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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医院党代会纪委工作报告范文一
各位代表、同志们:
我受中共西安交通大学医学院第二附属医院纪律检查委员会的委托,向大会做工作报告,请代表审议。
本届委员会自2006年上任以来,在上级纪委和院党委的领导下,我院纪检监察工作围绕医院中心工作,以加强党风廉政建设为核心,以强化制度建设、健全监督制约机制为重点,以提高工作质量为目标,以宣传教育、提高职工爱岗敬业、廉洁自律意识为基础,以治理商业贿赂为契机,从发现问题、纠正问题、完善制度、加强监督、狠抓落实入手,加大对经济活动的管理与监督,严查违纪违法案件,充分发挥“保护、惩处、监督、教育”的职能,认真贯彻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预防职务犯罪,推动医院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不断深入。
下面我分三个部分向各位代表作以汇报:
第一部分 工作回顾
四年来院纪委在上级纪委的指导下,在院党委的领导下,在党风廉政建设、治理商业贿赂、医院经济活动监督、查办案件等项工作中,注重规范管理行为、预防职务犯罪、建立和完善经济管理规章制度、健全经济活动监督机制,采取多种形式履行纪检工作的职能,特别是在长效机制建设方面进行了良好的尝试并取得了一定的成效。
一、多种形式宣传教育,营造反腐工作氛围,提高党员干部廉洁自律的思想认识,强化领导干部勤政廉政意识
要强化党员干部的廉洁自律意识,做好拒腐防变工作,抓领导干部是关键,管党员干部是重点,教育党员干部是基础。四年来,院纪委把廉洁教育放在首位,做到年年有计划。把学习、贯彻、落实中共中央、中纪委文件精神作为全院党员干部、职工群众宣传教育的重要内容,通过中心学习组、纪委例会加强领导干部的学习。在党委会、办公会的议事中,强化领导干部勤政廉政意识。通过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就廉洁自律开展检查,提高觉悟,统一认识。在院例会、党风廉政建设专题会议及各类工作会议上经常性地向医院中层干部进行廉政宣传,并开展了党风廉政宣传教育月活动。在宣传教育过程中,强化以清正廉洁为荣,以腐败堕落为耻,以遵纪守法为荣,以违法乱纪为耻的荣辱意识。如:针对治理商业贿赂工作的要求和新形势,制定下发了我院治理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专项工作实施方案,组织召开了以“加强反腐宣传 规范执业行为”为主题的全院职工大会,邀请卫生厅领导进行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动员;邀请西安市检察院、新城区检察院、莲湖区检察院领导及专家教授进行“ 构建惩防体系 建设廉洁医院”、“ 增强廉洁意识 提升党性修养 ”的主题辅导;为职工和各科室、各支部配发廉洁自律学习材料;利用医院网络将有关的专题片及辅导报告和讲座以视频形式播放;采用观看录像、听取辅导报告、召开专题会议、自学或集中学习等多种形式和方法,学习相关的文件和法律法规,提高认识。设立专题网站营造舆论氛围,利用院报和网站对治理商业贿赂工作的开展情况进行报道;设立专门帐户和举报箱,鼓励开展自查自纠等项工作。
在宣传动员、学习教育的基础上,组织相关的知识测试和问卷调查,了解和掌握学习效果,征求党员干部和职工群众的意见和建议。党员干部和职工群众对此非常重视,特别是对医院工作中的不足,分析原因,出谋划策,提出建议,使学习与实际工作相联系,提高了学习效果。
反腐倡廉建设宣传教育月活动的开展,对提高党员干部和广大职工遵守党纪国法的自觉性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对教育和引导党员干部自觉遵守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经济工作纪律和群众工作纪律,讲党性、重品行、做表率,统一思想,凝聚力量,齐心协力推动各项工作的发展具有重要意义,更是加强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促进纪检监察队伍健康成长的一个重要举措。
二、抓重点,找问题,定措施,堵漏洞,完善规章制度,强化制约机制
针对药剂、设备、采供、基建等重点科室及重点人员进行重点座谈帮教;召开专题会议,着重研究讨论重点科室、重点岗位的党风廉政、反腐倡廉建设和治理商业贿赂工作的方案,通报工作进展情况;在抓重点的同时,制定了较为完善的措施,先后出台了九个相关文件,规范指导我院的专项治理工作;与重点岗位人员和药商、厂商签订治理商业贿赂“责任书、承诺书”,将自律和责任并重;对采购计划、项目招标等经济活动情况在我院网站上向全社会公示,接受全院职工的监督。
以上措施的实施,对党员干部和教职工群众触动较大,全体党员干部、教职员工抵制商业贿赂的自觉性明显提高,不仅使治理商业贿赂工作进展顺利 ,而且将治理商业贿赂工作与党风廉政建设紧密结合,与行业纠风工作紧密结合,与反腐败工作紧密结合,与规范医院管理紧密结合,与建立长效机制紧密结合,有效推动医院各项工作的健康有序开展。
三、在长效机制建设上进行探索
规章制度是各项工作有效开展的前提和保证。按照惩防体系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的要求,针对招投标工作中存在的问题,组织有关部门和人员进行座谈讨论,积极进行“规范招投标工作”调查研究;在调研的基础上,对发现的问题和缺陷,与相关部门进行沟通,提出意见、建议和要求;针对重点岗位,特别是与经济活动相关的工作环节和程序,提出了加强对规章制度补充、修订、健全和完善的要求;通过相关部门的积极工作,完成了我院“经济管理规章制度的修订”,使医院的各项经济活动做到有法可依、有据可查、有章可循。较为完善的制度和规范的管理进一步加强了监督力度,提升了监督的效能。
四、监督关口前移,提升监督效能,促进科学决策
按照医院工作的实际和纪检监察工作的要求,积极参与到基建工程、药品及设备采购、后勤工程及项目招投标等工作中,特别是医疗综合大楼建设期间,纪检监察工作采取监督关口前移和全过程监督的管理方式,始终坚持对医院各项经济活动在参与中服务、在服务中监督、在监督中促进的指导方针和工作原则,充分提升监督效能,努力实现从源头上预防和防止违规违纪问题发生的目标。
四年来参与的项目考察、资格预审、招标文件审议、议标、招标、认质认价、合同会签、工程验收等的监督工作累计900余项。
四年来由于监督工作的指导思想和监督方法的转变,使大家对监督工作发生了认识上的转变,由不太重视到重视、不太理解到理解的转变,经历了有关部门对监督工作从被动接受到主动接受的转变。而这些转变均源于各级领导对监督工作的不断提升和强调,源于我们从单纯的结果监督到服务——监督——促进——提高并行的多角度全过程的监督!
2016医院党代会纪委工作报告范文二
现将中共深圳市第五届纪律检查委员会五年来的工作情况和今后五年工作建议报告如下,请予审议。
一、五年来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情况
市第五次党代会以来,在市委和省纪委的坚强领导下,全市各级纪检机关认真履行党章赋予的职责,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工作部署,聚焦主业、突出主责,以惩防腐败体系建设为主线,惩治腐败保持高压态势,“四风”问题得到有效纠治,对权力运行的监督制约更加有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取得新成效。
——严肃查办违纪违法案件,腐败蔓延势头得到遏制。五年来,全市纪检监察机关共立案1701件,其中局级干部56人、处级干部308人,给予党纪政纪处分1310人,移送司法机关159人,通过办案挽回直接经济损失12.97亿元。党的十八大后,查办案件力度进一步加大,全市立案1233件,其中局级干部31人、处级干部231人,2013、2014年查办案件数同比分别增长40%、99%。配合中央纪委、省纪委来深办案1519件(次)。查办案件形成层层传导的高压态势,“不敢腐”的震慑效应显现,五年来党员干部主动上交廉政账户金额达人民币4784.1万元。坚持快查快结,在查清涉嫌违纪案件的主要事实后,对构成违纪的党员干部,及时作出党纪处分;涉嫌犯罪的,及时按程序移送司法机关处理。坚持抓早抓小,对党员干部的问题早发现、早处置,教育、挽救大多数。五年来共信访约谈和函询1145人,对有轻微问题的及时提醒、教育,并为一些干部澄清了信访反映的问题。加强案件审理工作,规范办案程序,提高办案质量,实现案件申诉“零变更”。严格落实办案管理制度和安全责任制,开展办案安全专项检查,防范安全事故。
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查办案件,为深圳经济社会快速健康发展提供了坚强保证。严肃查处发生在工程建设、土地管理、征地拆迁、国有资产处置、环境保护、安全生产等领域的腐败案件,保障了深圳发展质量效益的持续提升。严肃查处发生在行政执法、司法等领域的腐败案件,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了法治城市建设。严肃查处发生在教育医疗、食品安全监管、社区股份合作公司管理等方面损害群众利益的腐败案件,切实维护群众合法权益,保障了社会民生事业发展。发挥查办案件的治本功能,针对办案中发现的问题,向相关单位发出整改通知书,提出整改意见,推动建立完善了公共资源交易、工程招投标、学校招生和基建、政府采购、社区股份合作公司资金资产资源管理等制度,做到查办一个典型案件解决一类问题,堵塞腐败漏洞。
——坚决正风肃纪,“四风”问题得到有效治理。坚决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紧密结合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抓“四风”,形成了查处、曝光、整改的纠风工作机制。开展明察暗访3053次,督促有关部门对发现的1700个问题进行整改。对涉及公款旅游、公款吃喝、违规收送节礼红包等“四风”问题的信访举报进行核查,严肃查处了顶风违纪行为104起,涉及88个单位115人,通报曝光典型案例16个,其中中央纪委、省纪委通报案例10个,形成强大震慑。
为防止“四风”问题反弹,在加大查处力度的同时,坚持在源头治理上下功夫。开展“小金库”专项治理。清理“小金库”19个,涉及金额1874.5万元,并通过推行公务卡制度,实现公务支出动态监控,减少了现金交易漏洞和腐败行为。开展办公用房清理和公车改革。全市清理、整改办公用房9.58万平方米,清理市本级各单位公车3211辆,有效解决了办公用房超标、公车私用的问题。严肃查处用公款打高尔夫球、“会所腐败”、在培训中心搞奢靡享乐等问题。开展考核检查项目专项清理。市级从116项减至11项,区级从723项减至111项。推进作风建设常态化、长效化。出台落实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纠正“四风”、整治庸懒散奢不良风气、厉行节约规范公务接待等作风建设方面制度13项,强化对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2012年以来,全市“三公”经费支出年均下降23%,违规公款消费得到有效遏制,一些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得到有效解决,一些长期难以刹住的歪风得到有效治理,党员干部守纪律、讲规矩的意识进一步增强。
——强化教育监督,拒腐防变防线更加牢固。坚持以领导干部为重点,以典型案例警示教育为主要手段,推动反腐倡廉教育经常化制度化,不断夯实党员干部廉洁从政的思想道德基础。每年突出一个主题开展纪律教育学习月活动。举办各类党纪政纪法纪培训班870场,14万人(次)参加了培训,增强了党员干部理想信念和廉洁从政意识。选择典型案例拍摄教育片、举办图片巡回展,充分发挥了警示教育作用。加强党风廉政宣传和网络舆论引导。在“深圳明镜网”及时披露重大案件查处信息,建立网上信访举报平台,拓展市民参与和支持反腐败工作的渠道。加强廉政文化建设。发挥东江纵队纪念馆、深圳改革开放史馆等省、市级廉政教育基地的作用,组织党员干部开展系列主题教育。打造地铁“清廉驿站”品牌,举办廉政书画展、廉政征文比赛,拍摄廉政微电影、微动漫,开展“百课下基层”、纪委开放日、廉洁读书月、廉政公益广告展播等活动。指导25家行业协会成立廉洁建设委员会,推动廉洁文化进机关、企业、社区、学校和家庭,廉洁价值理念向社会辐射。
强化对权力运行的监督制约。配合省委巡视组对我市开展巡视工作,协助线索初核、约谈、专项审计等工作,对移交的线索认真调查,对整改工作严格督办。全市56个党政机关、高校、国企“一把手”向纪委全会述责述廉述德,党委、人大、政府、政协等领导班子成员听取报告,强化了各级党委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推进领导干部“五责联审巡查”,全面利用经济责任审计结果评价领导干部履职情况。对配偶和子女均已移居国(境)外的领导干部进行调整。认真开展廉政审核工作,对171人次提出影响选拔或表彰的意见。对“三打两建”、大运工程、轨道交通建设等22项重大工作和战略性新兴产业等18项专项资金支出开展监督检查,确保政令畅通、资金安全。强化电子监察,对政府审批业务和行政处罚案件实时监督。加大行政问责力度,对543个单位或个人予以行政问责。牵头完成942家社区股份合作公司资金资产资源清理和登记工作,强化了对基层集体经济的监督。推进国有企业廉洁从业风险防控建设,加强对国有企业“三重一大”事项及国有资源配置的监督,有力查处了内幕交易、关联交易、利益输送及利用资产资源租赁谋私等违纪违法案件,保障了国有资产安全。
——加强制度建设,源头治理腐败向纵深推进。坚持用改革的思路和办法,加强制度创新,推动市场在资源配置中发挥决定性作用,不断消除滋生腐败的条件。推进行政审批、商事登记、社会组织登记制度改革,压缩权力寻租空间,实现政府职能转变。推进公共资源交易体制、工程招投标和政府采购制度改革,有效防范围标串标行为,促进交易公平透明。推进完善财政专项资金管理,防止资金审批权限滥用。推进医疗卫生体制改革,实行公立医院管办分离,全面取消药品加成,有效解决医疗器械、药品采购等领域的腐败问题。推进定额处罚,规范行政执法自由裁量权。推进审判机关标准化办案和诉讼监督工作机制改革,促进司法公正廉洁。推进社会诚信建设,建立企业信用、个人征信、银行信贷等信用信息系统,营造公平公正的市场环境。完成对327件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制度廉洁性审查,提出修改意见641条,有效防范了制度设计中的廉政风险。
——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纪检机关履职能力进一步增强。改革纪律检查体制机制,进一步聚焦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中心任务,转变职能,突出主业。市纪委参与的议事协调机构从36个精简到13个,纪检机关不得从事与主业无关的工作,派驻组长不得分管纪检监察以外的业务,解决了职能越位、错位问题。在行政编制、领导职数总量不变的情况下,市纪委、各区纪委(新区纪工委)增设14个办案部门,机构、人员进一步向监督执纪问责倾斜,市、区纪检机关执纪监督人员占比分别达到61%、72%,2014年市、区自办案件分别达241、392件,均较上一年增长99%。推进派驻机构改革。市直机关纪工委、市委教育纪工委、市委卫生纪工委、市两新纪工委与对应派驻组合署办公,实现党政职能部门监督全覆盖。6个行政区设立30个纪检监察派驻组,实现对区直单位和街道的监督全覆盖。创新监督模式。成立前海深港合作区廉政监督局,纪检、监察、公安、检察、审计机关充分利用这个新的平台,加强协作配合,履行各自职责,提高了监督效能,服务保障了前海的开发开放。在各新区和部分街道推行纪检、监察、审计“三位一体”监督模式,强化监督合力。
强化纪检干部队伍自身建设。面对严峻复杂的反腐败形势,坚持以更高的标准、更严的纪律加强自身监督管理。全市纪检干部认真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领导班子及成员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以整风精神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切实纠正“四风”。完善干部选拔任用、轮岗交流、挂职锻炼等机制,提高纪检干部履职能力。强化内部廉政风险防控,制定具体措施,规范信访举报处置权、案件检查权、定性量纪权、执法纠风权、干部任用权、资金资产支配权。以“零容忍”态度严肃查处了违规经商办企业、收受贿赂、失职渎职等违纪违法的纪检干部,解决“灯下黑”问题。
五年的成绩来之不易。这些成绩的取得,离不开市委和省纪委的坚强领导,离不开各级党委政府的全力推进,离不开人大政协和各民主党派的大力支持,离不开各有关部门的协作配合,离不开社会各界和广大群众的积极参与。
二、我市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面临的新形势
当前,我市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进入监督越来越严密、执纪越来越严厉、问责越来越严格的新常态。新常态面临新机遇:党中央从严治党的鲜明立场、坚决态度和强有力措施,为深入推进反腐败斗争提供了坚强的政治保证;人民群众的大力支持和广泛参与,为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提供了强大动力;纪检体制机制改革进一步深化,为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提供了有力保障。站在特区改革发展的新起点,深圳建设现代化国际化创新型城市,对我们以更大的勇气、更强的决心当好反腐倡廉建设排头兵,提供了难得的历史机遇,赋予了全新的时代使命。
但我们也要清醒地看到,我市反腐败斗争形势依然严峻复杂,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与中央、省委的要求,与深圳当好“四个全面”排头兵的使命,与市民群众的期待还有较大差距,有些问题还比较突出:一是高压态势下仍有人不收敛、不收手,我行我素、顶风违纪。收送“红包”、公款吃喝等“四风”问题树倒根在。二是党政“一把手”违纪违法和一些单位系列腐败问题仍时有发生,基层侵害群众利益的腐败问题仍较为严重。三是腐败手段不断翻新。各种行贿受贿方式花样百出,有的选取“代理人”间接受贿,有的通过合伙经营、兼职取酬、投资入股等变相受贿。四是一些党员干部作风不实,缺乏敢于担当干事业的精神和勇气,存在工作激情减弱、“为官不为”等现象。由此可见,腐败和“四风”问题并没有彻底消除,有些消极腐败问题不断变化表现形式,权钱交易、权色交易、权权交易并生。此外,纪检干部队伍中也存在思想观念、工作作风和能力素质不能适应新形势、新要求的问题。对这些问题,必须时刻保持清醒,认真加以解决。
反腐败开弓没有回头箭,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永远在路上,是一场输不起的斗争,必须决战决胜。全市纪检机关要主动适应新常态、把握新机遇、直面新挑战,坚定不移地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引向深入。必须坚持围绕中心不动摇。始终坚持在党委的统一领导下,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放在全市工作大局中来思考、谋划和推动,为新时期深圳经济特区勇当“四个全面”排头兵、努力建成现代化国际化创新型城市,提供坚强的政治保证。必须坚持从严治党不放松。越是改革发展,越是要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始终坚持从严监督、从严执纪、从严问责,把全面从严治党主线贯穿于特区改革发展全过程,着力营造风清气正的干事创业环境。必须坚持改革创新不停步。改革创新是深圳的永恒主题。在坚决查办案件的同时,要继续弘扬敢为天下先的精神,以发展的思路和改革的办法解决经济社会转型期出现的腐败问题,在制度创新、风气建设、环境营造等方面探索一条让特区党员干部不犯、少犯错误的有效路径。必须坚持敢于担当不退缩。敢于担当是纪检干部对党忠诚的具体体现。广大纪检干部作为党的忠诚卫士,面临的反腐败斗争形势越复杂,肩负的任务越艰巨,就越需要保持定力、勇于担当,把个人得失和荣辱置之度外,严格监督执纪问责。
三、今后五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建议
今后五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全面深化改革、全面依法治国、全面从严治党的关键时期,也是我市建设现代化国际化创新型城市的战略机遇期。全市各级纪检机关要进一步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主动适应新常态、把握新机遇、直面新挑战,用最坚决的态度减少腐败存量,最果断的措施遏制腐败增量。总的任务是: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以“四个全面”为统领,全面落实从严治党各项要求,切实加强党的纪律建设,坚定不移惩治腐败,持之以恒改进作风,不断完善反腐倡廉法规制度体系,深化源头治腐工作,努力形成“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长效机制,大力推进深圳经济特区廉洁城市建设,为深圳勇当“四个全面”排头兵、努力建成现代化国际化创新型城市提供坚强保障。
(一)坚决落实“两个责任”。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是党章规定的政治责任。全面贯彻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的意见。各级党委(党组)要担负起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定期向上级党委和纪委书面报告落实主体责任情况。实行各区和市直部门党政主要领导每年向市委书面述廉制度,继续在市区两级纪委全会开展述责述廉述德活动。党委(党组)主要负责人要强化担当意识,抓好班子、带好队伍。班子其他成员要履行好“一岗双责”,做到业务工作和廉政建设两手抓、两促进。领导干部要身体力行、率先垂范,做守纪律、讲规矩的表率。各级纪委要切实履行监督责任,协助党委加强党风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开展经常性监督检查,加大正风肃纪和腐败问题查处力度,定期向同级党委和上级纪委报告落实监督责任情况。落实“两个责任”,关键在问责,要制定落实“两个责任”清单和问责办法,完善责任追究机制。坚持“一案双查”,对违反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组织纪律,“四风”问题突出、发生顶风违纪问题,出现区域性、系统性腐败案件的部门和单位,既追究党委主体责任、纪委监督责任,又严肃追究领导责任。建立完善责任追究典型问题通报制度,推动责任落实。
(二)严明党的纪律。加强党的纪律建设,把纪律挺在前面,使纪律成为党员不可逾越的底线,是全面从严治党的本质要求,体现了对党员的严管厚爱。认真落实中央要求,贯彻省委关于加强纪律建设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意见,切实严明党的纪律,特别是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坚决维护党的团结统一,绝不容忍结党营私、培植亲信、拉帮结派,决不允许自行其是、阳奉阴违。严明组织纪律,严格遵循组织程序,服从组织决定,决不允许擅作主张、我行我素,决不允许搞非组织活动,决不允许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擅权干政、谋取私利。各级纪委要切实履行党章赋予的职责,严格执行和维护党的纪律。坚持党纪严于国法,把纪律审查作为执纪监督的重点,做到违纪必究,坚决维护纪律权威。切实加强对党员干部的纪律教育,开展以严明纪律为主题的纪律教育学习月活动,深入开展党章党纪党规教育和警示教育,进一步强化党员干部的组织意识、纪律意识和规矩意识,营造人人守纪律、讲规矩的浓厚氛围。综合运用纪律处分和组织处理方式,对党员干部苗头性问题早发现、早纠正、早处理,防止小错酿成大错、违纪滑向违法,实现抓早抓小的经常化、制度化,惩前毖后、治病救人。围绕纪律建设统筹推进查办案件、纠治“四风”、教育监督、制度建设等各项工作,充分发挥纪律的防范和治本作用。建立巡查工作制度,各级纪委要加大对纪律特别是政治纪律执行情况的巡查力度,强化对中央、省重大决策部署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加强对我市关于勇当“四个全面”排头兵,努力建成现代化国际化创新型城市各项战略部署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确保令行禁止、政令畅通。
(三)保持惩治腐败高压态势。坚持反腐败无禁区,坚决遏制腐败蔓延势头。严肃查处违反党的纪律特别是政治纪律、组织纪律的行为。严肃查处发生在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中插手工程建设、土地出让,干预司法活动,买官卖官、“裸官”贪腐、腐化堕落等案件。严肃查处基层违纪违法、侵犯群众利益案件。对转移赃款赃物、销毁证据,搞攻守同盟、对抗审查的行为,纳入依规惩处的重要内容。加大对行贿行为的惩处力度,凡是有行贿行为的一律记入不良诚信记录。加强防逃和追逃、追赃工作。着力提升案件核查率,实名举报100%核查,区级纪检机关受理的检控类信访举报年度结案率100%。对问题线索迅速查处,及时给予组织处理、纪律处分或移送司法机关。对党员干部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约谈、函询、诫勉。贯彻宽严相济纪律审查原则,对有自首、立功情节的依照规定向司法机关出具说明并移交相关证据材料。
进一步完善查办案件工作机制,提高纪律审查工作的法治化、规范化水平。健全市委反腐败协调小组工作机制,推动建立和完善违纪违法犯罪案件和案件线索的通报、移送机制,加强查办案件过程中的协作配合。探索实行查办案件主办人负责制,明确责任主体,实现权责统一。完善典型案件剖析机制,处分决定书与整改通知书同时发出,制度预防、警示教育及时跟进,实现查办案件与源头治本、整改落实相统一。建立案例资源转化为教育资源机制,用好用活反面教材,充分发挥警示作用。强化街道办案工作,各区建立街道查办案件个案指导工作机制,统一执纪标准,提升办案水平。建立对突破重大案件有功的举报人实行奖励制度,保护群众参与反腐败工作的积极性。认真研究对已经上交廉政账户情形的处置方式,完善相关制度。严格区分因缺乏经验、先行先试出现的失误与明知故犯而违纪违法的行为,严格区分国家尚无明确规定时的探索性试验与国家明令禁止后有法不依的行为,严格区分为加快发展的无意过失与为谋取私利故意违纪违法的行为,对反映失实的要及时澄清,对诬告陷害的要追究责任,保护党员干部干事创业的积极性。严格遵守办案纪律,严格执行初核、立案请示报批等制度,确保依纪依法安全文明办案。
(四)坚持不懈抓作风建设。按照“三严三实”要求,深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锲而不舍、狠抓节点,扩大成果、不断深化。继续抓住传统节日等重要节点,从一个个具体问题入手,切实解决突出问题,带动作风的整体转变。紧盯“四风”问题的新形式、新动向,警惕穿上隐身衣的享乐主义、奢靡之风,坚决查处公款吃喝、旅游和送礼等问题。加强对落实中央关于厉行节约、“三公”消费、办公用房和干部住房、公车使用、国有企业负责人履职待遇和业务支出等规定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对领导干部在各类行业协会违规兼职等问题进行清理,对群众反应强烈的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吃拿卡要等突出问题开展专项治理。加强对收送“红包”、领导干部配偶子女经商办企业等问题的专项治理。强化责任追究,对出现严重顶风违纪问题,或“四风”问题禁而不绝的,既要追究直接责任,也要追究领导责任;既要追究主体责任,也要追究监督责任。建立公开曝光机制,实名通报“四风”方面的违纪案件,发挥警示和震慑作用。坚持暗访、查处、追责、曝光“四管齐下”,形成常态,保持威慑,逐步建立健全作风建设长效机制。
(五)加强反腐倡廉制度建设。在深圳全面深化改革、建设一流法治城市的进程中,坚持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反对腐败,同步推进反腐倡廉法规制度建设,各项改革举措要体现党风廉政建设的要求。加大源头治理腐败制度创新力度。建立党政部门权责清单制度,推进机构、职能、权限、程序、责任法定化,推动各部门在业务工作全程同步建立廉政风险防控机制。进一步完善行政审批、行政执法、工程招投标、政府采购、公共资源交易等重点领域的预防腐败制度,构建有效关住权力的制度笼子,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加强市场配置资源的制度建设,完善腐败现象易发多发领域调查分析和专项治理制度。继续完善社区股份合作公司资金资产资源管理制度。加强制度廉洁性审查,及时发现和堵塞制度设计中容易滋生腐败的漏洞。完善非公经济组织、市场中介组织、基层自治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社会领域防治腐败工作制度,推进廉洁社会文化、诚信体系建设,形成廉洁从政的良好社会环境。探索我市反腐败专项立法,加强预防腐败制度建设,提升廉洁城市建设的法治化、制度化水平。
不断完善并严格执行制度。认真贯彻执行党章、廉洁从政若干准则、党内监督条例、纪律处分条例、巡视工作条例、党政领导干部问责暂行规定、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规定等党内各项法规以及十八大以来中央出台的廉政新规定。结合深圳实际制定具体落实措施,确保各项党内法规在我市严格执行。修订完善我市预防职务犯罪条例、加强党政正职监督暂行规定等法规制度。完善反腐倡廉教育制度,制定党风廉政教育规划,以领导干部为重点,利用党纪政纪法纪专题培训班、廉政教育基地、网络媒体等平台,加强党员干部理想信念教育、廉洁从政教育、警示教育、正面典型教育和廉洁文化创建活动,增强教育的实效性。建立健全利益冲突的发现、评估、处置、回避制度。完善廉政风险防控制度,形成以积极防范为核心、以强化管理为手段的科学防控机制。探索公开党政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结果制度,加大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监督力度。完善网络舆论监督工作机制和社会监督制度。总结推广前海廉政监督模式,探索建立自贸区前海蛇口片区廉政监督体制机制。健全制度建设工作机制,强化各项制度之间的协调和配套。加强对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确保制度执行到位。
(六)加强纪检机关自身建设。进一步巩固和深化“三转”成果,深化体制机制改革、优化机构设置、明确职责定位、整合人力资源、聚焦主责主业,提高监督执纪问责能力。结合深圳实际,落实中央和省纪律检查体制改革方案。完善查办腐败案件以上级纪委领导为主的体制机制,严格执行线索处置、案件查办“双报告”制度,对瞒案不报、压案不查的严肃追究责任。建立以查办案件工作为核心,统筹线索筛查、案件突破、纪律处分、案件剖析、制度预防、警示教育、问责通报等协调推进的工作机制,实现内部机构职能的有机整合和资源的优化配置。建立案件检查部门与区纪委(新区纪工委)、各派驻机构联动办案机制,统筹办案力量,形成工作合力。落实好中央、省关于纪委书记、副书记、国企纪委书记提名考察办法,统筹推进市纪委机关、派驻机构、基层、企业之间纪检干部交流任职。充分发挥“派”的权威和“驻”的优势,增强派驻监督效能。理顺派驻机构与驻在部门、派出纪工委的关系,督促驻在部门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健全派驻机构负责人与驻在部门领导班子成员廉政谈话、约谈、问责制度。制定派驻机构职责清单,规范派驻机构履职行为。加强区纪委(新区纪工委)派驻机构建设工作,规范街道纪工委管理。推进国有企业纪检机构“三转”,督促其切实履行监督责任。
加强纪检干部队伍建设。面对严峻复杂的反腐败斗争形势,全市各级纪检干部要牢固树立忠诚于党、忠诚于纪检事业的政治信念,切实履行好党章赋予的职责。加强思想政治建设,按照“严以修身、严以用权、严以律己,谋事要实、创业要实、做人要实”的要求,开展专题教育,提高纪检干部政治素质和党性修养。加强组织建设,建立健全纪检干部选拔任用纪实制度,严格人选推荐程序。加强能力建设,进一步加大专题培训、轮岗交流和挂职锻炼力度。加强作风建设,建立健全纪检干部作风状况定期分析、动态管理机制。充分发挥市纪委执纪监督委员会的作用,对反映纪检干部的问题,做到有信必查、违纪必究,用铁的纪律打造忠诚、干净、担当的特区纪检干部队伍。
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使命光荣,任重道远。我们要在市委和省纪委的坚强领导下,认真履职,扎实工作,勇于担当,锐意进取,坚定不移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不断取得新成效,为深圳勇当“四个全面”排头兵、努力建成现代化国际化创新型城市提供坚强保障。