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人大常委会:
为了深入贯彻落实监督法和贵州省监督条例,根据县人常委会XX年工作要点,县大常委会《关于对县人民政府及其部门、县人民法院、县人民检察院开展工作评议的意见》([XX]11号)和主任会议关于《XX年工作评议方案》(以下简称《方案》)的规定和要求,我县工作评议于3月中旬开始准备,自4月3日召动员大会,会后,民政工作评议小组根据《方案》步骤,及时与县民政局负责人取得联系,展开了民政工作评议的前期工作。一是于4月20日在县民政局召开了动员会,民政局机关干部职工、退休干部和乡镇社会事务办主任等35人参加了会议。会上,工作评议小组负责人就评议的内容、意义、目的和要求作了动员讲话;民政局局长报告了换届以来民政工作情况。二是开展社会调查,自4月22日到5月9日,工作评议小组先后到蒲场镇、小关乡、茅垭镇等10个乡镇和县民政局、县财政局、县残联、县纪委、县委组织部、市民政局开展调查,征求意见。三是在乡镇进行了测评,参加测评的人员有:乡镇和村领导、乡镇机关干部职工、人大代表、群众代表、民政工作服务对象,共计191人,测评结果为满意131票,基本满意57票,不满意3票。现就调查了解到的工作情况、存在的问题以及工作建议报告于下。
一、换届后民政工作的基本情况
换届以来,全县民政工作在县委县政府的领导和上级业务部门的指导下,认真履行“以民为本,为民解困”的职责,在城乡低保、救灾救济、拥军优属、社会事务、基层组织建设等方面做了大量的工作,为维护地方稳定,促进社会和谐做出了积极的贡献。主要体现在三个方面,一是扎实开展本职工作,二是加强自身建设,三是积极参与县委政府的中心工作。
(一)认真履行职责,扎实开展本职工作
换届以来,县民政局履行职责,开展本职工作是扎实的,据调查了解,主要有以下工作。
1、关于城乡低保工作。换届以来,县民政局根据国务院和省市有关城乡低保工作的文件精神,结合实际,完善了工作制度,规范了工作程序。确定低保对象时,在入户调查的基础上,通过县、乡镇和村(居)三级审定,层层把关,并在村(居)所在地两次公示,严格按照规定程序审核发放,基本做到了公平公正。自去年扩面提标以来,全县城乡低保对象共有16741户,27776人,50%以上的残疾人进入低保;共计发放低保资金1419.89万元,低保资金通过邮政办理磁卡发放;在今年第一季度,全县还发放城乡物价补贴款213万元。城乡低保工作的开展,保障了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
2、关于救灾接济工作。一方面,在雪凝灾害期间,在县委、县政府的领导下,组织走访慰问群众700多户,发放了慰问金和棉被、棉衣等越冬物资。雪凝灾害后,民政部门及时组织发放了救灾款、春荒困难救济款、自然灾害应急款、农村贫困群众医疗救助金、农村贫困群众燃煤补助金等款项,共计837.39万元。在灾后恢复重建工作中,全县共组织235万元,补助194户受灾群众新建房屋,安排维修房屋1148间。通过以上工作,帮助受灾群众恢复了生产,度过了春荒,完成了春耕生产。另一方面,社会接济工作进一步加强。一是对“五保”老人实行敬老院集中供养和散居供养,平均每人每年下拨供养金760元,目前全县有敬老院15座,集中供养“五保”老人181名。二是对流浪乞讨人员进行救助,自XX年以来,共救助这类人员582人次,解决资金11.64万元。三是完成了市局下达100户的农村茅危房改造任务。下拨城乡特困群众医疗救助金208.53万元,为特困群众看病就医提供了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