体系以外。我国农村的经济发展水平仍然非常低下,多数农村居民收入水平偏低,承受能力弱,相对于城镇社会保险改革进度而言,农村社会保险仅局限于部分富裕地区试点阶段,家庭保障仍是农村社会保障的主体。以医疗保险为例,我国当前进行的医疗保险改革不同于发达国家,最大的原因就在于它不是全民医保,而只是城镇职工的医疗保险改革,目前是解决公费医疗负担过重问题,保障基本医疗服务。而农村合作医疗制度虽然曾在农村被广泛实践过,但几经周折,最终由于各种原因而解体。

  四、实施中的一些问题

  1、社会满意度低

  社会保险中最基本最重要的一点就在于,它强调的不是个人成本收益的平等,而是保险金的社会满意度。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作为一种社会保险,受益的农民和政府补助资金来源的纳税人的满意度对其成功与否具有举足轻重的作用。而调查中发现一些农民不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主要是基于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保障水平低,农民了解不深,怕政策有变,认为是把自己的保险金拿去补偿别人了等的考虑。而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农民不满主要是因为保障水平低,参加和理赔程序繁琐等。此外政策不公等导致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社会满意度低。

  2、 保障水平低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是以大病统筹兼顾小病理赔为主的农民医疗互助共济制度。这个定义显示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是救助农民的疾病医疗费用的而门诊、跌打损伤等不在该保险范围内,这项规定使得农民实际受益没有预想的那么大。

  3、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宣传不到位

  现有的宣传多集中在介绍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给农民带来的表面好处上,没有树立起农民的风险意识,也没有体现出重点,没有对那些不参加的农民进行调查,使得宣传大多停留在形式上。许多农民并不真正了解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意义,他们仅从自己短期得失的角度考虑,由于自己身体好,生病住院的概率低,没有必要花那个冤枉钱。还有一些农民认为它跟以前的义务教育保证金一样,最后被政府骗走了,认为是把自己的保险金拿去补偿别人了。宣传也没有把具体的理赔标准发给农民,使得他们在理赔时,看到那么多药费不能理赔一些农民有被欺骗上当的感觉。

  4、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登记、理赔程序过于繁琐

  首先,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登记程序繁琐。其次农村合作医疗的理赔程序也很繁琐。城镇居民的医保都是可以拿来抵押一部分医药费的,可以直接在卡上交医疗费的,事后再来结算。国外的医疗保险更是让医院、医生与保险公司而不是患者发生直接的利益关系。而有些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是要农民先垫付,这样如果一些农民借不到钱还是看不起病,然后持着有关手续到合作医疗报帐中心申报,最后又要去信用社领钱。有的村庄离报帐中心和信用社很远,来回的车费都比较贵。繁琐的登记、理赔程序增加了农民许多不毕业的麻烦,降低了农民的满意度。

  以上都是我在大量阅读了相关资料后,结合工作中和调查中了解的一些实际问题。对此次全国性的医疗保障制度的一些看法。在此次的暑期实践中工作的同时我也深深的被打动着,我国对三农的重视。近几年来国家一步步的免除了农业税,学费,还有现在进行中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等一系列惠民政策。听卫生室的护士说现在好多种疫苗也是免费为儿童接种的。顺便提议一下,我在工作中发现的一个弊端:医生拿过来让我录入电脑的纸质联单都是很复杂的多张联单。我觉得既然已经录入电脑保存就不需要浪费大量的纸张来开四联单了,一张存单就可以了。对此医生也甚感烦琐,毕竟在惠民的同时我们也要注意环保。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实施情况的调研报告

  根据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关于开展省市县人大代表专题调研活动的通知》,我于今年8月初对我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实施情况进行了专题调研。此次调研活动,我分别走访了金城镇及其周边的部分“新农合”定点医疗机构,实地查看了“新农合”开展的情况,并采用问卷调查的形式,对随机选择的100名农民患者进行了相关问题的调查。现将调查结果报告如下:

  一、发展态势良好

  1、我县今年参合情况良好。过去两年,农民参保得到了真正的实惠,信任度增加,农民“参合”积极性大大提高,XX年共有87.6万参合农民,参合率为93.06%。上半年本级筹集资金876万元,补偿“参合”农民41.1万人次,医药费2480万元。

  2、我县“新农合”管理进一步规范。今年我县出台的《新农合实施细则》可行性较强,实行了“日均费用、例均费用、病床使用率”三项指标控制,并规范了医疗行为,各定点医疗机构均实现了病人相关信息联网及网上审核报帐,不但提高了报帐效率,更体现了《新农合实施细则》中所包涵的公平、公正、高透明度的原则。

  3、农民的健康意识明显增强。过去因为地方偏远,有病没时间看,以及生病没钱治而放弃治疗等死的现象在农民中屡见不鲜,现在“新农合”的实施让许多留守的农民能就近看病、看得起病了,而补偿金在治疗结束就可以直接在当地兑现。3年为一周期的优惠常规健康体检,已于今年8月全面实施,这为疾病的防治打下了坚实的基础。因此“新农合”的实施让农民一方面打消了顾虑,另一方面开始重视自己的健康需求。

  4、促进了“新农合”定点医疗机构的自身建设。随着近几年“新农合”的开展,各相关医疗机构为适应“新农合”的发展,无论从“硬件”还是“软件”都不断在努力提升和完善,这已逐步形成了医患双赢的良性循环。

  二、存在的问题

  1、“新农合”相关政策宣传力度不够,根据“新农合”相关问题的问卷调查结果分析:14%的农民对参保的基本条件和怎样参保不了解,12%的参保人对报帐程序不了解,32%的参保人对报销范围不了解,29%的参保人对报销的起付费及比例不了解,17%的参保人所持《新农合证》上的个人信息与《户口簿》上不相符,这些不但影响了农民的参保积极性,也给医患双方带来许多不必要的麻烦和误解。

  2、部分乡卫生院医疗条件依然落后,部分偏远乡卫生院因为落后的工作条件和较差的待遇,依然是老的想走,新的不愿来,许多日常工作是一人承担多项事务,医疗水平的发展更无从谈起。

  3、为利益驱动,个别卫生院假挂床住院以及按病人门诊经费标准乱开药的情况依然存在。

  4、由于进城务工人员较多,留守人员稀少,大部分文化层次较低,这给“新农合”工作的开展造成了很大的困难。

  三、几点建议

  1、进一步加大“新农合”相关政策的宣传力度,让老百姓明白参保,安心治疗,关爱健康。

  2、严格规范工作流程,公开报销项目、比例,简化报帐程序,加强“新农合”资金管理的监督工作。

  3、《新农合证》的办理要严格查对并实行机打,防差错,以免给参保人造成不必要的麻烦。

  4、进一步加大投入,改善偏远乡镇卫生院的医疗条件及医务人员的待遇,有针对性地为偏远卫生院培养适用人才。

关于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的调研报告

  党的xx大报告强调:“健康是人全面发展的基础,关系千家万户幸福。”在广阔的中国大地上百分之八十是农民,农民的健康状况是很值得关注的。建立完善的农村医疗保障制度是很有必要的。为加快建立农村医疗保障制度,提高农民健康水平,更好地促进城乡社会经济统筹协调发展,近几年来,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卫生工作的决定》精神,各级政府统一领导部署,有关部门精心组织实施,广大农村群众积极参与,我镇初步确立了“大病统筹、医疗救助和农村社区卫生服务”三位一体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体系。为切实巩固这一制度,进一步探索和建立健康持续发展的长效机制,对我镇新农医的运行情况进行了专题调研。通过调研,总结概括制度实施以来的基本情况、研究分析存在的问题和困难,提出发展对策。

  一、新型农村合作医疗项目实施以来的基本情况

  1、农村医疗卫生条件不断改善。辖区内卫生单位共有51家,其中民营医院2家;私立医院1家;卫生室46家;门诊部1家;优抚诊所1家。全镇卫生机构共有人员277名。卫生院的办公、门诊、病房和医务人员的住宿等条件都得到了相应改善,环境良好,各个卫生院都新配备了一定的医疗设备。

  2、人员配置趋向合理。卫生院现有职工11人;村级卫生员20人;乡村医生101人。

  3、管理进一步规范。医务人员业务能力和服务水平有所提高,服务态度优良。

  4、广大群众医疗保健意识明显增强。“小病自费,大病统筹”的惠民政策为农民解决了实际困难,免除了后顾之忧,医院的“门槛”低了,农民愿走进医院看病治疗。其中XX年7月1至11月20日,我镇补偿参保病人763人次,兑现金额9.7万元,其中在县内看病补偿8.9万元,在县外看病补偿0.8万元。

  5、农民群众参保率高。xx镇总面积68平方公里,20个行政村,总人口数7.3万人,其中农业人口数为5万人。在XX年度我镇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参保4.65万人的基础上,XX年度我镇参保4.96万人。参保率达99.2%左右。

  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实施存在的问题和困难

  1、宣传引导工作不够深入,农民参保积极性有待提高。各村在推行新农医制度过程中,一方面由于时间紧、任务重,政策宣传和引导工作尚不够深入,另一方面农民对以大病统筹为主的新农医缺乏经验体会,与老的制度相模糊,对长期实施信心不足,导致部分农民参保积极性不高,主动自愿参加的不多。

  2、审核结算流程仍显复杂,农民结报补偿手续有待进一步简化。由于制度实施时间较短,具体规定还不够完善,成熟地覆盖一个乡镇,乃至县市的网络信息管理系统建设尚未启动等原因,群众对审核结算的流程和服务,意见仍然较多,尽管各地适时作了调整和完善,但审核结算流程、服务尚需进一步简化和优化。

  3、政策制度尚需完善,有些地区资金沉淀过多。由于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刚刚起步,对具体方案设置缺乏现成的经验,基金测算相对保守等原因,制度中出现了一些不够科学和合理的地方。突出地表现在部分县(市、区)资金沉淀过多,影响了制度的吸引力和群众的参保积极性。

  4、监管组织建设有待加强,监管职能履行需要规范。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管委会和基金监督管委会责权不是十分明确,各地虽已成立了相应组织,但应承担哪些义务和权利没有明确规定,缺乏规范化运作,大都仍由政府部门直接承担,缺乏民主管理制度。新农医基金收支和管理的审计监督,还没有形成规范的程序,对委托商业保险公司运作的资金如何加强监督更缺乏依据,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基金监管的规范性和权威性。

  三、几点建议对策

  1、继续加大宣传教育力度。在基层第一线工作的农村干部和医务人员要深入学习理解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让其更加准确细致地做好群众的宣传教育和解释工作;加强对农村群众进行科学常识和科普知识宣传教育,破除陈旧保守观念,解放思想,在农村大兴“学科学、懂科学、用科学”文明新风,引导农村群众用科学的方法治疗疾病。

  2、严把审查关,做到应保尽保。在符合参保条件的范围之内,尽快将愿意参保的农村群众纳入新型农村合作医疗项目。村、社一级的负责人在出具有关证明时要认真负责,杜绝冒名顶替现象发生。建议在医保证上贴示本人照片,以便确认使用人。

  3、合理整合卫生资源,充实和调整持有专业执业资格证的医护人员服务农村卫生工作。一是按所缺岗位招录医务人员,新招录人员全部实行聘任制,规定在三个工作年度内必须取得上岗证(执业证),否则予以解聘,以督促医务人员钻研业务,依法行医;二是针对岗位开展定期培训,强化服务意识,提高技术水平;三是制定相关措施,稳定医疗卫生队伍,提供优惠条件,吸引优秀人才,避免优秀医务技术人才流失。继续加大对卫生工作的投入。完善区乡卫生院的基础设施建设,逐步配齐相应的医疗硬件设备。

  4、健全管理监督机制,真正做到取信于民。

  一是充分发挥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协调小组或管理委员会职责,切实履行组织、协调、管理和指导等工作,定期向同级人大汇报,主动接受监督;二是加强经办机构建设,按规定落实人员编制、工作经费,完善工作制度,加强规范管理;三是完善基金监管机制,制定监督管理规定,形成定期审计监督制度,确保基金运作规范、透明、高效,保证制度的公平公正;四是加强医疗服务,规范定点医疗机构管理,合理分流病源,合理诊治,有效控制医疗费用和非有效医疗费用比,减少不合理的医疗支出。

  5、切实加强医疗救助体系建设,提高弱势群体医疗救助力度。

  一是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出台医疗救助实施办法,适当扩大救助对象,提高救助标准,降低救助门槛,增加救助受益面;二是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医疗救助,与民政部门的医疗救助并轨,并统一实施,建议加大财政资助力度,积极争取社会捐助,建立医疗救助专项基金;三是建立与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结合机制,把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作为享受医疗救助的前置义务,对低保户、五保户、重点优抚等弱势群体对象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个人出资部分由医疗救助基金给予补助;四是有条件的地区,建立弱势群体门诊费用补偿机制,对患恶性肿瘤、器官移植、尿毒症等慢恶性特殊疾病的弱势群体,实施门诊补偿,着力提高医疗救助力度。

  四、未来发展

  “人人享有基本医疗卫生服务”,是党的十七确定的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奋斗目标新的要求之一,已经纳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的基本目标和基本政治之中。在xx大过后新增财政卫生投入将继续优先用于农村卫生事业和支持困难农民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有效的控制了农民“因病反贫、因病致贫”,更好的加快小康社会的建设。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发展空间是广阔的,未来发展是美好的,农民将得到更好的保障。

新型农合医疗筹资工作调研报告

  XX年新医改方案提出,建立覆盖城乡居民的基本医疗卫生制度,为群众提供安全、有效、方便、价廉的医疗卫生服务,是当前医药体制改革的总体目标。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以下简称新农合)作为一项由政府组织引导,农民自愿参与,以大病统筹为主,兼顾门诊医疗的农民互助共济制度,对提高群众健康水平显得日益重要。我县自XX年开展试点工作以来,基本形成了以政府主导、部门运作、医疗机构参与、群众得实惠的良好格局。但在取得成效的同时,也存在一些不可忽视的问题,需要在实践中不断加以改进和完善。其中筹资难是困扰新农合健康发展的重要因素,笔者通过调研,就如何健全新农合筹资机制浅谈几点意见,仅供参考。

  一、我县新农合筹资工作的现状

  我县于XX年在金塘乡梨树村开展新农合试点工作,XX年全面铺开,四年来,县委政府始终将新农合作为民生工程、德政工程来抓,各级各部门通力合作,新农合呈现平稳健康运行的良好态势。XX年参合人数达47.85万人,参合率由XX年的75.86%上升至95.52%,新农合对于提高农民健康水平,遏制农民“因病致贫、因病返贫”方面取得了显著的成效。

  (一)筹资渠道

  1、国家财政补助。《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卫生工作的意见》提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资金“实行农民个人缴费、集体扶持和政府资助相结合”的政策。XX年以来,中央和省级财政补助资金分别由原来的每年20元/人提高到40/人。XX年,中央和省级财政分别配套资金1913.90万元。新农合与以往的合作医疗筹资方式相比,首次提出了政府资助直接将钱投给“需方”——参合农民,是政府关注民生的具体体现。

  2、个人缴费。农民以家庭为单位自愿参加新农合,其个人缴费标准由XX年的10元/人提高至20元/人。XX年,全县个人缴费达956.95万元。

  3、政府救助缴费。XX年以来,县委政府将贫困人口弱势群体新农合个人缴费救助作为承诺办理的实事之一。对办理农村独生子女证、两女结扎贫困户、五保户、特困户、军属、优扶对象、残疾人等特殊人群由县政府实行救助缴费。XX年,全县共救助缴费68746人,救助金额达137.5万元,有效解决了弱势群体筹资难的问题。

  (二)筹资方式

  1、定点收缴。在做好宣传动员的基础上,由农民主动交至村委会或合管机构,逐级存入新农合资金专户。

  2、上门收缴。在政府组织下,由乡镇、村组干部、医务人员组成筹资工作小组,上门收取参合农民的资金。这是目前主要的筹资方式。

  3、滚动式预缴费。在全县农村信用社储蓄点开设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缴费窗口,参合对象(以户为单位)凭户口册,在办理存贷业务时,将参合农户次年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家庭筹资缴费预存入新农合基金收入户,实行滚动式预缴费。

  二、我县筹资工作机制的分析

  (一)有限的资金筹集总额与参合群众强烈的医疗需求愿望并存

  从我县目前的筹资渠道来看,以国家补助和个人缴费为主,集体扶持基本属于空白,筹集到的资金总额有限。我县属国家级贫困县,受经济条件制约,农村居民对医疗费用的承受能力不强,新农合筹资的有限性,相应决定了减免补偿范围和比例的局限性,决定了新农合只能为参合群众提供有限的疾病种类服务和有限的医疗费用偿付,导致了新农合较低的支付收益率,使合作医疗抵御疾病风险的能力一定程度折扣,从而影响农民的参合率和筹资水平提高,制约了新农合的持续健康发展。

  (二)导致新农合筹资难的主要原因

  一是宣传工作深度不够。新农合是一件“新生事物”,农民对其理解认知存在一定的过程,在较短的时间内难以全面吃透相关政策规定,由于在宣传的广度深度不够,导致部分群众对新农合期望值过高,与就医现实存在一定的差距,制约着农民参合的积极性。

  二是较多贫困人口与外出务工人群,增大了筹资压力。一方面困难户、特困户、五保户等弱势群体过多,政府虽对其采取了一系列有效措施,但还有相当一部分得不到解决,自己掏钱参保存在难度。二是随着劳务输出群体壮大,主要表现在户口在本地的外迁户、全家外出打工户、可用资金有限的留守儿童和老人在家户过多,在年底工作组集中收缴时,一时难以联系上其当家做主的家庭主要成员,在规定的参合时间内,资金无法筹集到位,为新农合筹资工作增加了一定的难度。

  三是卫生基础设施滞后,群众医疗需求实现率不高。受地方财政收入影响,我县对卫生事业建设投入不足,尤其是乡镇卫生院房屋老化、设备短缺,病床等医疗设施紧缺(每千人口拥有床位0.6 张,远远低于全国2.4张的平均水平)、专业技术人员缺乏(每千人拥有卫生专业技术人员不足0.6人)。村级医疗机构规模小、设施简陋,对广大农民群众就近医疗服务的功能发挥不足,不能适应当前新农合制度健康发展的需要。

  四是合作医疗监管机制有待进一步完善。部分医疗机构对推行新农合制度的意义认识不到位,医务人员为参合群众服务的意识不强,服务行为还不够规范,违规减免、超范围补偿现象一定程度存在,不同程度影响了参合群众的积极性。

  (三)个人筹资仍是新农合资金筹集的困难环节

  在个人筹资方式上,大多数乡镇采取上门收取的筹资方式,这种筹资方式符合消费心理,同时以便于新农合制度的宣传,但是筹资成本较高,并且在资金逐级上缴过程中,如果管理不到位,容易发生新农合资金被截留、挪用的违纪行为。滚动式预缴费和定点缴费虽然简便易行、节约成本,但需要参合群众具有较高的自觉性和主动性。另外,新农合资金筹集过份强调“自愿参与”,会产生两个“负面选择”:容易得病的人群积极参合,身体健康的人群不太愿意参合。从而导致两个“负面反应”:一方面新农合不能具有较高的参合率,减弱共担风险的能力;另一方面新农合参合主体是高危人群,将会产生医疗费用入不敷出,影响正常运转。

  三、健全新农合筹资机制的建议

  新农合制度作为一种具有保险特性的医疗制度,它客观上要求扩大覆盖面,拓宽资金统筹范围,提高抵御风险的能力。因此,新农合筹资制度既要体现政府的执政能力,又要符合最广大群众的根本利益。针对我县的新农合筹资机制完善,应着力抓好以下五个方面工作:

  (一)丰富宣传方式,营造良好氛围

  立足我县实际,采取科学有效的宣传方式,是提升参合率的关键。一是对常年在家的农户通过喜闻乐见的方式进行宣传,如电视、标语、宣传小手册等;二是利用身边的“典型事例”进行广泛宣传,消除农民对新农合的疑虑,正确引导农民群众的参合意识。三是对常年外出务工的农户进行现代通讯工具采集,通过手机短信的方式开展广泛宣传动员工作,进一步消除外出务工农民的疑虑,使其真正认识到建立新农合制度的意义和好处,不断增强群众自愿参合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二)拓宽融资渠道,多方全力筹资

  1、个人缴费。建立新农合制度,关键是建立持久、稳定的农民自愿筹资机制。一方面要加大宣传力度,使群众认识参合好处从而主动缴费;另一方面应扩大受益面,提高受益水平,调动参合群众积极性,提升参合率。

  2、国家投入。新医改方案提出,原由中央、省级政府配套的新农合补助资金将进一步增加,这对实现新农合资金总额增加、提高抵御风险的能力迎来大好良机。

  3、社会融资。人是生产力的重要因素,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对于推动经济社会发展有着至关重要的作用。在大力倡导“工业反哺农业”、“城市支持农村”的今天,企业、商家、公司等经营实体对农民群众健康的投入也是践行“反哺行动”的体现。据我县实际,可采取以下方式进行。

  (1)企业扶持。发动诸如长江丝绸有限公司、烟草公司、白鹤滩食品有限责任公司等龙头企业,采取相关的扶持政策,针对生产并交售一定规模数量农产品的农民,由企业奖励缴纳该户的次年个人筹资。一方面促进了产业发展,同时也推动了卫生事业进步。

  (2)商家赞助。可发动超市、药店等商家通过消费积分有礼或购买充值卡等活动。对年度达到一定消费积分或一次性购买一定金额充值卡的农民,由商家赞助缴纳新农合个人缴费。

  (3)公司带动。倡导我县境内的电信、移动、联通等重点通信公司,采取预存话费有礼活动。对预存一定金额的通信使用户,由相应公司帮助缴纳新农合个人费用。

  4、政府救助缴费。实践证明,政府对弱势群体实行救助缴费是践行以人为本、关注民生问题的具体体现。我县由于贫困面大,贫困人口多,贫困人口的参合问题依然是困扰参合率上升的重要问题。要逐步建立大病医疗救助专项基金与新农合医疗基金结合机制,将新农合制度的医疗救助同民政部门的医疗救助进行并轨统一实施。将五保户、特困户等弱势群体个人出资部分纳入到由医疗救助基金中解决,在实施门诊费用补偿机制的基础上,适当扩大医疗救助力度,从根本上解决弱势群体参合难问题,真正实现“人人享有基本医疗卫生服务”的目标。

  (三)创新筹资机制,积极引导参合

  一是建立常年筹资机制。改集中突击收缴方式为常年经常性定点收缴,为贫困家庭、外出务工家庭、手头上可用资金有限的留守儿童和老人家庭创造宽裕的参合时间。

  二是实施代扣代缴机制。参合群众在定点医疗机构看病时,由医疗机构在其补偿资金中代扣代缴该户个人次年参合费用,这样可充分利用参合群众受益后的喜悦心理,减少抵触情绪,扩大宣传面。

  三是实施滚动式预缴费制度。利用现代网络信息技术,改变原有的直接筹资方式,为户口在本地的外出务工家庭以及可用资金有限的留守儿童和老人,提供方便、快捷的交纳方式。

  四是推行转移支付缴费制度。一味尊重群众意愿,也不利于新农合发展。农民是一个相对松散的群体,如果没有一定的约束性,难以确保筹资机制的稳定。新农合运行几年来,在大多数农民对新农合接受程度提高的基础上,可以通过召开村民代表大会,采取村民自治“一事一议”方式,讨论推行新农合转移支付缴费制度,结合中央对农村转移支付力度的加大,将对农民进行农业生产直接补贴的部分,转化为与农业生产相联系的医疗补贴,成为相应群众的参合资金,从而降低筹资成本。

  (四)强化运作监管,确保基金安全

  加强对定点医疗机构运行的监管力度,切实维护参合群众的合法权益,营造良好的新农合工作氛围。建立健全网络信息化管理机制,加速新农合信息网络建设,把数据录入与公安户籍管理系统和定点医疗机构收费系统接口,实现资源共享,开展身份识别尤其是相片对照、姓名、性别、身份证号码审查,提高工作效率,从源头上加以防范,避免套取新农合补助资金的违纪事件的发生;认真实行药品统一竞价采购,严格控制医药费用虚高与不正常增长,严格杜绝开大处方、不合理用药、不合理检查、诱导治疗的行为,努力为参加合作医疗的农民提供优质、便捷的医疗卫生服务。

  (五)健全服务网络,提高工作水平

  加大投入力度,为广大农民提供价廉、便捷的基本医疗卫生服务场所,切实解决农民就地就医难,使其充分享受到新农合制度带来的优越性。一是加强乡村卫生医疗基础设施建设,继续以乡镇卫生院建设为重点,不断完善村级卫生室基础设施建设,全面提高我县农村卫生机构服务功能,改善农民的医疗卫生条件。二是加强乡村卫生医疗队伍建设,加强医务人员培训,全面提高医务人员诊疗技术水平。三是教育引导各定点医疗机构端正思想,正确处理好单位利益和社会效益的关系,努力改善办医条件,拓宽服务领域,增强整体服务功能;切实加强对医务人员的职业道德教育,搞好业务技能培训,不断提高服务质量和水平;进一步加强农村医疗卫生体系建设,完善县、乡、村三级医疗卫生服务网络,努力做到“小病不出村,大病不出乡,危难重病不出县”,让农民就近享受到较好的卫生服务,全面提高群众健康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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