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税费改革后,农村五保供养工作出现了一些新情况、新问题,部分五保户生活出现一定困难,为了进一步做好五保供养工作,落实五保待遇,结合省财政厅、市财政局、民政局的这次调研和我县以前调查了解的情况,现将我县五保供养状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我县位于周口市东部,与安徽毗邻,辖20个乡镇,495个村委会,18个社区居委会,127万人,其中农业120万人,现有耕地150万亩;全县现有已享受五保待遇的有3254户,3363人,其中在敬老院集中供养的有372人,应保未保9737户,10271人。
二、供养标准
税费改革前,已保对象执行标准每人每年500元钱、600斤粮,集中供养标准略有提高,应保未保对象以地保为主,税费改革后,由于五保供养资金匮乏,各地执行标准不一,有每人每年300、500、800、1000元不等,执行标准多数较低,仅有敬老院能达到1000元左右,状况堪忧。
三、此次调研情况
这次我们调研的乡镇是县城郊乡的杨庄、陆庄两个行政村。城郊乡辖27个行政村,120个自然村,共有6.8万人、7.8万亩耕地,全乡已保对象70人,应保未保对象703人,已保对象中有17人是敬老院集中供养,乡筹乡管21人,其余32人为村组分散供养,应保未保多以地保为主,极个别无人供养。
城郊乡杨庄行政村,现有2860人,2340亩耕地,其中五保对象13户14人,走访3个五保对象:柴秀云,2亩地,地保;张本玉,给600元钱,未给;管文帽,给600元钱,未给(未给是由于乡里农业费附加还未同该村结帐)。以村帐目算,乡里共返附费2.5万元,21个村组干部支工资4600元,7个村两委班子工资每人每月约200元,全年合计1.6万元,扣除农业税尾欠3000元,学校修缮元,报刊1000元,加上其它开支,还要外欠帐,根本无钱支付五保供养资金。
陆庄行政村现有2455人,2700亩耕地,已保对象12户12人,应保未保对象19户19人,已保对象每年每人仅160元钱,应保未保每人分一份半地,免交农业税,税费改革后,已保对象出现了生活难、就医难,应保未保对象出现了年龄大,无力耕种,又无人代耕的情况。去年该村乡返还附费2.8万元,除去尾欠8000元,下余2万元,村干部工资7人1.6万元,书报1000多元,学校修缮1000多元,五保医疗费4000多元,附费也已超支,五保供养资金无处落实,村干部没办法,又向群众每人收0.75元,共收款1800元,用于12人的五保供养,以确保他们的基本生活。五保医疗费一年4000多元,使村里不堪重负,农村五保无钱就医,也是一个突出的问题。
四、存在问题及根源
经过这次调研和以前掌握的情况,我们认为税费改革前五保待遇落实较好,税费改革后,五保供养标准虽然提高了,但五保供养资金从附费和转移支付中支出,致使资金不足,落实很不平衡,只能部分兑现,主要问题:一是农业税附加收缴难度大,五保供养资金难以落实。有些村农业税没收完,乡镇把正税扣足以后,没完成部分算入附费中,没完成部分收缴难度大,以致五保供养资金缺口相当大。城郊杨庄、陆庄分别扣除尾欠3000元、8000元,是一笔不小的数字,直接影响五保供养资金的落实。二是税费改革后,附税数额较小,除去干部工资和办公费用后,所剩无几,导致五保供养经费严重不足。三是由村发放五保款不利于五保待遇落实。附税由乡镇返还给行政村后,五保户是弱势群体,优先用于五保的政策落实不够好。四是五保分布不均衡。有些村地少,五保多,附费全部用于五保还不够,又加上转移支付资金没有跟上,由村来发放,无法保证五保待遇落实,也不利于基层政权的巩固。五是五保供养资金少,五保就医困难,陆庄行政村就是一例,每年医疗费4000多元,村里不堪重负。六是乡镇敬老院自身建设与发展资金匮乏。税费改革后,乡镇财政紧张,个别敬老院房屋无钱维修,影响敬老院的自身发展。七是应保未保人员较多,不少村组采取给五保户多划几份责任田,让其转给他人耕种,从中收取600斤粮食的做法,税费改革后,由于税费降低,造成无人代耕。
五、建议和解决办法
针对以上存在的问题,我们提出如下建议:
(一)增大中央和省市财政投入,弥补五保供养和敬老院建设资金不足,目前五保供养中央和省市投入专项资金太少。
(二)五保经费纳入正税,从附费中开支,列支项目多,资金不足,难以保证五保待遇落实。
(三)农业税费征收结束后,五保款一次性从县财政局直接拨付县民政局交民政所发放,实现专款专用,资金封闭运行。
(四)对应保未保人员一律澄清底子,纳入五保范围,确保农村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